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相關問題,特許經營方面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2-03-18 03:09:28 字數 2804 閱讀 8840

1樓:東方特許

加盟店要辦理的是營業執照,直營店則是要註冊的,具體的還分四類,是個體註冊,還是企業註冊,還是合夥註冊等,所需的要求不同

我國規範和管理特許經營活動的專門行政法規——《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連鎖加盟行業有了管理規章。

《條例》規定「兩店一年」准入制度。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至少擁有兩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一年,違反者不僅將被沒收違法所得,還將被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規定特許人備案制度: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特許經營合同樣本、特許經營操作手冊、市場計劃書等。

未備案者將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條例》規定特許人應當建立並實行完備的資訊披露制度。特許人應在訂立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合同文字、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況和商業信譽記錄以及特許經營費用及收取辦法等。

「投資5萬元,回報50萬元」、「一到兩年就能收回投資!投資利潤率高達85%!」對於有些特許人打出這樣的誘人廣告,《條例》做出明確規定:

特許人在推廣、宣傳活動中不得有欺騙、誤導的行為,其釋出的廣告中不得含有宣傳被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收益的內容,違反者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直營店是公司直接經營的也可以是一家店

加盟店是授權給他方特許經營必須至少是第三家店連鎖店包括直營和加盟但必須是多店

其實直營店和加盟店是屬性

連鎖是業態

3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個人觀點:

直營店與加盟店的區別在於,直營店應登記為特許人的分支機構,責任由特許人承擔;加盟店的登記則不受限制,責任也由被特許人自己承擔。至於登記為何類執照,特許人必須為企業的形式,被特許人應不受限制。

特許經營方面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7-11特許經營的問題

4樓:福元運通瀋陽

特許權包括711的品牌,商標,商號,還有專有技術(包括超市所具備的配送系統,物流**系統等),還有711的連鎖平臺,經營模式等。

特許人其實就是711的董事長,法人。這個就不知道是誰了。只知道總部是日本的。

而您所說的被特許者其實就是被特許人,也叫受許人。即加盟711的加盟商。

711就是一個連鎖超市。超市賣的東西他們都賣,還包括交水電費,**費什麼的都可以在那裡辦理。是一個綜合性連鎖便利店。

5樓:正當中

他特許的是他的品牌和服務

特許人是品牌所有者

被特許人是加盟商

特許的產品是品牌和服務(技術)

加盟者簽訂特許經營合同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6樓:一幟連鎖特許經營備案

簽訂合同時被特許人以自然人的名義與特許人簽訂

出現這種情況往往是因為被特許人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時還沒有自己的企業,往往以自己自然人的名義與特許人簽定特許經營合同,簽完特許經營合同後重新再開設新的企業。而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業務是新的企業來進行的。這會造成實際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的被特許人事實上並沒有利用特許人的經營資源,而實際從事特許經營業務的當事人卻沒有從特許人處獲得合法的經營資源。

一旦出現加盟合同糾紛,合同雙方,尤其是特許人很難依據特許經營合同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2.       合同期限引發的風險

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特許人和被特許人首次訂立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商業特許經營合同期限不得少於3年。此項除非被特許人同意,不能違反。如果私下約定少於3年而不進行合同的書面約定,就可能出現糾紛。

另外約定合同期滿後,被特許人享有優先續約權。但是如果合同滿三年後,特許人找到新的更合適的被特許人,雙方也可能引發糾紛。

3.       對合同文字解釋不一致

當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發生糾紛時,對格式文字出現解釋不一致時,雙方都會做出對己方有利的解釋,而合同雙方對條款的理解不一致時可以從對雙方都公平的角度尋求平衡點進行解釋。

在特許經營活動中,特許人是一對多的形式進行招商,往往是提供的統一的格式文字,而且因為加盟商眾多,與一個加盟商合同出問題馬上會引起連鎖反應,其他加盟商也會提出異議,影響正產的經營秩序。所以,如果提早針對不同的被特許人約定具有針對性的合同,那麼可以避免這種連鎖反應的發生。

4.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應該設定的生效日期應該是簽訂時就生效。

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時,特許人往往會設計這樣一個條款:「本合同自乙方繳納了全部加盟費、保證金後生效」。這個條款表面上看對特許人和有利,但仔細推敲卻不然。

這樣約定,對特許人非常不利。特許人和被特許人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一般是負有為被特許人選址、裝修、培訓、甚至供貨的義務,試想如果特許人履行了以上義務,而最後加盟商(被特許人)不給特許經營費,特許人就不能依據特許經營合同維護自己的權利,因為合同尚未生效。

7樓:波風水門啊

特許經營合同是一份維持特許雙方長期穩定合作的法律檔案,當加盟者與特許者簽訂特許經營合同時,應就以下方面與特許者達成一致:

1) 特許商的法人資格確認;

2) 產品(裝置)採購及**;

3) 商標、字號的使用條款;

4) 特許者提供的支援、服務;

5) 合同期限和續約條款;

6) 加盟費等各項上繳款項的支付方式;

7) 廣告宣傳合作方式;8) 商圈保護:在加盟店附近某個特定區域內不會有第二家加盟店;

特許經營是什麼意思

一幟特許經營 提醒您,只要是進行招商加盟的企業,都需要進行特許經營備案。一 對於特許方來說,特許經營優勢主要表現為 1 特許方得以實現集中控制 擴大規模 賺取利潤三者兼顧 而且可以規避實現企業控制權的高資本風險,可以做 甩手掌櫃 不用管企業日常經營瑣事。2 特許方通過增加加盟店的方式擴大規模,可以將...

特許經營中門店不足兩家經營時間達不到一年的生意怎樣開展連鎖特許經營

這種情況下不建議開展特許經營。特許人不滿足 兩店一年 特許加盟備案不通過。如果未通過特許加盟備案而實際上從事了特許經營活動或者與加盟商簽訂了特許經營合同,會有兩個後果 第一 行政處罰。條例 規定,特許人未按規定備案的,商務主管部門會責令限期備案,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

無註冊商標特許經營合同效力是什麼呢,怎麼算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以下簡稱 條例 第三條規定了特許經營合同中的經營資源應為 註冊商標 企業標誌 專利 專有技術等 已經明確列舉了商標類經營資源為 註冊商標 從立法上已不認為未註冊商標屬於經營資源 但是,司法實踐中法院在處理未註冊商標的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時,只要上方轉讓的內容特許人擁有能夠體現特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