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諮詢關於勞動法中年假的相關問題?望懂法律和演算法的朋友幫忙

2022-08-29 19:32:26 字數 4993 閱讀 3627

1樓:孫法官說法

員工從工作滿一年時,開始享受帶薪年休假。

所以,你2023年4月25日之後,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

2023年應享受休假天數的具體計算方法是:(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8個月*30天/365天*5=3.28天。

法律規定,不足一天的,不享受年休假。所以,你單位的計算方法是正確的。

2023年的帶薪休假天數是全額享受,即享受5天。

休假天數,以年度計算。當年度未休的天數,單位應當按300%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條例實施辦法

第五條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2樓:傻蛋之手

1、《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那麼你每個公曆年度可以享受5天的帶薪年休假,即相當於休息5個工作日。

2、《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第十條:「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3、根據你所說的情況,你可以先和公司有關負責人協調,要求公司將年休假調至5天。

4、如果你堅持要求今年休假5天,但是公司只給你3天。此時,你可以休3天,然後在之後的2天內正常上班,那麼你每天可以獲得300%的工資報酬,即相當於每天多獲得兩倍的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及相關的實施條例規定的休假是法定假日,共計11天:元旦 共1天; 春節共3天;清明節共1天; 勞動節共1天; 端午節共1天;中秋節 共1天;國慶節 共3天。你們公司告訴你年假3天沒有問題的,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另外,你們公司應該有自己的休假安排,就是出去11天法定假日外的,如果你覺得3天違反了公司的制度,可以向領導申訴,也可以翻出勞動合同看一看裡面怎麼規定的休假。

各位懂勞動法的朋友大家好,我想諮詢一下關於勞動法的一些問題,希望大家可以幫幫我,感謝。 事情是這

4樓:木頭炒雞

先打**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錢不是他說扣就能扣的!如果真的扣了,監察大隊不管的話,就去申請勞動仲裁!

5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到律師所詳細諮詢

工作中遇到些問題,希望懂勞動法的朋友能幫我解答一下! 15

6樓:提問的號

不可能明顯會找各種理由不給。跟他打官司你覺得多大可能贏?贏了也沒多少,也是虧

7樓:匿名使用者

去就是了,著不是找理由讓人攆麼

8樓:來自留雲亭深邃的梭子魚

可以,數額較少,為一個月工資。

關於法律問題,急求解!望懂法的朋友幫忙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只有一棟房子,房子登記在老公名下,法院判

9樓:律師張立

你女兒可以持法院的生效判決直接到房管局過戶即可。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直接拿判決書到房產局變更登記就可以了。

11樓:熱心網友

需你女兒同意就可以了

12樓:豫見

你好,需要你女兒到場

各位朋友們,現在家裡遇到了一個棘手的問題。望懂法律的朋友幫忙 小弟謝過了!

13樓:祝文賀律師

你好,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14樓:千度尋道

這種設計比較複雜的問題你還是去律師事務所諮詢吧,其中涉及的細節較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母蓋諄蛘唚蓋子腥壇械囊挪荻睢?br>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15樓:善聚若芝蘭

國家有繼承法,單位出證明,公安證明等可以直接過戶不用出過戶費或稅,只出工本費。如果有條件最好現在過戶,如果有把握,可以單獨和他們接觸一個先說說,試探一下他們的意思,要找一個合適的理由,有機會就辦,事在人為,不可操之過急,記住事是死的,人是活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繼承不繼承,應該跟大人商量,你現在改了也要經爸爸奶奶同意才有效,也有孝,如果姑姑到時候來要爭房產也有個底,要不沒有,改了沒意義,麻煩還不斷,您說是不是

工地打架 傷害 程度是左眼失明 ,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吧.一共10和疑問。期待高人中......

17樓:高山流水不長

1、會有很大影響,這種主觀惡性不大的案件尤為明顯。

2、司某極有可能再被網上追逃,建議不要違法取保或監視居住規定,划不來。

3、責任有一點,但不大。

4、可能是重傷害,因為眼睛失明,這個問題不要考慮,因為不是你能左右的,自有公安的法醫鑑定。

5、起訴的可能有,但其勝訴的可能性不大,因為高某是成年人,要自己對自己的行為後果進行判斷。

6、給是更好,表明你的態度,對整個事情的處理有好處,否則鬧起來影響工期,吃虧的還是老闆。

7、打**的王某要承擔刑事和民事責任。就算王某沒動手也要承擔,這一點公檢法自有公斷。

8、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

9、賠償金可自行調解可由法院判決,標準不好說。判決時應有說明。直接動手的應占的比例大點。

10、律師說的有道理但也不一定,通過你說的話來看,是否已經查明重傷是由高某造成?如果查明,只應由高某承擔重傷責任。

另外,兩人的量刑不會很重,因為對方過錯在先。

18樓:匿名使用者

1、高某作為直接侵害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積極賠償被害人,且有被害人的諒解,法院應當在量刑上予以考慮。

2、根據你的敘述,司某是沒有被檢察院批准逮捕。司某一般情況下不會承擔刑事責任。

3、老闆個人不承擔責任。

4、已經到檢察院了,公安機關應當委託相關鑑定機構作出鑑定,如果當事人不服,可以申請重新鑑定。至於屬於輕傷還是重傷,我們不是專業鑑定人員,也不瞭解傷情不敢下斷言。我們傾向於重傷。

5、高某父親起訴的理由於法無據,法院不會支援。

6、作為老闆個人不承擔責任,因為他不是直接致害人。已經支付的5w元,想要回來,基於某些實際情況,比較困難。因為作為公司也是致害人的僱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7、王某應當承擔刑事責任(聚眾鬥毆罪)。因為他是邀約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你敘述的事實根本不清楚,無法證實被告人有無具體從重或從輕的情節。根據你說的事實,我們認為可能在4~6年範圍內量刑。

9、被告人承擔大部分賠償責任,被害人有過錯承擔小部分責任。有可能法院判處被告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檢察院沒有批准逮捕,公安機關一般不再追究,但不是說一定不會追究。但鑑於高某在取保候審期間逃匿,可能會被勞動教養。

19樓:匿名使用者

1. 高某對受害人郭某積極經濟賠償很有必要。對量刑起著重要作用。

2. 司某是否再次被抓,要看那兩個人的傷情。如果只是輕微傷,抓的可能性不大。

3.顧老闆和領班不承擔民事賠償。誰犯罪誰承擔。

4. 眼睛失明是重傷,輕傷標準不適用。

5. 高某的父親無法起訴顧老闆,法院就不給他立案。

6. 顧老闆的5萬有必要給(他的工地,道義,息事寧人),法律途徑可以不給。

7. 打**的王某 不承擔責任,因為他是被捱打這一方的。

9. 賠償金不能籠統合算。高某賠郭某。司某賠那兩個人。

8. 10. 高某積極主動賠償,認罪態度良好, 能按低判3----4年。司某的量刑,要看那兩個人的傷情才能定奪。

【如果筆錄確定高某打郭某,司某打那兩人。就是每人一對一的負責任】【你只說那兩人有傷口,傷口的長度總和,大於8cm以上為輕傷】

20樓:盧疏

如果你所做的描述是事實的話,應該從正當防衛的角度而不是打架的角度去做抗辯。

勞動法 產假相關年假

如果你符合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四條規定的情形,那麼09年就不享受帶薪年休假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 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 職工請事假累計 20 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 累計工作滿 1 年不滿 10 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 2 ...

法律諮詢,勞動法關於我這樣情況辭職的相關規定

回答樓主 你遇到的情況,是我 勞動案件中常見的,細節問題處理好,你的案子勝訴的機率非常高,可以獲得賠償。但是,要獲得賠償的前提條件是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要注意儲存證明你們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卡 發工資的銀行存摺 證人證言 平時工作的相關文書等。1 根據勞動合同法,你可以因為單位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

想請了解勞動法相關的朋友幫幫忙,勞動法問題,請熟悉勞動法的朋友幫忙解答為謝!!

關於經濟補償金樓上已經回答了,我答一下養老保險的問題。1 養老保險的法律依據。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1991年 釋出 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開始推廣,但那只是個綱領性檔案,並沒有制定有關行政法規。你說的1994年的檔案我猜應該是指1993年7月勞動部發布的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管理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