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出事故,工地結束了還能起訴嗎

2022-09-06 19:41:31 字數 4267 閱讀 4558

1樓:吳欽霞律師

工地出事故首先區分是民事糾紛還是勞動爭議。

1、勞動爭議先申請受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然後申請勞動仲裁。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超過前款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

就是說可以從有工傷認定鑑定結果之日起算一年。

2、民事糾紛,按民事訴訟時效算。

民事事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經過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律規定其勝訴權便歸於消滅的制度。

(1)普通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短期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3)最長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

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所以能不能起訴與工地還在不在沒有關係。

2樓:

一般工地上都有一個安全檢查部門的,不過找到最好還是要找老闆

工地發生事故後,還能繼續開工嗎

3樓:**犯萍程

施工單位負責接施工現場發安全事故報告應( a )內向事故發關部門報告a.1b.5

c.12

d.24

產安全事故發受傷者或先發現事故員應用快傳遞手段發事故間、點、**數、事故原等情況向施工單位負責報告;施工單位負責接報告應1內向事故發縣級民**建設主管部門關部門報告

農民工在工地出事故,住院住了幾個月了,起訴工地公司,應該怎麼走法律程式步驟,訴說費要多少錢

4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屬於工傷的話必須先向勞動局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未經仲裁直接向法院訴訟的法院不受理。勞動局有專門的法律援助科,建議你到那裡諮詢。仲裁收費很少,一般幾十塊,而訴訟費是敗訴方承擔的。

5樓:

找勞動局協助,最好直接找律師向法院起訴,起訴費用不是很多,再說多少都沒關係,敗訴一方承擔起訴費用,這種事情你不可能敗訴,對吧?

在工地出了事故,老闆不管怎麼辦

6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在工地上受傷屬於工傷,老闆不管可以報警和申請勞動仲裁,並且可以到法院起訴。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7樓:ooo藉口

在工地出了事故需要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如果員工和單位之間有勞動合同,則員工的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即使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只要有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也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屬於勞動糾紛,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訴。

依據《工傷保險條列》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8樓:周律師說

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

2、如果經過**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9樓:劉宇林

您好! 很高興為您解答 距離事發已經八天了 您應該盡力找到他 可以給他打** 如果知道他家的住址可以去他家裡 或者尋找別的負責人 把醫藥費的單子儲存好了, 不要丟失 如果兩天內沒有迴應 應去就近派出所報案 謝謝為您解答 祝您爸爸早日** ! 希望採納

10樓:

在工地臉碰傷了,縫了十三針,老闆給你醫療費,就不想管了,他是按外傷對帶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本案屬於典型的僱傭人身損害案件,你爸爸可以找包工頭、工地承包方要求賠償,賠償標準參照人身損害的賠償標準,因人而異。

12樓:

我建議你馬上去當地勞動局投訴,確認工傷,要求老闆賠償。如老闆不賠償,就去提起勞動仲裁。

13樓:匿名使用者

找勞動局,法院,都可以

14樓:山野柴胡

【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影印件);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並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鑑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建築工地事故致人死亡,已經私了並賠償,賠償金較少還能起訴嗎?

15樓:一杯

賠償了應該簽了協議,如果嫌少當初協商賠償的時候就該提出來了。

建築工地事故發生後法院訴訟時間期限

16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規定,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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