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年前結過婚,老婆失蹤,拿不到離婚證能結婚登記嗎?請高手出招?謝謝

2022-08-02 02:11:36 字數 3617 閱讀 5044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十年前沒有登過記,也就是說你們沒有結婚證,那麼從法律上說你還是未婚,孩子是你非婚生的,如果你現在登記是不需要離婚證明的;你原來的孩子媽,戶口在你裡,你可以向派出所報失蹤啊,如果戶口簿上已經寫你已婚的話,你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法院會按法律程式判你離婚的;如果戶口簿上沒有寫你已婚,那麼就不要離婚證就可以登記結婚的。

2樓:

你們沒領結婚證的話就沒問題,因為現在已經取消事實婚姻了,你們只算是非法同居關係,其實你只要去派出所查查自己是否是已婚身份就行了,就算是已婚身份,她已經失蹤十多年了,只要你能證明這一點,去找個律師幫你單方面離婚就可以了。

3樓:奇蹟敏

你們不是沒有結婚證嗎?所以你們是事實婚姻,而且你們已經分居十年,在法律意義上是可以自動解除婚姻的。所以你和現在的女友直接登記就成,拿上結婚登記所需的材料就好了。

因為我只是法律愛好者,是根據看以前的一些案例得到的結論,所以我不敢保證這是準確的,但是我覺得應該是這樣的,所以,我覺得保險起見,你最好去問一下專業的人員,比如民政局的人,或是律師。這樣也省的人云亦云,你都不知道聽誰的好!

4樓:

你和前妻屬於事實婚姻,沒有合法登記,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現在可以未婚身份去結婚。

5樓:你以後不許來我家玩了

只要分居兩年就可以離婚,你十年前人領結婚證了嗎?如果領了可以請當地的社群開個證明啥的應該就可以了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情況來看,具備結婚的資格。

離婚協議書對女方不公平,麻煩請個位高手幫忙解答。。。。謝謝

7樓:羅長江律師

附註的第一條不見得特別不公平。如果男方探視時間、方式不當,可能影響孩子健康成長,以後可以訴請法院判決變更。

附註的第二條不公平,雖說離婚後更改孩子姓名應該協商一致。「之前男方所付的生活費及違約金10萬元,一次性支付給男方」。這樣的約定是無效的。別理他。

如想確保取得女兒撫養權,建議籤給他。如果當心附註的第二條(其實也沒必要擅自更改孩子姓名,對吧),可於簽約日期1年內訴請法院撤銷或變更它(理由是:1、以不籤就不給女兒撫養權為脅迫;2、顯失公平)

當然,從所述情況,如女方有穩定收入,經濟條件還可以,那麼女方取得撫養權的可能性較大。也可不籤協議,起訴離婚並要求撫養權。

8樓:銀州老者

你不應該用協議離婚,應該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第一次不判離,半年後再遞交一份起訴書,就一定判離了。因為法院是主持公正的,所有一切不平等的要求法院也不能採信,另外探視權也不能答應他隨時可探視,應該是每週六女方在家時一次最多四小時,所有這些事情你不經過法院的介入,你能同他協議成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如果對其中的條款不同意可以不籤,協議之前的事就不說了,但是它作為事實可以證明女兒 一直以來都是女方那邊家庭撫養,然後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每個月300元顯然不夠用,這一項要按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標準或最低標準.而且今後孩子上學升學等生活費用,隨著物價**仍然可以協議修改或通過法院追加.所以,如果男方要女方簽下這樣不公平協議書,一旦女方拒絕不籤就搶回女兒的撫養權,那你就訴訟到法院.

你會勝訴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縱橫法律網-江蘇恩合律師事務所-何燕律師

11樓:法律站信法網

有很多的不明確,建議找個律師吧

離婚證丟了補辦需要多長時間?離婚是二十年前離的,現在急需用離婚證!應該怎麼辦,請高手回答下!謝謝! 100

12樓:墨汁諾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2寸近期免冠**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如果對檔案查證時,無檔可查的,須提供兩個證明人的書面材料和證明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及其他有關的證明、證件,婚姻登記機關方可辦理。

具體辦理程式如下:出具證件→填寫《申請補發婚姻證件宣告書》→查檔→審查、補發《離婚證》。 具體的辦事程式大概如此,但各地情況可能不同,您可以諮詢當地婚姻登記機關。

快的話20分鐘就可辦理好,可若無檔可查時會比較慢些,具體要看當地機關的辦事效率。

擴充套件資料:

辦理程式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領取程式

一、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並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檔案;

二、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於《婚姻法》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三、詢問關於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願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四、詢問關於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五、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六、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

13樓:1可有可無

戶口本,身份證,到派出所,

14樓:hi木子

你身份證到民政局調檔

以前曾經和別人領過結婚證又離了,再去結婚,可以隱瞞以前的婚史嗎?可以填未婚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要隱瞞,坦誠告訴對方豈不更好

對領準生證毫無影響,至於能否生育二胎,要看你們省的計生政策。

16樓:姊菡

不會有影響,只要你現在的老公不介意就行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戶口本婚姻狀態是未婚就可以

18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這事我也很好奇,路過,希望高手可以給你指點!!!

支援你一下

19樓:匿名使用者

有記錄的.坦白好..

結過2次婚,男朋友只知道我離過一次婚,可是我不想讓他知道我已經離過2次婚,領證的時候能不拿出2個證件嗎

20樓:

那些都過去的了,他是愛現在的你,坦誠吧,相信他會原諒你的,如果以後那天他知道也許會更介意你不早點和他說呢,祝你幸福

21樓:矝緦

其實電腦裡有你的婚姻狀態的。你第二次結婚的時候有沒有拿離婚證過去?

那個辦手續的人是否很嚴肅要求你拿證件出來呢?

事實上辦理結婚的手續,主要是要證明你是單身。

你不妨提早一天去問辦理手續的人是否需要出示兩本離婚證?如果需要,你就和他事先打招呼,請他明白你的難處啊。婚姻幸福畢竟不是兒戲。

所以如果他能同意就最好了,如果他不同意,那你只能向你老公坦白了。告訴他你是因為太在乎他才不敢對他說的。

我如何回到十年前

世界是很現實的,既沒有後悔藥,也沒有時空倒流。過去的日子是不可能倒回來重新來過的,但是回憶還在。過去的一點一滴,都在我們的記憶中留下了痕跡,我們可以時不時的翻開回憶的小冊子,沉浸在記憶裡,這樣就好像回到了過去一樣,過去的片段,過去的喜怒哀樂,過去的人,一切的一切都可以再次體會。人是不可能活在回憶裡的...

十年前我就認識大明瞭譯英,自從十年前我們就開始學英語翻譯怎麼說

i knew daming ten years ago.自從十年前我們就開始學英語翻譯怎麼說?你好!自從十年前我們就開始學英語 we began to learn english since ten years ago e picture that day as far in the future....

怎麼樣才能回到十年前拿回十年前的身體!我好煩好想哭一直問怎麼樣才能回到十年前一直

做人要實在,做事要落實!有問題要清楚問題的原因是什麼!十年前的身體和現在的身體,可能是同一種性狀嗎?自己要知道,否則就是糾纏,就是自我甩鍋哦!保持自己的體型符合標準體型,這是每個個體的生活責任之一。體型的變形,主要就是不能讓自己的身體去滿足體型控制和維持時,對攝入物攝入量的控制。也就是說,沒有足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