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把人撞了成輕傷要我賠1500合理嗎

2022-03-21 00:14:10 字數 5624 閱讀 2932

1樓:戚廣利

開車把人撞了成輕傷要你賠1500元,還是合情合理的,絕對沒有多要。按照《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你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2樓:李軍

什麼叫合理,你車要有保險不喝酒,保險公司賠,破財消災。事情怕反過來想要把你碰了,你會怎麼樣,開心面對吧,誰都不願意出事,祝你健康平安

3樓:電王丶聖槍

當然合理啊,撞了人當然要賠錢的,哪有不賠錢的道理?

人被車撞成輕傷,賠償多少錢合適

4樓:科技情報咖

需要根據當時的情況,由交警隊和相關部門進行判定。

1、醫療費的賠償標準

根據我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

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2、誤工費的賠償標準

根據我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

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的賠償標準

根據我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

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 20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的賠償標準

根據我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

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

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

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計程車,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如不符合,就應從賠償額中扣除相應的款項。

5、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

根據我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

第23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住院伙食補助費,補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沒有住院,就沒有這項賠償費用。

6、營養費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擴充套件資料:

2023年8月25日,劉某駕駛的轎車與陳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在海寧市區內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陳某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該事故經海寧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劉某負該事故全部責任,陳某不負事故責任。

事故造成陳某輕微皮外傷,陳某提出了三萬元的過高賠償金額,導致雙方私下協商一次次陷入僵局。由於自行協商不成,2023年9月20日,雙方向海寧市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簡稱交調會)申請調解。

交調會接受雙方申請後當即進行了調解。調解員摸底瞭解事故情況後首先對雙方進行了面對面的調解,通過陳某提供的醫藥費發票、誤工費證明等憑證根據《浙江省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計算得出的損失不到兩千元。

然而陳某一再堅決主張要求賠償醫療費、傷殘費用、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合計三萬元,整整高出標準計算後費用的15倍!另一方當事人劉某聽了對方的賠償要求後表示他只承擔法律範圍內合理的賠償,過高的無理要求無法接受。

針對這種情況調解員進行了背靠背式的再次調解。一方面告知陳某無論是調解還是法院起訴,提出賠補償要求都應當合法、合理、合情,比如傷殘補償金和營養費是要經過司法鑑定夠到傷殘級別才有的;

提出高於標準計算15倍的賠償數額要求過高,偏離了交通事故的合理賠償範疇,當事人無法承受,不願賠償,調解不成只能走訴訟途徑,法院判決也需要看證據,不合理的訴求請求法院是不予支援的,更何況起訴還需要額外自行承擔律師費用,自己可以權衡一下。

當然,合理的額外補償可以和對方商量,但需要把握一個「度」,調解員給了陳某充分考慮的時間。另一方面調解員從「情」的角度做劉某的思想工作,事故已經發生了,畢竟對方也受了皮肉傷,考慮一下適當的額外補償,讓事情儘早解決對雙方都有好處。

5樓:南京民事律師

人被車撞了是交通事故,按照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索賠。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等等都是交通事故的直接損失

開車撞人輕傷的賠付問題 20

6樓:匿名使用者

恩,這個法律是沒有具體的標準的,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就個人來說,還是挺合理,傷筋動骨一百天,確實需要修養幾個月,而且人還受那麼大的罪。不過漫天要價,就地還錢嘛,他在等著你還價呢,自己去跟他還還價吧,他要是不讓步讓他上法院告去。。不過住院一天挺貴的,早點搞定他吧

7樓:李在珂

關於上述費用從法律上講撞人者應當承擔,但具體數額需要根據實際發生的來計算。如果他只需修養而不需要住院,那麼後期的**費用只能他本人出,他向你主張這部分錢,需要有相關的證據予以證明。

8樓:匿名使用者

1、車輛是否有交強險或者商業三者保險?若有,則首先向保險公司報案,等他傷愈出院後收集所有醫療票據及相關資料申請索賠。若沒有,則相應費用由你個人承擔。

2、若有保險,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都在交強險承擔的責任範圍內,精神損失費則不易界定。若無保險,應當自行協商,協商無果,傷者若提起訴訟,上述費用法院一般會裁定由你承擔。

9樓:匿名使用者

我看你還是快給了的好,要不上了法院可能比這還要多哦。你算一下吧。

開車撞人後造成輕微傷,可以行政拘留嗎?

10樓:鷹擊長空

一、治安處罰

1、輕微傷不構成刑事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後不再處罰;若調解不成可處罰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罰款:

(1)給予雙方治安處罰,應由縣級公安局決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問題。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受害人是殘疾人或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罰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嚴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罰款,即並罰。

依據是:《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3、立案起訴步驟:寫好起訴狀,帶上身份證、相關證據(是對方打的證據、**花費的證據等),到法院的立案庭請求立案,然後等到法院通知參加庭審。

二、刑事處罰

1、如果通過法醫鑑定做出傷情是輕傷或者重傷,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所以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所以現在輕傷最好的辦法就是和對方協商賠償解決。

輕微傷在絕大部分情況下都不會涉及到刑事犯罪,當然如果傷情被鑑定出來是輕傷或者重傷就另當別論。輕微傷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這一點希望各位能夠多注意。

11樓:化珈藍穎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交通肇事致人輕傷屬於行政處罰的範疇,不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確定是故意撞人,應根據動機後果等認定為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罪,並根據具體證據追究刑事責任。

12樓:檯安小松

如果是車主主要責任認罪態度不好應該是可以,

13樓:愛喝粥

法醫鑑定為輕微傷的輕微傷害案件,公安機關進行雙方調解、賠償醫療費等達成協議,還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打人者進行行政拘留、罰款等。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4樓:夏目貓咪

完全可以私了,如果私了不行看對方態度,只能找交警了

開車撞人後,自己先墊付醫藥費,保險公司會賠嗎?人是輕傷

15樓:匿名使用者

強烈建議不要墊付。

雖然是會賠付的,但是前提是對方要在交警開具的責任認定書上簽字,這才能完成保險理賠的程式,對方如果不簽字,就沒辦法理賠,你的錢就白墊了,而且住院付款的發票要保留在自己手裡,如果對方不給你,你也無法得到賠付。

而且還要看定責書是如何定責的,如果是對方的全責,你根本不用陪,最多按照交強險的無責任賠付額度賠償10%,所以對方要是耍無賴,不給你錢,你的墊付也白給了。

所以個人建議,如果不是確認交通事故中自己全責或者主責,不要隨便墊付醫藥費用,找你要錢,就一句話,沒錢。身體是自己的,未必對方撐著不去看病?而且也不是不給錢,而是要等確認可以賠付了,自然會給錢的。

不是我無情,無賴,而是現在無賴的人太多。打個比方,是你的全責,假設你墊了5萬塊錢,他住院**用了4萬,加上誤工費營養費什麼的合計可以賠付6萬。明明籤個責任書就可以全額賠付6萬,結果對方病看好了,獅子大開口10萬,不給錢就不簽字。

不簽字就意味著你的5萬白墊付了,簽字就是還要再自己掏4萬,你說你給不給?如果對方全責,你就只需要賠付4萬的10%,也就是4000,結果你墊付了5萬,你說對方會不會把多出來的4萬6還給你?

以上是親身經歷的,血淚教訓,不知道現在保險改進賠付流程沒有。所以個人建議,第一,儘量不要自己墊付,誰說都不行(包括交警),要賠付沒問題,簽了字拿發票來。第二,建議詢問保險公司賠付流程,確保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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