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雙方都在法院纖完字,多久文書到手

2022-09-16 01:47:02 字數 5687 閱讀 5635

1樓:逍遙者

如協議離婚,達成協議提交戶籍地民政機構當場可拿到,如達成協議在常住地辦理離婚速裁,一般需要一個月左右,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財產及子女等問題都很清楚的話,雙方簽完字後即時送達,就是等上半小時左右,直接送到雙方當事人手上。

但也有讓當事人先回去,事後用快遞寄回去的情況,一般一週內到達。

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訴訟的判決書,不需要當事人簽字。法院如當庭宣判,十日內發給判決書。

如果是一審判決書,自判決書下達15日內當事人不服判決結果的可以上訴。到期沒有上訴的情況下判決書才生效。如果是二審判決書,因為是終審判決,自判決書下達起判決就合法生效。

《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第一百五十二條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4樓:理想贏得明天

如果沒有財產糾紛很快就下來了

法院離婚調解雙方都已在調解書上簽字,那麼法院的離婚調解生效書什麼時候送達當事人?

5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的,如果雙方當事人都在調書上了簽了字,那麼調節書就已經發生了法律效力.調解書送達的目的就是為了讓通知對方當事人並簽字.所以,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字後,你們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

6樓:徐其山

法院離婚調解協議書雙方簽字即刻生效,送達時間為三個工作日。

法院主持調解的離婚協議書,一經簽名,就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都有約束能力,不存在事後反悔,除非是因為物產分配不公或者某一方有欺詐行為,別一方可以直接發起訴訟,申請重新審理離婚財產分割案。此時的意義已經不屬於離婚案件,而是真接劃歸入民事案件處理。

7樓:嚴青青

不知道你所說的兩個人簽字的調解書是下面哪一種,1、調解筆錄。

是法官所做的筆錄,不是正式的法律文書,是寫在筆錄紙上,沒有蓋公章的。

如果只是在這上面簽字,可以反悔,不涉及上訴問題,這等於一審沒有調解成,一審法院要繼續作出判決。

2、民事調解書

這是正式的法律文書,很好區分的,列印的,有公章。如果在送達調解書的送達證上簽字了,調解書就已經生效,不能反悔。

如果有違反自願原則或有違法之處,在兩年之內可以申請再審。不過這很難了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起訴需要多久才能離

8樓: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9樓:馬邊綠茶

雙方都同意離婚的,簽訂離婚協議後,准予離婚。這種情形不需要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只要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和贍養老人等問題達成一致後,簽訂離婚協議,帶好結婚證、雙方的身份證和離婚協議等證明,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即可。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10樓:龍華老夏

都同意離婚那就協商離婚好了,幹嘛還上法院

法院起訴離婚雙方家長都要去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起訴離婚雙方家長可去可不去,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要求,畢竟已經是成年人了,沒必要家長參與,這分明屬於沒長大的節奏。

法院起訴離婚程式:

第一階段: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訴訟,收集有關資料,法院立案。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起訴離婚雙方可以不到場,如果一方當事人選擇起訴離婚,並不需要另一方同時到場。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實行登記立案制,並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同時到場,只需要一方去法院起訴即可。

13樓:當官不為民死

不需要,去了只有旁聽,沒有發言權。

協議離婚去法院怎麼辦

14樓:華律網

婚姻生活並不一定是美滿幸福的,當雙方感情破裂無可挽回時,離婚便成為了最後的選擇,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途徑,那麼協議離婚怎麼調解呢?首先我們要知道,協議離婚是不需要調解的,訴訟離婚時才有這個程式。《婚姻法》第32條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據此,調解是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式。即使起訴前已經婚姻登記機關、街道組織調解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仍應進行調解。

以上所說的調解,可以理解為一種自發的、自治的手段,並無法律強制規定,可以有,也可以沒有。而法院的調解則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必經程式,不能沒有。法院在進行調解時,審判人員必須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法對雙方進行說服教育工作,宣傳法律、政策和社會主義倫理道德,對有過錯的一方進行批評,對無過錯的一方進行疏導。

總之就是要儘量調和矛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15樓:淮安浙江人

不必到法院。離婚有兩種形式:1、登記離婚(通稱協議離婚);2、起訴離婚。

一、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正常情況下,就是雙方一起拿著離婚協議,到當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就可以了。

1、雙方自願,同意離婚;

2、同時到場,遞交申請;向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填寫《離婚申請表》

3、審查: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系夫妻雙方自願,申請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並且對家庭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的分擔達成協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離婚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准予離婚決定,收繳雙方當事人的結婚證書,發給離婚證。

二、怎樣製作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不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並附清單);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10、離婚協議書製作的時間。

三、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後一般採取兩種方式解決:

1、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分割、子女養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離婚並製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

2、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養育等作出離婚判決。

16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離婚不用去法院。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的協議就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了,

17樓:網友染兮

您好,能協商的話可以做調解。

法院離婚調解書都下來了,可結婚證還在我手上

18樓:陳金華

結婚證在你的手上,不影響你們離婚的事實。

我國離婚方式有兩種,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這是要收回結婚證的。但是訴訟離婚,則是由法院進行判決,是無須收回結婚證的。

相關的判決,由法院遞交民政部門。

19樓:

應該拿著調解書去民政局領離婚證,把結婚證登出了,但是民政局也不會收回結婚證,所以真的是不喜歡扔掉就好了。

20樓:制己制理

是的。像調解書這樣的法律文書,具有法律效力,不用再去辦離婚手續

21樓:匿名使用者

1、「法院離婚調解書都下來了,可結婚證法官竟沒問我收回」:法院無權收回離婚證,那是民政局的事,法院不能干涉。

2、法院的離婚調解書就依法解除了你手中的結婚證的效力:你手中雖然還有結婚證,但那證已經失效了。

3、「調解書下來了我們就是離婚了?那不用去民事局換離婚證了或做個登記什麼的嗎?」:你們是離婚了、不用再到民政局去換離婚證:因為法院的離婚調解書與離婚證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明明離婚了可手裡卻還有結婚證覺得好怪哦 」:感情上是會覺得怪怪的,不如你將它撕毀吧,反正也沒有法律效力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途徑有兩種。一是協議離婚,通過民政部門,發離婚證;一種是起訴離婚,通過法院,以判決、裁定、或調解書的形式反映婚姻狀況。

你選擇了訴訟離婚,並已通過法院調解達到離婚訴求,從法律上講已經離婚,調解書就起到了證明婚姻關係的作用,相當於民政部門發的離婚證。所以不需要再到民政部門辦理其他手續。

原結婚證可以自行處理。

雙方都在異地可以辦離婚嗎,還有離婚協議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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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離婚調解雙方都已在調解書上簽字,那麼法院的離婚調解生效書什麼時候送達當事人

不會的,如果雙方當事人都在調書上了簽了字,那麼調節書就已經發生了法律效力.調解書送達的目的就是為了讓通知對方當事人並簽字.所以,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字後,你們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法院離婚調解協議書雙方簽字即刻生效,送達時間為三個工作日。法院主持調解的離婚協議書,一經簽名,就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都有約束...

夫妻雙方沒有原則性問題下法院能判離婚嗎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要進行調解,雙方達不成協議,根據雙方提交 質證的證據,達到夫妻感情破裂的,判決准予離婚 見 婚姻法 第32條第三款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 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