父母身亡之後,子女是否有義務償還父母欠款

2022-11-29 22:50:54 字數 5359 閱讀 2701

1樓:匿名使用者

陝西方強律師事務所:這個應該卻別對待,可以參考如下法規

(一)父母生前經營活動所欠債務。根據《民法通則》第二十九條:「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的規定。經營活動所欠債務又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1)父母生前由於個人經營所欠債,根據《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 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 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因此,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應負責償還父母的債務,以 遺產實際價值為限;但放棄繼承的,則不負償還責任。

(2)父母生前為家庭經營所欠債,因為該經營的盈、虧為家庭成員共有,相互間互負連帶責任,父母生前因此所欠債務逝世後,其子女有責任在家庭財產範圍內來償還。

(二)父母生前因生活困難所欠債務。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規定,如果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因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贍養義務,父母因維持正常生活、醫治疾病等而向他人所借債務,父母死亡後這些債務無論有無遺產,一律由負有贍養義務的子女分擔償還。

2樓:匿名使用者

以你們繼承的遺產為限。超出部分,自願還的除外。不想還就可以不還。如果沒有繼承遺產,那就不用還了。

父母死了之後子女需要償還他們的欠債麼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和你的父母的經濟上是獨立的,你爸的債務與你是無關的,而你沒有繼承你父母的遺產的話,你是沒有義務為他們償還他們的債務的,就讓遺產去替他們償還。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繼承你父親的財產,你父親的欠債只限於你繼承的你父親的財產份額,把你父親這部分財產還了就沒你的事了,如果你拒絕繼承你父親的財產,那麼根本就沒你的事,不用擔心。

5樓:司圖明

你要繼承財產就有義務還債,具體問問律師,我要說的是除了經濟債務外,你作為血脈繼承人還應該有道義之債

6樓:小小熊熊哥哥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由此,如果你繼承你父親的遺產,那所繼承的部分應當用來償還債務,但應為你和你母親保留生活所需部分,即償還的債務值小於或等於你所繼承的父親遺產。

如果你不繼承的話,則壓根不關你事。對於你父親在外有很多債務,建議先轉移你父親部分財產。

7樓:匿名使用者

遺產除去喪葬費餘下的還債

父母的債務子女有義務償還麼?法院是否會強行子女償還

8樓:小李讀歷史

不管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債父償」,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父」或「子」都沒有這樣的償還義務,法院也不會強行讓子女償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的稅款和清償的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但是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我國的繼承法規定了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合法有效的財產之後,同時繼承了被繼承人生前合法有效的債務,根據債務的相對性原理,繼承人只在繼承財產的範圍內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這就意味著,如果子女在沒有繼承父母的遺產的情形下,不用承擔父母的債務責任。子女在繼承父母的遺產後,在繼承的遺產的限度內負有償債責任。不管是「父母」或「子女」都沒有義務去無休止地「替」對方還債,除非是自願。

9樓:

1、按照現代的法學理論,父與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係的存在而混同,父債與其子女無關,特殊情形除外。這種情形是指繼承父母遺產或債務大部分用於家庭生活開支等特殊債務的情形。

2、子女繼承父母遺產償還債務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3、債務大部分用於家庭生活開支,以家庭共同財產償還的特殊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零二條 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係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係的除外;在共有人內部關係上,除共有人另有約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家庭共同財產是指全體家庭成員共同生活期間所創造的,供全體家庭成員生活、生產的財產,所謂家庭共有財產,是在一個大家庭中形成的,也就是說,父母、兒女、女婿、媳婦共同生活、勞動在一起,不分彼此,才能產生家庭共有財產。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11樓:祖紅蓮

父親分割自己財產給兒女,父親欠債兒女是否要償還

父母有一筆欠款,父母去世後,債務是否由子女承擔.

12樓:

如果父母去世後有遺產,子女繼承了遺產,就要用父母留下的遺產償還債務,但是還債金額僅僅限於父母留下的遺產金額,超出遺產金的部分子女沒有償還義務。

如果父母去世後沒有遺產留給子女就不用償還。

如果只留給部分子女,則沒得到遺產的人不用償還遺產,而得到遺產的人對父母的債務負無限連帶責任(無限連帶責任:指兩人或兩人以上的債務人*欠債的人*有同一份債務,債權人*借錢給別人的人*可以向這些債務人任何一人要求償還全部債務;償還債務的人可以按自己的欠債份額要求其它債務人償還超出自己應該償還的債務份額外的自己多償還的債務),各個繼承人也只是償還自己所得遺產份額的部分,對超出部分不負責任,但是債權人有權以無限連帶責任為由要求繼承人中一人承擔,承擔的人可向其它繼承人償還除自己應償還部分以外的債務。

如果第一個人承擔債務但是其所繼承的遺產少於父母所欠的債務,不用拿自己的財產補充,而由其它繼承人用所繼承的遺產償還。

借款人死亡,子女是否有償還債務的義務?

13樓:1987蔡仁彬

如果說債務人意外死亡,關於債務清償問題通常有以下三種情形:

1、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借款人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

2、依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

3、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也就是說,借款人死亡後,如屬夫妻共同債務,則其配偶有義務償還;未發生繼承的,則在借款人的遺產中償還;如已發生繼承的,則其子女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若放棄繼承則無需承擔。子女個人無義務償還,但自願償還的除外。

擴充套件資料:

欠債人死亡,債權人應如何維權:

(一)、債務人死亡索要欠款

根據《繼承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死者的債務,由其遺產償還。償還之後,仍有遺產,剩下的由繼承人繼承。如果全部遺產不足清償債務,在用遺產償還之後,對剩下的債務,繼承人沒有代替償還的義務。

當然,繼承人如果自願為死者償還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那部分債務,法律也是允許的。但是,應該把死者個人的債務與家庭債務區別開。

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員的名義去借債,借來之後用於家庭生活,這個家庭成員死後,不應把這筆債務算在他個人身上,而應該由全體家庭成員共同承擔清償責任。

如果死者留下的遺產無人繼承,也無人接受遺贈,這些遺產應歸國家或集體組織、有關單位所有。那麼,死者的債務也就由接受遺產的國家、集體組織或者有關單位在遺產的實際價值範圍內清償。

對於死者生前應當繳納的稅款而沒有繳納的,和清償一般債務一樣,以死者遺產實際價值為限。以全部遺產折價繳納稅款後,仍欠稅款,繼承人若自願代繳,儘管其沒有這個義務,也不應禁止。

(二)、債務人死亡債權人起訴

對於這類案件,主要涉及到幾個方面的問題:

1、原告和被告的主體資格問題。債務人死亡後,要看債權人與債務人的繼承人之間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關係。

我國《繼承法》第二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岀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按照上述規定,繼承人承認繼承,並不以接受繼承的明確的意思表示為要件,因此關於遺產的法律地位應理解為,自繼承開始(債務人死亡),遺產即歸屬繼承人,繼承人為數人時,各繼承人共同繼承,對遺產共同共有,也就是說繼承人是遺產的共同共有人。

遺產是債務人(被繼承人)全部財產上的權利、義務,由於債務人的債務未清償,自債務人死亡開始,債權人與債務人的繼承人之間就存在著權利、義務的衝突關係,即法律上的直接利害關係,因此,債權人有權起訴被繼承人,要求繼承人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償付債務。

14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由此可見,父母死亡時,子女應對父母的債務進行清償,但應以從父母處繼承的遺產數額為限。超過遺產數額的債務,債權人不得要求子女償還。而且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繼承人中有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即使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也應為其保留適當的遺產,然後再按有關規定清償債務。

15樓:廣州刑事律師李修蛟

.借款人死亡,家人是否有償還債務的義務,綜述如下: 一、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九條規定,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借款人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 二、依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 三、依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綜上,借款人死亡後,如屬夫妻共同債務,則其配偶有義務償還;未發生繼承的,則在借款人的遺產中償還;如已發生繼承的,則其子女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若放棄繼承則無需承擔。

子女個人無義務償還,但自願償還的除外。

父母的債務子女有義務償還麼?法院是否會強行子女償還

不管是 父債子償 還是 子債父償 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父 或 子 都沒有這樣的償還義務,法院也不會強行讓子女償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的稅款和清償的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但是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

父母的欠的外債,做子女的有義務償還嗎

不談感情,只談法律 如果你選擇不繼承財產,便可不接受債務 但生活哪有如此簡單明瞭 請教懂法律人士 如果父母在外欠下債務,作為子女是否有義務償還父母的外債?請說的詳細些 有句古話叫做父債抄子還 從法律角襲度上的理解是 你父母都健在的話 你有能力幫著還 你可以幫著還的。你父母都不在的話 你父母如果留有遺...

父親欠債子女有義務償還嗎,法律有父親欠債,兒子必須還嗎

我國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民法通則 第八十四條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可見,債權債務按法律規定只是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與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