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有共同的財產,丈夫得重病,妻子不出醫療費怎麼辦

2022-06-26 17:22:04 字數 3502 閱讀 5298

1樓:

既然雙方有共同財產,那麼丈夫有病,妻子有權為丈夫的病提供醫療費,妻子不出醫療費,丈夫可以先找司法所申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可以上法院起訴,要求妻子支付醫療費。

2樓:德千柳

夫妻雙方之間有共同財產

丈夫得重病,妻子不出醫療費

這個情況妻子肯定不對的

可以先跟親戚好友借錢

寫下借條,這個也屬於共同債務

即使到法院也會叫妻子還債

3樓:玲瓏望冬竹

結婚後,夫妻的一切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及****投資,在婚姻續存期內的贈與等都屬夫妻共同財產,同時也共同分擔婚姻續存期內的債權債務。

婚姻續存期內,丈夫得了重病,所產生的醫療支出及債權債務,妻子都有責任義務,既有照顧丈夫的責任,也有負擔醫療費的義務。

丈夫得重病,妻子不出醫療費,首先應該溝通,也可以找居委會和妻子單位協調協商解決,走法律程式太傷感情,最好不走。

4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三章 家庭關係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別隻關心婚姻法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定,第三章的標題更重要,與結婚的目的、意圖、目標是密切相關、相互相成的,看病得花現錢,變賣家裡的東西是可以的,變賣家裡唯一的房子需要慎重考慮,別造成沒有家的尷尬局面

5樓:康代靈

夫妻間就應該互敬互愛,互相扶持,更何況是共同財產,這是明顯的違法呀?可以起訴

6樓:柳雍

你把他送醫院,把你的房產,壓上

妻子得重病丈夫不支付醫療費怎麼辦

7樓:一老夫

這位知友,《婚姻法解釋三》第4條第二項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本條規定的適用前提之一是夫妻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病,而不是夫妻一方患病。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夫妻雙方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共有人,財產是他們兩個人的,對於患病者,一方有法定義務進行扶養,而另一方是沒有義務的,法律不能強求沒有法定義務的人用自己的財產救濟他人,這對另一方是不公平的,因此法律作出了例外規定,允許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然後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一方可以用屬於其自己的財產去盡法定義務,最高院的這個解釋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本案卻不適用該條,因為患病方是夫妻雙方的其中一人。夫妻是一個不可分割的共同體,雙方負有法定互相扶助的義務,只要婚姻關係存續,當一方需要幫助時,夫妻雙方的財產就應該不分你我的均應拿出來給予需要幫助者。就連倡導「婚姻契約論」的資本主義法律都規定夫妻雙方離婚,一方應保證另一方的生活水平不低於離婚前的生活水平,而作為社會主義國家的中國的法律卻是即使結婚夫妻間也可以不問另一方的死活,如果是這樣的話,婚姻在我們國家還有什麼意義?

建議妻子到法院起訴丈夫。

丈夫患重病,住院期間妻子不聞不問,不承擔醫藥費,該怎麼辦?

8樓:羅利坤

婚姻法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婚姻法第四十四條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個人建議,該拿的錢拿到手,跟她離了得了。

老丈人患重病,女婿不肯支付醫療費,妻子是否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9樓:織z皧殉jc竊

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律師王豔回答如下: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四條規定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可以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兩種重大理由,即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10樓:誠心為您諮詢

這是最高法院明確規定的,法院一定會支援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夫妻財產一直分開,妻子得重病丈夫有義務拿錢治嗎?

11樓:誠心為您諮詢

夫妻財產一直分開,如果妻子得了重病,丈夫也有義務拿錢為妻子治病。

因為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扶養就包括未對方治病。

《婚姻法》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12樓:

雖然財產分開管理,但是你們是夫妻,妻子得重病了,丈夫有義務給妻子看病,而且還得悉心照顧她,不然怎麼叫夫妻呢,如果是離婚的夫妻,在一方有困難時另一方都會出手幫助,這叫責任。

13樓:來自溫泉一絲不苟的夏侯惇

我覺得妻子得重病身為丈夫有義務拿錢為妻子治病。

14樓:一隻剛出生de彤喵

不管從法律上還是道義上都有義務拿錢出來的

15樓:妖后之小幸福

既然是夫妻當然要拿錢給他治了

夫妻共同財產被丈夫揮霍,妻子有權利追回嗎

16樓:海上生明月

有權追回。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八十九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同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分處共有財產的,一般應認定無效。

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婚姻法解釋(三)》第四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2.

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所以,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一方擅自揮霍、變賣夫妻共同財產,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妻子得了重病丈夫不給看病反而提出不要讓自己想辦法該怎麼辦?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可以和家裡人好好協商一下

比如公公婆婆

還有親戚什麼的

大家一起勸勸他。

18樓:糊塗也是幸福

離婚,分財產在看病,或者告他,他太狠毒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是沒錢還是咋滴?可以去法院告他遺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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