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劃撥土地的定義

2022-06-20 22:31:45 字數 4894 閱讀 7061

1樓:a一此不懈

有償劃撥土地的定義: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樓:安律說法

您好,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劃撥土地通常是指無償劃撥,根據《土地管理法》、《劃撥土地目錄》等檔案,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條: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十四條: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3樓:廣州律師劉振海

有償劃撥土地的定義為交一定數額的使用費出讓使用。

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含義如下:

1、劃撥土地使用權包括土地使用者繳納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和無償取得兩種形式,不論是何種形式,土地使用者均無需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劃撥土地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經許可不得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等經營活動;

3、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必須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核准並按法定的工作程式辦理手續;

4、在國家沒有法律規定之前,在城市範圍內的土地和城市範圍以外的國有土地,除出讓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劃撥土地進行管理。

《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 未經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其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產權證明;

(四)依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方式包括**、交換和贈與等。

**是指轉讓人以土地使用權作為交易條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為。

交換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間互相轉移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贈與是指轉讓人將土地使用權無償轉移給受讓人的行為。

4樓:班凌霜

以補償金的形式徵用你的土地

出讓地和劃撥地的區別是什麼 ?????????

5樓:湖北勞盾

(1)劃撥土地是國家在實行土地出讓制度前實行的由**部門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房改房、公管房及經濟適用房等所用土地都屬於劃撥性質。

(2)出讓土地則是指開發商以有償的方式取得土地,並向國土資源部門支付土地出讓金,這樣的土地具有使用年限。開發商賣的商品房就是屬於出讓性質。

劃撥土地與出讓土地的主要區別:

(3)劃撥土地證在買賣房屋時要繳納房屋**1%的土地出讓金(每買賣一次都要繳納),出讓土地證就不會出現土地出讓金。

(4)劃撥土地證沒有具體的使用年限,出讓土地證有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業50年。

6樓:浙中國象棋大師

出讓土地是我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後出

現的供地方式,用地人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要注意有使用年限)。 劃撥土地是原來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前的供地方式,有償使用以後的基礎設施、公共建築也是劃撥土地。   劃撥和出讓是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兩種方式。

劃撥土地沒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轉讓、出租,在轉讓的時候需要報國土資源局同意後,再補繳土地出讓金才能獲得出讓土地。

出讓土地有使用年限,但可以自由的轉讓、抵押、出租,轉讓的時候隨時可以辦理,不需要國土資源局同意。

7樓:撒荌言曉曼

【土地使用權劃撥】

是指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土地使用權出讓】

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劃撥土地上沒有商品房。

唯一區別就是劃撥地在二手房交易中買方要繳納一筆土地轉讓金,然後土地證上土地的性質也就成為轉讓了.

劃撥就是**劃一塊地給某個單位或個人無償使用(當然在一定期限內),出讓就是有償的了.現在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經營性土地(如:房地產用地、商業用地等)都必須以招標、拍賣、掛牌形式有償出讓。

目前,工業用地還可以協議出讓形式,但以後會逐漸都變為招、拍、掛形式了。

8樓:匿名使用者

案例:趙某2023年購買了一

套87平方米的商品房,一直沒有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2023年,趙某要將此房產**,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補辦手續,發現自己手中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上標註的土地使用權型別是劃撥,而且沒有年限限制,而一般商品房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標註的土地型別是出讓,有出讓年限限制。

疑惑:1、商品房建設用地的劃撥和出讓有什麼區別?

2、趙某能夠轉讓劃撥土地上的商品房嗎?

分析:本案主要涉及兩方面的內容:劃撥土地使用權與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別,以及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

在我國取得建設用地主要有兩種方式,出讓(包括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四種形式)和劃撥,因而取得的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出讓土地使用權主要有以下區別:一是適用範圍不同。《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規定: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二是取得的對價不同。

土地使用者只需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後從**取得土地。出讓則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場價支付足額的土地出讓金從**手中購得土地。三是使用期限不同。

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出讓土地使用權有最高使用年限限制。四是轉讓條件不同。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和抵押依法受到限制必須經過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符合一定得條件才可以轉讓、出租和抵押。

而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則完全不受上述限制。

2023年,國土資源部發布《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11號,以下簡稱「11號令」),對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提出明確要求,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對11號令施行前以協議方式出讓的經營性土地,作為歷史遺留問題也做出了處理決定。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並與2023年10月1日即將施行的《物權法》對設立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做出了更加嚴格的規定,「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用地者的,應當採取招標、拍賣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

至此,商品住宅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掛牌的有償方式取得,原有劃撥土地必須經過有批准權的人民**批准,補繳出讓金,才能進行商品房的開發建設。

由於劃撥土地是土地使用權人無償取得,《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除規定的四種情況外,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可以轉讓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1、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產權證明; 4、依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綜上所述,由於趙某的商品房建設用地利用的是劃撥土地,而商品房建設用地原則上應該以招標、拍賣、掛牌的有償方式取得,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如果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房地產時,必須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審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趙某轉讓劃撥土地上的商品房時,必須補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所得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才能辦理土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

9樓:李慕熙

劃撥地是**批准,繳納補償安置費給你無償取得。出讓是要向國家交出讓金,相當於地租,是有償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出讓地就是買賣的土地。劃撥土地的話就是,種其他的。你需要那啥?國有土地。

11樓:寥寥無幾

在規劃內和規劃外的有至合理的,有的是不合理的,合法合理光明正大的幹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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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是單位或企業用地需先向所在地國土資源局打轉讓申請或補交出讓金申請 2 個人的轉讓國土局直接有這個程式 找一個土地評估中介機構,評估出你的土地 然後按規定補交土地出讓金,與國土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3 普通的私人房子直接找到國土局權屬登記中心辦理出讓合同後在進行土地證變更就可以。沒有所謂的 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