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間工傷沒有得到法律和規定處理應該如何維權

2022-09-24 00:07:51 字數 6399 閱讀 3501

1樓:創作者

工傷應該是在你在工作單位的時候就應該在24小時之內進行申訴,並得到確認供參考。

2樓:書呆熊

您好,可以正常通過工傷程式申請工傷補助。

3樓:雄安律師

你好,員工下班路上發生意外住院後死亡,不屬於工傷,單位不用承擔賠償責任。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4樓:手機使用者

根據《罪犯工傷補償辦法(試行)》第七條規定:「罪犯在下列情況下致傷、致殘或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從事日常勞動、生產或從事監獄臨時指派或同意的勞動的;(二)經監獄安排或同意,從事與生產有關的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的;(三)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監獄指定,但從事有益於監獄工作或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的;(四)在勞動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職業病種類、名稱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五)在生產勞動的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六)經監獄確認其他可以比照因工緻殘或死亡享受工傷補償待遇的。

」你在從事監獄安排的日常勞動中、因為勞動遭遇傷害,屬於第(一)項情形,構成工傷,可依法按照傷殘等級等來確定經濟補償金。

服刑期間工傷沒有得到法律和規定處理應該如何維權?

5樓:匿名使用者

針對題主所述情況特回答如下:

一.收集工傷的證據和相關的情況資料;

二、帶上證據和身份證以及相關的工傷情況資料,前去當地的社保部門具體諮詢和在其指導下辦理。

6樓:

工傷屬於勞動爭議一種,法律程式先仲裁後訴訟,一裁二審。至於服刑期間是否屬於法律規定的時效中止事項由上述機構根據具體情況裁決。

7樓:雄安律師

你好,員工下班路上發生意外住院後死亡,不屬於工傷,單位不用承擔賠償責任。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發生工傷,監獄是否按規定賠償其標準是什麼?

8樓:魔獸世界極玩家

服刑人員人身傷害賠償標準 第一條 為保障罪犯在生產勞動中遭受事故和職業病傷害後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的權利,促進工傷預防和安全生產,依據《監獄法》,參照國家關於職工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結合監獄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監獄服刑期間,參加監獄生產勞動的罪犯。

和三條監獄組織罪犯進行生產勞動,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工傷危害。

第四條 罪犯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後,監獄應當採取措施,使其得到及時救治。

第五條 省(區、市)監獄管理局負責本地區罪犯工傷補償工作,負責辦理罪犯工傷補償業務。

第六條 各省(區、市)監獄管理局應當建立罪犯工傷補償**,作為對因工**的罪犯提供經濟補償的資金**。罪犯工傷補償**的徵集管理辦法,待商有關部門後另行制定。該辦法未出臺前,罪犯工傷補償費用由各監獄在生產成本中列支。

建議你詢問律師,

望採納。

9樓:匿名使用者

坦白說,比較難。 私下協商解決,最好不選擇律師。

10樓:郭瑞承律師

雙方不是勞動關係,不適用工傷賠償

11樓:

這個太專業了,找律師

工傷,沒有證據,老闆不承認怎麼辦?

12樓:早早

滿足以下條件算工傷,如果是在單位裡發生的,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14樓:

發生工傷事故後如果公司拒絕認定工傷,職工可以在事故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如果有勞動合同,職工直接去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就可以了,當然作為職工是需要有證據證明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原因,這是職工的舉證義務。

所以,建議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一般有工友的證言就可以了

15樓:烈魂者

因為缺乏證據而無法取得工傷賠償的事情社會上屢見不鮮,對於此,您應該

請求法律援助。您應該先嚐試與當事人即您的老闆協商,若事無果則應該到法律援助中心請求法律援助,再可以法院起訴,起訴成功後可以申訴讓被告方全額付起訴費數萬元。您現在的處境,也可以通過網路和新聞****來取得賠償,因為一個公司難免會因為新聞**而名譽受損,整個公司還是個體員工的賠償當然領導會選擇前者。

我相信您會採納我的回答的,您的一個採納會對我有很大的鼓勵,我還會為您想辦法出點子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1:有籤勞動合同的,可以找當地勞動部門介入協調。

2:上法院去告老闆 。

3:實在是絕望了,可以找**記者**此事。

望採納!

17樓:liuxiaohu虎哥

到勞動局質詢!想辦法找到人證物證

18樓:紅蘋果

建議你詢問懂法律的相關人士。

19樓:江左遊俠多少年

證據必須自己去找,這一點只有你自己救你。

遭遇工傷,應該如何維權

20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按鑑定結論主張工傷保險待遇,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是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後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和發生爭議通過法律途徑獲得救濟的前提條件。

勞動能力鑑定是勞動者因工負傷後,勞動鑑定機構根據國家鑑定標準,運用有關政策和醫學科學技術的方法、手段對工傷職工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進行綜合評定,是給予受傷害職工保險待遇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應當先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的30內申請,工會、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等。

工傷認定並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根據鑑定結論,主張工傷保險待遇。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不同。主要的補償是:

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傷殘津貼等。

與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爭議,是勞動爭議,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經仲裁裁決,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不履行裁決書規定的義務,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單位不簽字蓋章,不能確認勞動關係,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21樓:晏濯澹臺宜春

一般情況下,當家人或者親朋好友突然發生工傷時,很多人都會悲傷不已,除此之外,還會手足無措,不知道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那麼,作為一個非法律專業人士,遭遇工傷時,要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首先,工傷職工應該瞭解把握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1、明確單位的名稱。

在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是工傷保險待遇的承擔者;在參加工傷保險的情況下,一般情況下單位也應承擔部分的工傷保險待遇。不知道用人單位的確切名稱,就無法確定追索的物件。

2、尋找證據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勞動關係證明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必備材料,沒有這些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就無法對工傷予以確定。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包括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證或上崗證等。

3、瞭解單位是否參加工傷保險。

是否參加工傷保險會直接影響工傷保險待遇的責任承擔,並且處理程式也會有所不同。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進行了解。

4、明確單位是否已經申請工傷認定。

不管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若不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以在工傷後一年內申請。需特別注意,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委員會、法院的支援。

所以,對於勞動者來說,不要輕信用人單位的虛假承諾,以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

5、與單位協商解決前,根據傷殘級別和計算標準明確工傷賠償數額。

協商解決多發生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這種情形下,一般沒有勞動鑑定的結論,傷殘級別和後期**費用無法確定,也不清楚工傷賠償的計算標準,勞動者的權益多少會因此受到損害。所以,如果選擇協商解決問題,應多諮詢醫療專家、律師等,專業的事讓專業的人幹!

把握了以上的5個問題,接下來,就要按下面的步驟走了:

職工發生工傷→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保險待遇支付

1、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具體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等。

2、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社保部門認定為工傷的,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社群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3、工傷保險待遇支付。

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經認定為工傷後,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醫療期間待遇、工傷醫療終結後一次性發放的待遇、工傷醫療終結後定期發放的待遇及因工死亡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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