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比我大8年,現在同居了,怎麼談分手

2022-11-10 10:46:34 字數 4582 閱讀 6733

1樓:披頭仙翁

難!很難!

正如你自己所說:「因為他的年紀大了,應該到了結婚的年齡,而我如果要談分手當初就不應該跟他在一起的」!

實在要分,就只能做無情無義之人!

總能分掉的!

或者,你能幫他找一個現在就能和他結婚的(這近乎於天方夜譚);

否則,真的沒什麼更好的辦法了!

技窮中~~~~

2樓:匿名使用者

看看我寫的戀愛守則:

1、先看雙方喜歡對方不。不喜歡pass

2、再看ta的朋友你能容忍不。不能,pass3、再看ta的親戚你能容忍不。不能,pass4、雙方願意不願意給對方:

花必要的錢和花必需的時間。只在對方身上花時間的是想被包,只在對方身上花金錢的想包;只想花對方時間的是想包,只想花對方金錢的是想被包。錢少多花時間,時間少多花錢,中間平衡自己摸索吧。

5、不自立無從談幸福。

有沒有愛情才重要的!如果愛,不要猶豫,繼續。如果不愛,理由說出來比今後鬧得不可開交要好得多。

3樓:

找個機會直接明說,這種事早了斷早好,越拖越不好,不要聽些奇奇怪怪的人說的什麼給他另找一個,感情是賣菜啊,說找一個就找一個,女朋友要分手說要給你找個新的,你心裡什麼感覺,有病啊。就是找個合適的機會,坦誠的說,不要搞其他的了,你把你的想法和現在的情況說明白,如果他是個講理的人的話是不會跟你鬧的。當然,這件事我覺得主要責任在你這方面,所以你更應該坦誠,把所有的情況都擺在桌面上,跟他說我不愛你了,我要找自己的幸福,你也找自己的幸福吧。

這很殘忍,但是很有效,不會耽誤彼此,要不然很麻煩。

4樓:杏花村無酒

沒關係,直接告訴他你覺得你們不合適。相信他會理解的,因為他愛你,他也希望你幸福。

5樓:夏天協奏曲

你們談的時候才不到一年 算不上耽誤很久 也不用內疚 你就和他攤說就行 就說自己父母不同意是一點 你自己也覺得應該對他負責人 如果現在真的結婚了 自己不是那麼心甘情願 就算結婚以後也過的不會好的 以後談戀愛要慎重 不喜歡為什麼在一起

6樓:曲散丶繁華落幕

不要輕易說愛,許下的承諾就是欠下的債,女人善變的是臉,男人善變的是心,在愛的世界裡,沒有誰對誰錯,只有誰不懂得珍惜誰。你也不必愧疚,既然你想提出分手 就勇敢點 大聲點說出來,畢竟長痛不如短痛,再說;你也不要再耽誤人家了。

7樓:

慢慢來吧,讓這段感情慢慢淡化

8樓:2013西安性博會

為什麼一定要分手呢?沒有商量的餘地了嗎?還是說你真的是抱著玩玩的心態和他在一起的?

9樓:俞春柏

分手真的會捨得嗎,畢竟這麼多年的感情了

10樓:首頁

堅決分手,既然你有了這種想法,不管是什麼原因,也就是說你們已經不適合在一塊了。長痛不如短痛,堅決點

11樓:匿名使用者

就說你父母不同意,很簡單的事,推脫了

12樓:她的故事他的

當初決定在一起之前就應該想好的,現在又後悔了,哎

13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對他說大聲說:我去年買了個表,所以我們分開一段日子吧!!!

14樓:匿名使用者

被你年齡小的幹是不是會舒服點,嚐嚐味道再做決定

我和他同居八年,他現在要分手,有外在因素,我捨不得怎麼辦

15樓:小劉在廣州

你好,談戀愛就沒有不失敗的啊,第一次就成功的人太少了,愛情是要經過千錘百煉的,你必須心態放輕鬆些,不然你會很累很受傷的。

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踏遍千山春還在,萬紫千紅總是春,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祝你生活愉快。

16樓:在杜鵑谷射箭的雪月花

始終有一天要分手,遲分不如早分,

17樓:權絲微

那也留不住`心的變了i放手`

18樓:匿名使用者

8年都不結婚,就是等著分手那一天?

19樓:匿名使用者

再多餘的掙扎也沒用。

跟男友同居三年,現在分手了,請問怎麼看他對我還有感情。

20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這東西是看不出來的,你們分手了說明各自的感情不合導致,如果他對你有感覺的話,在最近分手期間還會找你,或者關察你的,和你連繫,這說明他還是放不下你

朋友02年開始和男友同居,現在想分手,男方說同居超過8年,造成事實婚姻,要平分財產,他倆需要平分嗎?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94年以後就不承認事實婚姻了,同居多久也是非法同居關係,各自的錢歸各自就行了,分不清楚的共同財產就平分。

22樓:lovessss落葉

不需要,我看只能協商解決為好

23樓:前衛流行的瓶子

首先要說的是結婚必須以領有結婚證為要件的,沒有去婚姻登記機關領證的都不存在婚姻關係,男方說的事實婚姻根本不存在;

其次,沒有婚姻關係也就不存在夫妻婚姻期間共同財產,所有的財產是誰的還是誰的,根本不需要平分。

24樓:

確實該分手!同居八年,還有臉分財產,這是個什麼男人啊?

早該分手。

沒有法律效力的。

25樓:特臭乳酪

嗯,平分2人的共同財產

26樓:順冰數碼

不需要,同居一背子,都是非法,不受法律保護的,不需要平分財產!!放心吧!!

27樓:煩惱急救師

我在網頁上找到了這個

事實婚姻專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結合.如果你的同居是合法的,就算是事實婚姻了.不過我國婚姻法規定,必須補辦結婚證,如果不補辦,同居時間再長也是安同居關係處理.

這一規定是在2023年2月1日後生效的,如果在這個時間以前即同居,那麼法律也是承認的,也就具有法律效力.

看見那句 ,如果不補辦,同居時間再長也是安同居關係處理 沒如何照這樣說,也就是不管他們同居多少年,沒補辦結婚證,都安同居關係處理。

所以應該無法平分吧?

同居八年男友仍不肯娶我怎麼辦

2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什麼過不去的。也許你還愛他,可是他卻已經再也不愛你了,也許你一生都不會遇見對的人,可是如果你如此痛苦變更件沒有機會去發現愛。好好休息一下,清晨醒來,也許真正的愛情就在你的身邊,只是你從未發現。

29樓:我是你老公嗎

也許你男朋友家裡條件不是太好,怕你接受不了

和男朋友相戀四年同居三年分手了,要怎麼走出來

30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確實心痛!但是每個人都會遇到失戀分手,你現在應該也是24-5歲!咬咬牙,挺一挺就過去了!一個不愛你的人離開,那是有一個更好的在等你!

31樓:野外尋歡

他這樣無情無義你還戀戀不捨,沒有人幫助你,只有你自己可以幫助自己,離開你們的住所,到不到期都要離開,找一個新的地方,一個新的環境重新開始,你要記住他不值得你去珍惜,因為他根本不是你生命中的那個人,只是匆匆過客而已。

32樓:匿名使用者

親 我想知道你現在怎麼樣了,我也是和男朋友同居了快三年分手的,忘不了他 真的忘不了,我們分手是由於我沒有勇氣面對父母的壓力而分手的他很好 有上進心 絕對的潛力股那種

我和男友同居了九年現在他要和我分手了,我現在能向他要到經濟陪償嗎?

33樓:楚虹菲謹

這個看你自己的意願了,如果想要那也沒什麼問題的,畢竟一起那麼長時間,耽誤青春啊。

34樓:雙魚汐顔洳夢

按法律算,他不需要給你賠償的

和男生交往交往九年是你的選擇

你們的交往是公平自由的,你也有

選擇分手的權利

我說的是實話,交往九年覺得耽誤你青春了為什麼不早點結婚既然覺得不能結婚為什麼不早點分開

都和你九年了,都不結婚,肯定對你已經沒有年輕的愛情了啊不要致自己於不利的位置。

35樓:匿名使用者

能如果你們同居公開並公認

那麼已經構成事實婚姻關係

起訴的話可以按照離婚辦理

36樓:匿名使用者

何必呢,分了就走吧!錢是什麼,你是小姐嗎,自由戀愛的時代,自己瞎眼讓人玩,,要錢補貼?算了吧,記得就好,

37樓:皺紋東

不好吧,只是男女朋友關係,不是夫妻關係,但一般男士會補償點

38樓:鹹魚蘿蔔

如果你也想分的話,就撕破臉皮吧

39樓:荷寶寶

好像不能吧 不過你們一起九年 誰管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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