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送禮物我應不應該接受,分手後來自前任的禮物應不應該接受?

2022-07-18 16:29:28 字數 5757 閱讀 9732

1樓:想象2000樂

可以接受啊。既然分手了,就說明雙方已經都放下了,就當多個朋友,大不了下次再回個禮。

2樓:蘇瑾年

如果他表現出藕斷絲連的意思就不要接受,畢竟分手了,這樣對兩人的未來感情生活都不好,但是如果只是以朋友的名義,應該接受,畢竟分手了還是朋友的。

3樓:我

不應該接受,你應該禮貌地拒絕,既然他已經是前任了,你們之間還是不要有過多的交集。

4樓:微木白柏

我個人認為不應該接受前任的禮物,因為他是你的前任,而你自己已經有了相處的物件。

5樓:你說那些歷史

千萬不要,前任送你禮物,可能是想要找你複合。如果你接受了,又不想和他複合,那你們兩個就剪不斷,理還亂了。

6樓:橘子小二叔

我覺得你們兩個人都已經分手了,對方送禮物過來也不要再接受了,跟他徹底的結束。

7樓:基泥太妹

既然分手了,那還有什麼好送的,你不應該接的,表明你的決心,分開了就不要再有瓜葛了。

8樓:提刀笑面書生

當然接受你哇,因為禮物是一種祝福,當然要接受祝福呀,又不是其他事情。

9樓:會

接受吧,雖然是前任,大家都放下了,因該不計前嫌,畢竟送禮物祝福自己就收下吧,朋友還是可以做的

10樓:兔兔蕙

如果當初和平分手就收了唄,如果不是,那就算了,別讓人家誤會,自己也不舒服。

分手後來自前任的禮物應不應該接受?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吧,都已經分手了為什麼還要接受前任的禮物呢,都已經不再是戀人了,也應該不會成為朋友,所以不能接受來自前任的禮物。

12樓:勤奮的陸

這說明,作為當事人的我們是並不想分手的,但行為上抗拒,甚至逃避這種感受,於是做出各種強勢的推開對方的行為,以為這樣自己就完事了,但沒想到,自己的感受並不能饒過自己。

真正認真分手的人,應該是那些看著前任像朋友,留著禮物僅僅是為了實用,一切事情都波瀾不驚的狀態。

13樓:炫瘋奇

分手後來自前任的禮物應不應該接受,不應該接受,既然分開了,那麼就要分的徹底,不要藕斷絲連,這樣對彼此都好,分手就是分開了,沒必要在留戀前任,所以不應該接受前任的禮物

14樓:西薩達摩亞

分手後可以接受前任的禮物,並不是是否應該接受,是否接受前任的禮物,是個人的選擇,別人無權干涉。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想要和對方複合,那麼就不應該和對方有聯絡,就不應該收下對方的禮物,在我看來,如果沒有可能再和對方在一起了,就不應該再和對方糾纏不清了。反正,分手後,我是不會和對方做朋友的。分手後,和對方斷了聯絡,不僅僅是為了讓自己忘記對方。

更多的是為了讓自己以後的另一半能夠不介意,不誤會。

如果想要和對方複合的話,那就接受並且回禮吧,增多和對方接觸的機會。情侶之間分分合合的,是很正常的。所以,如果你放不下對方的話,那麼就好好把握這次機會。

不管怎麼說,感情都是值得我們去好好珍惜的,用心去呵護的。所以,如果你們重新在一起了,就好好珍惜彼此之間的緣分吧,不要把分手當成兒戲。有些時候,分手了之後就真的分手了,再也回不到過去了。

很多時候,錯過了就是錯過了,就再也沒有挽回的機會了。當人的心累了,就會放下過去,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了。

所以,我們要珍惜每一份感情,不要讓自己留有遺憾,在一起的時候就好好的在一起。不管怎麼說,都不要輕易的說分手。

好吧,要不要回禮,取決於你想不想要和對方複合了。如果沒有的話,就不要和對方有聯絡了。也許你的不拒絕,會讓對方心存希望。如果有,那就順從自己的心意,好好把握這次機會。

16樓:史賀楠

你如果接受了他的禮物。他感覺你們就可能再有複合的機會,就會纏著你,騷擾你。我想這種情況是你不想看見的吧。

兩個人分手了,就不要再有財務方面的來往,那禮物也是他送給你的財務的形式之一。接受他的祝福就好了,禮物可以拒絕。

記住一句話,不貪小便宜就不會吃大虧。尤其在感情方面。這點也非常適用。

17樓:班門弄斧

既然成為前任已經分手了,沒必要再藕斷絲連。分手必定是有不滿意的地方,破鏡重圓也是有傷痕的。何必呢?

18樓:aa微湖來客

如果是我的話,我覺得前男友送的禮物不應該被清空,因為禮物他是沒有錯的呀,有些人覺得禮物上留有你們之間有過的點點滴滴,留有它的痕跡就應該被清除,其實我覺得這是一種非常愚蠢的做法。

因為別人送的禮物它是有價值的,是用錢買過來的,而不是一種精神上的產物,所以說,你覺得它上面有前任的痕跡,這只是一種心理層面的想法,而且前任的痕跡又不能賣錢,但是前任的禮物是可以賣錢的呀。

比如說前任送給你一雙價值2000塊錢的鞋子,你把它丟掉,這不是傻嗎?而且你甘心讓這個痕跡讓你們曾經的愛,到達那些收廢品的人手上嗎?那不是便宜了他們嗎?

所以說,前男友送的各種禮物你把它扔掉,這是一種非常衝動的做法,如果你真的不想看到這些東西,想眼不見心為淨,你可以把它賣掉。

現在有很多**閒置的軟體,你可以在上面把它賣掉換回一筆錢,相信你過去在感情中也付出了不少金錢和精力,精力既然已經換不回來了,但是金錢還是有挽回的餘地的,你為他付出的金錢,那你就變賣他送給你的禮物,這樣也算是一種對過去的清空,但是這種清空它的成本也不是很高,我覺得這才是聰明的做法,我就是曾經這麼做過。

因為我前男友喜歡送我口紅,所以我家裡攢了很多的口紅,在分手之後我就慢慢的把那些我不喜歡的顏色給賣掉了,換回了一筆錢又去買了我自己很想要的東西,同樣的買東西的這個過程也是撫平傷口的過程,它讓我感覺到了暫時的愉悅,所以我覺得這才是價效比很高的做法。

19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後,如果還沒有現

任,那就可以接受前任的禮物。但具體還要看自己的內心,如果不想再和前任有任何的瓜葛,那就應該拒絕。如果覺得你們還有複合的可能,欣然接受也不是什麼問題。

但是如果已經有了現任,那絕對不可以接受前任的禮物。

20樓:匿名使用者

一、當你才剛剛分手失戀——眼不見為淨

把他送給你的所有禮物,全都藏起開,或是都丟進一個大的盒子裡,或是放進一個不經常開啟的櫃子裡,或是你們家的儲物間等等,反正先不要扔掉,只要保證它們不出現在你的眼前就可以了。如果你把它們全部丟掉,我是怕你後悔了,又要從垃圾堆裡把她們都撿回來,反而弄得一身髒,還顯得神經兮兮。而且很多女孩子即使和男友鬧點小矛盾,也把東西扔了,人家哄了兩句,和好之後,發現禮物都不見了,又在那自怨自艾。

這不是折騰自己嗎。

二、當你走出失戀痛苦期,重新復活之後——合理處置,利用最大化當你開始很理性的看待分手的事實,已經變回從前那個活波、自信、獨立的自己時,找個時間處理一下這場戰爭的殘骸物吧。我想,大多數被分手之後的姑娘,由於傷透了心,估計也不會想留著做個什麼紀念吧。

但是有的人就會留著那些意義很深的的東西,比如像上面故事中的新娘,雖然**一般,但是價值,卻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後前任送了禮物,應該接受。因為分手後並不一定是仇人啊,你們倆長時間的戀人相處是有感情的,只是只是家庭的原因,環境的原因,或者是性格的原因造成了你們的分手,並不是不適合做朋友。

22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後我不但不會接受來自前任的禮物,還會把他曾經給的貴重禮物悉數奉還,既然分手,就徹徹底底,絕不藕斷絲連。

23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後,前任的禮物就不應該收了,甚至於以前的禮物最好也退了。分手後,還能做朋友基本都是騙人的。

24樓:怡雲

我覺得分手後不應該接受前任的禮物。雖然說很多人分手之後還可以做朋友,但是畢竟心裡還是有膈應的。分手之後的話,如果說你們沒有機會複合,對彼此沒有真正的感情,那麼我覺得禮物應該接受。

畢竟的話,當斷折斷,不斷其亂。分手之後就該說分手之後的事情,不應該考慮其他方面的因素。也許你會開始一段新的感情,開始新的生活,那麼你就不要停在原地。

當然,這只是我的建議,如果說你跟前任還沒有徹底了斷的話,那麼這個另當別論。

2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應不應該,只有願不願意。

我想我會接受的,做不了戀人還有一份情誼在,接受之後會視情況回禮。

和前任能做朋友挺好的,真的兩人都願意做朋友就沒那麼難。

26樓:匿名使用者

都已經分手了,你和前任的關係是怎麼樣的呢?還來往嗎?是當朋友處還是當兄弟姐妹處呢?

按道理是不應該再收他的禮物了,如果你們還繼續來往,當兄弟姐妹處的話,收下也沒關係,但是你的信任會不會有看法呢?方方面面的問題,你自己都要考慮的。

27樓:槐樹的戀愛

如果他單純想送你禮物沒有任何企圖,你也猶豫該不該收,那就收。收完無非,兩不相見,或者做回朋友。

如果他送你是有目的的,問完目的再決定收不收。

其實,按理說是不收的,因為已經沒關係了,可是你猶豫,就說明,你還有收的理由,我們不敢做具體單一判斷,是因為我們不是你們,不知道具體相處情況。

28樓:百度使用者

分手之後都不想往來了。他送給你的禮物,你接受。你還沒忘他。

愛沒有忘記你。對現任來講也是個打擊。分手之後最好不要接受別人的禮物了。

兩個已經分到楊彪了。不是男女朋友,不是戀人呢。

29樓:匿名使用者

對這件事,看你怎麼理解,我覺得分手後,來自前任的禮物,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但我認為可以接受,畢竟曾經相愛過,有過一段美好的經歷,接受她的禮物,作為一個紀念和留念也是挺好的,戀人做不了可以做朋友啊。

30樓:流水bb蟲

不應該接受,既然已經成為了前任就應該快刀斬亂麻,儘量少來往,更不要接受禮物,給別人想象的空間。

前男友送我生日禮物,我該不該收?

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是特別昂貴的可以收,雖然他是你的前男友,但現在你們應該也算是朋友啊,所以只要自己把握住感情的方向,定位好你們的關係,接收他的禮物又有什麼不可以呢?畢竟人家是好心,是真心為你祝福。

32樓:匿名使用者

收啊當作普通朋友啊

不收的話 他也許會覺得你還在意他 在刻意迴避他呢

33樓:匿名使用者

[ti:生日禮物]

[ar:江濤]

[al:生日禮物]

為了十月六號那一天

我走遍了幾條熱鬧的街

當前任突然聯絡你,送你東西,自己該接受這份禮物嗎?

34樓:nice_雨後

還是要看兩個人當時的感情狀態,如果雙方都已經開始新的戀情了,前任的禮物就會多有不妥,甚至還會引發許多後續的問題,但是如果雙方都處在單身的狀態的話,前提分手也是在和平分手的情況下,這個禮物也未嘗不可以收,在確定要收的時候,如果禮物過於貴重的話,應該適當發一個紅包給對方補償,不要欠對方太多的人情。

還有一種情況是雙方很久不聯絡了,分手的時候也不怎麼愉快,那這樣會引起回憶的事情,還是應該越少越好,下定決心忘記對方,不再有藕斷絲連反而是對彼此的一種尊重,有的禮物在一起時沒有送出去,那麼分手以後更沒有送出去的必要了。

沒有無緣無故分手,只有日積月累的失望,在一起久了,有時候猛然看著身邊人的時候,會覺得陌生,甚至對於對方的某些行為已經容忍不下去,還在自我欺騙,拿之前的感情慰藉自己,這個時候越早分手反而是一種解脫,早一點脫離這個人會讓你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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