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患病在身,子女置之不理,是不是遺棄罪

2022-08-11 18:32:18 字數 5340 閱讀 6549

1樓:匿名使用者

遺棄罪(我國刑法第261條),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所謂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是指家庭成員中具有以下幾種情況的人:

(1)因年老、傷殘、疾病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

(2)雖有生活**,但因病、老、傷殘,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

除了對於具有這類情況的家庭成員外,不發生遺棄的問題。

1、行為人必須負有扶養義務。這是構成本罪的前提條件。公民對哪些家庭成員負有扶養義務,是由我國法律的明確規定了的。

扶養義務是基於撫養與被撫養、扶養與被扶養以及贍養與被贍養這三種家庭成員之間不同的權利義務關係而產生的。

自子女出生就自然開始,是無條件的。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社會所賦與並由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它既是一項社會義務,也是一項法律義務。祖父母對孫子女、外祖父母對外孫子女、兄姐對弟妹的撫養義務,亦是如此,但這種撫養義務的產生必須具備法定的條件。

子女有要求父母撫養的權利:在特定條件下,孫子女有要求祖父母撫養的權利,外孫子女有要求外祖父母撫養的權利,弟妹有要求兄姐撫養的權利。對另一方而言,則有撫養的義務。

這種義務指向的必須是未成年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或弟妹,沒有獨立生活能為的子女亦在此列。

2、行為人能夠負擔卻拒絕扶養,能夠負擔,是指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並有能夠滿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標準(當時、當地的標準)外有多餘的情況。行為人是否有能力負擔,這就需要司法機關結合其收入、開支情況具體加以認定,這裡所謂扶養,如前所述,應從廣義上理解,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以及夫妻之間的扶養。具體而言,所謂撫養,是指父母對子女,以及在一定條件下祖父母對孫子女、外祖父母對外孫子女、兄姐對弟妹的生活供養、社會教養以及其它各方面的關懷和幫助。

所謂贍養,是指子女對父母,以及在一定條件下孫子女對祖父母、外孫子女對外祖父母、弟妹對兄姐在生活上的供養及精神等方面的照顧和幫助。所謂扶養,是狹義的,專指夫妻之間生活上的供養以及其他各方面的關懷和幫助。「拒絕扶養」即是指行為人拒不履行長輩對晚輩的撫養義務,晚輩對長輩的贍養義務以及夫妻之間的扶養義務等等。

具體表現為不提供扶助、離開被扶養人或把被扶養人置身於自己不能扶養的場所等。在行為內容上,拒絕扶養不僅指不提供經濟**,還包括對生活不能自理者不給予必需的生活照料。「拒絕扶養」從客觀方面揭示了本罪表現為不作為的犯罪行為方式,即消極地不履行所負有的扶養義務,如兒女對失去勞動能力又無經濟**的父母不承擔經濟供給義務,子女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不予照料等。

3、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說,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

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

因此,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如果未達到情節惡劣程度就不構成遺棄罪。

2樓:

是的,涉嫌遺棄罪

你可以諮詢當地調解員

或者是法院

最好是讓支書給協調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情節嚴重,社會危害性大的,涉嫌遺棄刑事犯罪的,需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4樓:應有悟心

不履行贍養老人義務的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訴。

家庭成員法律定義

5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6樓:匿名使用者

1、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仍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屬於家庭的成員;

2、子女成年後,如果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則父母不再對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未結婚又沒有房子,父母仍相當允許其繼續居住,因為家庭成員間有生活扶助的義務。如果雙方關係惡化,父母強烈要求子女搬出去住,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在法律上已無撫養義務,如果雙方調解不成,那麼子女應當搬出父母所有的房子!

家庭成員間的關係,既需要法律的調整,也需要道德的調整,是否必須搬走,這要看雙方關係,如果用法律來調整,則應當搬走。

3、當父母死亡,其父母的財產應該怎麼繼承?如果有法律上有效的遺囑,則按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繼承,法律上規定: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他們之間的權利是平等的,原則上應當是均分。

4、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

5、***與住建部於2023年4月27日聯合釋出關於經適房管理的檔案,其中有「購房人」與「家庭」的說法。「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在購買完全產權房(即商品房)時,必須將經濟適用房轉換為完全產權房」。這裡出現一個關於「家庭」的問題:

假如父母購買了經適房,若干年後成年的子女購買商品房,是否意味著父母也要將經適房轉換為商品房才行?婚姻法上沒有明確給家庭下定義,因此成年的子女是否仍然屬於法律上的家庭成員?相關方面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解釋。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請問離婚家庭的孩子在學校讀書期間填家庭成員要如何填。

法律上的家庭關係有哪些?

8樓:鞠健柏板叡

法律上的家庭關係包括:夫妻,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繼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繼兄弟姐妹,

兒媳,公婆,女婿,岳父岳母。

9樓:賀語心鈄職

夫妻,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繼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繼兄弟姐妹,

兒媳,公婆,女婿,岳父岳母,

我國法律對涉外婚姻家庭關係的法律適用有哪些規定

10樓:大龍小龍的

根據最新出臺的《涉外民事法律關係適用法》,對於涉外婚姻的法律適用進行了新的規定。

「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居住地法律;沒有共同居住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地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協議離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的,適用辦理離婚手續機構所在地法律。

「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

法律上對於「家庭」這個名詞。有沒有明確具體的法律條文或解釋?

11樓:老法大

沒有一部法律專門把家庭定義規定出來。但從法律上講,基於姻親或血緣關係建立的一個基本生活單位就是一個家庭。

法律上怎麼脫離家庭關係 5

12樓:紙上談商

這個要看廣義的還是狹義的。道德上講是無法脫離的。就好像古代提倡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人對於父母及子女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所以,只要你還有這些義務存在,法律也不可以刻意的分割。

若你只是要財產上分割清楚,那就要跟你的直系親屬協商好,都同意的情況下,公證一下。若是你沒有了直系親屬,那也就不存在脫離的問題了。若你是個成年人,又不想有責任心的話,脫離不脫離別人也不能把你怎麼樣。

看你心堅決不堅決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父子關係、從法律上說,脫離父子關係是不行的:因為父母與子女之間是血親,除非發生了收養關係形成擬製血親、可以和父母及父母的親屬解除一切法律上的關係,此外不能解除父子關係。

2、相關的法律規定有:

(1)《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2)《婚姻法》第二十六條:「 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14樓:寶貝乖再吃一口

找律師問問,怎麼才能讓事情不牽扯到家庭

15樓:maggie粉乖乖

由於血親是自然血統所產生,除了自然原因能夠使其消失以外,民法上並沒有訂定血親可以消滅的原因。報上有的時候可以看到父親宣告與兒子脫離關係,或者父子雙方同意以協議方式脫離父子關係,都不會發生法律上效力。結果只是說說而已,父還是父,子還是子。

希望兒子堂堂正正做個有用的人,做父母的就應該從小對孩子多多教導,不能等到不成器以後才宣告脫離父子關係。做兒子的也要想到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想離開就離開,血親關係在法律上是分不開的。

我國調整婚姻家庭與繼承關係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6樓:上海李德春律師

(1) 2023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2023年8月8日釋出的《婚姻登記條例》,同時廢除了2023年2月1日釋出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3) 2023年9月25日民政部發布的《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以及民政部新出臺的《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解釋(一)、(二)、(三)》及其他司法解釋

(5)《繼承法》等

子女不贍養老人怎麼辦 急急急,子女不贍養老人怎麼辦 急急急

這位長輩,我在這裡說幾句,不對的地方請你原諒。我認為你在起訴前要想一向,我們是否完全失去了勞動能力或生活 他們是否有能力贍養我們。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義務,他們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是不對的。但為了 家庭的和睦,我認為還要父母和子女之間應該好好的談談,他們應盡的必須要好好完成,老人呢則不要完全的依賴他們 ...

老人有子女,其中不贍養老人,可否由其

贍養老人是子女的義務,不盡義務,向法院起訴,強制執行。根據法律規定,子女贍養老人屬於法定義務。中國 婚姻法 規定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

空巢老人是指子女不在身邊,這個概念十分模糊,到底子女多遠才算不在身邊,請大家回答

在現代交通工具的輔助下,人們之間的距離已經不是簡單的空間距離這種侷限的概念了。就算是在國外,也可以經常回來看望老人的。所謂空巢老人,個人理解是指子女長時間沒有回來看望老人的意願 或者礙於種種原因無法回來看望老人,而老人在有事的時候也無法及時得到子女們的幫助,老人平時的生活起居完全要靠個人自理。簡單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