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們結婚證在老家,但是我們倆戶口都遷到別省了,現在離婚可不可以在原登記處離婚

2022-03-19 18:09:12 字數 3827 閱讀 8185

1樓:七臺河李陽平

需要到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在你老家(原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是不可以辦理的,已經不屬於他們的受範圍了。

2樓:離婚大律師趙麗

協議離婚的話,需要在雙方戶口地辦理,外地不受理。起訴離婚,異地起訴的話需要被告在居住地居住滿一年的,才可以向法院申請,不用回老家。

法條依據有:《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條規定: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兩個人在老家民政局辦理結婚證過後都將戶口遷到別處如果辦理離婚手續是回老家還是在現在戶口所在地

3樓:況紅葉孤

最好是不要離婚。有什麼疑問互相溝通。談談不就可以了。

如果實在要離婚。就在戶口所在地。或是離婚只要在莫個地方只要有3年以上的暫住證就可以辦離婚手續了。

你再看其他網友回答。

4樓:丶鋼盔

到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不是非要在原辦理結婚的地方辦理

5樓:星空下

回老家去,因為你的檔案在老家,

6樓:喜歡就好

那裡辦理的,就應該回那裡辦。

我的戶口遷移到外地了,現在離婚了還能在遷移原來的地方嘛

7樓:北京中天華康

公安部明令禁止:空戶、掛戶,要求一房一戶。所以,除非有房產,且房產證或購房協議書上的產權人為本人,該房產沒有其他戶口,可以將戶口遷到此房產處,否則只能遷回原籍。

辦理遷移手續的步驟和所需材料如下:

購房遷移:

第一步:攜帶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或購房協議,到房子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準遷證。

第二步:攜帶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或購房協議和準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移證。

第三步:攜帶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或購房協議和準遷證副本、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移手續,列印戶口本,重新辦理身份證。望採納

8樓:走遍天南地北

可以啊,從你原籍辦個準遷證就可以了

9樓:文弘大

哪的看那邊的接受你不接受你,不接受你就回不了

外地領的結婚證,戶口是本地,可以在本地****嗎

10樓:樂觀的靚哥哥

可以。辦理離婚手續需要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材料。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如果夫妻雙方都在外地,都不在戶口所在地,可以在外地辦理離婚嗎?

11樓:華律網

當今社會,人口流動性是相當大的,如果雙方感情破裂需要起訴離婚,是否是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呢?該問題是要分類討論的。第一種情況是最普通的情況,雙方均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沒有證據證明一方離開達一年以上,此時想要離婚一方應當向被告戶籍所在地或被告經常住所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

此處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一地連續居住達一年以上,則認為該地是該人的經常住所地。第二種情況是可以在原告的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所地起訴的情形:一方離開住所地達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訴離婚的;一方被監禁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另一方起訴離婚的。

除此之外,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或者被監禁的,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2樓:奇農嘉嘉普

協議離婚,領取離婚證,必須在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異地,不可以辦理。

但是,訴訟離婚,原告可以在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或被告戶籍地區法院起訴離婚。

13樓:_q加

很多我們以為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事情,就在我們念念不忘的日子裡,被我們遺忘了。我曾經和很多人一樣為了挽回用過很多方法,但是效果不好,原因是無法對症下藥,所以很多人可以幸福,我想一定有方法和手段,所以學習前輩的成功經驗很重要,樓主可以花點時間瞭解,會讓你收穫很多,提升能量。

14樓:民生為本

不可以。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15樓:朱聖朋

我們都在外地。我們是二婚,可以在外地起訴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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