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誤負什麼樣的賠償責任,工作失誤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2022-03-15 00:09:15 字數 5850 閱讀 3375

1樓:yh律師事務所

工作失誤一般不需要負法律責任,只是承擔行政責任,按照規章制度處罰。但是優浩律師事務所提醒員工如果因為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樓:沖毀叭谷

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3樓:劉誠發律師

回答您好

1、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員工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公司可以發放最低工資2、在員工手冊、規章制度中明確違紀處罰規定,並經公司員工同意。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提問如果發生金錢糾紛怎麼辦

回答您可以協商解決,沒法協商解決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提問如果無意栓除掃碼商品,老闆認為拿了錢該怎樣處理回答您這邊是被老闆誤會您拿了錢是嗎?

提問老闆看監控說我們故意栓單拿錢了

回答您這邊要是無法協商解決的話您這邊可以報警處理。

提問因為老闆受權於我們的,掃錯或多掃可以更正回答那您可以報警,有警察處理。

提問謝謝

回答提問

還有就是沒有零錢了我是領班,通過財務換零錢沒有我申請在外面換的一元零錢,當時我沒有拿工作臺上錢換回來後我分給同事了後才拿的錢他們認為我拿錢4佰塊

回答這邊建議您直接報警。

更多15條

工作失誤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4樓:鐵石韻

經對你說的情況仔細分析,解答如下:

1、你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因為你當時是作為公司委派人員進行現場協調工作,所行使的權利是合法有效的,老闆的要求不合法,按照合同中誠實信用原則,廠商除錯好了裝置,就應該簽字,不簽字就是對合同的不遵守。所以,你的簽字沒錯,而且不用對此承擔責任,即使由責任,也應由單位承擔而非你個人。

2、老闆要求你寫出書面報告,無非就是想找出你是否是在被脅迫、威脅的情況下簽字的,如果你是在杯脅迫、威脅的情況下簽字的,簽字無效,老闆可以由合適的理由拒絕付款(沒有正式驗收)。

3、書面報告對你是否有利將視情況而定。按你所說,老闆不想付款而要求你不簽字,

一種情況是:你提交了書面報告,老闆沒有找出問題,將對你進行報復行為(比如降職、罰款等),而且有了你的書面報告作為證據;

第二種情況是:老闆看了你的書面報告,認為你沒有錯,找點別的理由搪塞廠商不付款,而將你留下,書面報告是老闆自己給自己找個臺階下;

第三種情況是:你的書面報告為你辨明瞭簽字過程,將成為老闆與對方談判的籌碼,必要時將可能作為證據要求確認除錯單上簽字無效,以避免付款。

4、如果你不寫,可以肯定的告訴你:得罪老闆,捲鋪蓋走人。因為老闆達不到自己的目的,又不能順利**階,只能採取這個手段。

建議你可以視情況,看看寫了合適還是不寫合適,如果你打算走了,那麼也做好證據準備,老闆不給你補償,你就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樓:戚廣利

工作失誤一般不需要負法律責任,只是承擔行政責任,按照規章制度處罰。員工如果因為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6樓:匿名使用者

1、我在這件事上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你不需要承擔責任

2、詳細情況書面報告我是否應該寫?

你可以不寫。

3、詳細情況書面報告會成為什麼不利我的證據嗎?

對你不利。

對於公司在沒有依據規章制度的情況下擅自對你進行降薪,是違法的。你可以進行勞動仲裁。

7樓:

1你老闆如果是無故拖欠裝置款那麼屬於合同違約行為,本來就不在理。

2而你正常情況下無需負法律責任的,如果老闆拖欠款項因為對方違約在先,那麼你負責任的前提是你有沒有越權行為,就是你簽訂裝置除錯確認書是不是在你的職務範圍內,如果在你就不負責任。

3你該不該填寫就看你是否依職權行為,你的職務是不是允許,如果允許你填寫沒有問題。

4如果你越權填寫的話,那麼情況報告書可能對你不利。

8樓:潤文商標事務所

你在這件事上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你所做的是你職權範圍之內.

9樓:

應該承擔責任,但是不應該賠償

因個人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個人要承擔責任嗎

10樓:

是的,可以要求你承擔,但是,這個看你的行為是屬於工作還是不屬於工作。比如,對某專案估算不足,這個可以不負責,但如果是個人其他行為,比如忘記做了導致損失,這就是你的責任了

11樓:空虛美的夢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

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

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12樓:匿名使用者

要。如果個人的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且個人存在重大過失或者故意,則需根據情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甚或刑事責任。

13樓:湯安吉

公司有權讓你承擔責任.

14樓:

那要看你給公司造成了多大的損失了?

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有什麼法律責任

15樓:周律師說

勞動者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勞動者應該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其比例應當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如果總額較大則比例要小,如果總額較小則比例可適當大些,但是無論如何,勞動者補充賠償的總額均不能超過損失總額的20%,以此來確定,才比較公平合理。

16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自己也是存在過錯的 你還沒和它籤合同啊 不算正式員工

你應該是會計吧?這個在法律上應該屬於過失

17樓:諶東律師

回答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 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 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最後,至於賠償方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採取協商的方式進行。如在職的可以約定,是一次性的賠償還是逐月按工資比例賠償。對於離職勞動者用人單位也可以要求一次性賠償或通過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更多3條

18樓:

如果觸犯了法律,公司只要起訴你,你就完了,如果公司主動放棄提起訴訟可能還有救

19樓:來自留雲亭深邃的梭子魚

既然存在過失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會對你採取相應的出發措施。

21樓:匿名使用者

有一定的處罰

最好把錢要回來

22樓:惡魔窟的狼

難道不能追回了嗎?雖然不知道你這件事的前因後果,不過我們這邊弄錯了帳打錯了款都可以嘗試要回來先,實在要不回來再想其他辦法

工作失誤會承擔法律責任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應該辦理工作交接後才能離職,因此,應提前向企業提出離職申請,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企業應當正常辦理離職手續。否則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

24樓:蘇州樑律師

1、沒有造成公司經濟損失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你如果要承擔,就是賠償公司的經濟損失,沒有損失承擔什麼?

2、既然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公司是違法在先,你直接走人也是可以的!公司應當無法追究你的責任,如果公司對你提起勞動仲裁,你完全可以用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作為理由來應訴的。

總之,應當是沒有什麼關係的,但工作交接還是應當的。

25樓:禾皿掉

回答您好

1、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員工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公司可以發放最低工資2、在員工手冊、規章制度中明確違紀處罰規定,並經公司員工同意。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提問如果發生金錢糾紛怎麼辦

回答您可以協商解決,沒法協商解決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提問如果無意栓除掃碼商品,老闆認為拿了錢該怎樣處理回答您這邊是被老闆誤會您拿了錢是嗎?

提問老闆看監控說我們故意栓單拿錢了

回答您這邊要是無法協商解決的話您這邊可以報警處理。

提問因為老闆受權於我們的,掃錯或多掃可以更正回答那您可以報警,有警察處理。

提問謝謝

回答提問

還有就是沒有零錢了我是領班,通過財務換零錢沒有我申請在外面換的一元零錢,當時我沒有拿工作臺上錢換回來後我分給同事了後才拿的錢他們認為我拿錢4佰塊

回答這邊建議您直接報警。

更多15條

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應該由誰來負責?謝謝

26樓:乙小甲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7樓:

這個的話一般要看具體情況的,假如是由於職工自己的過失,失職引起的話一般要員工自己承擔部分的主要責任;由於非過失,屬於非人為因素的話就由工廠負責,就算是工廠要執行罰款的話也不能超過全年工資的1/6,這點好象是在2023年新執行的員工勞動法中有明文規定!具體還是要看情況的,最好多瞭解下勞動法,對員工的福利保障有好處

由於工作失誤標書做錯導致廢標,需要賠償多少錢

320多萬的公路段應該賠多少錢 我找一個工作室給我做標書,假如是他們把標書做錯了,導致廢標。工作室要承擔什麼責任?你能舉證哪些直接損失,就可以主張賠償那些損失。做錯你要看是怎麼個錯法了,其實這是雙方的責任,一般都會做好一套讓你們簽字後才正式做得,如果你們簽了字 那麼人家沒什麼關係 最多不收你們印刷裝...

工作失誤,上司讓我停職回去反省,是工作不保的意思嗎

我們每個人在生活中或者職場中總會不自覺地犯一些錯誤,有些人犯了錯後很想得開,抱著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的想法,認為自己改了就好了,而一些比較心細的人在犯了錯後總是憂心忡忡,想一些不利的畫面,比如比如在工作中不小心犯了個失誤,上司讓停職反省,就把事情想的特別嚴重,已經想到了工作不保的這個壞打算,其實上...

由於工作失誤給單位造成的損失應該由員工個人承擔嗎

對於勞動者是否應當對用人單位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不能一概而論,應當結合以下情況具體分析。第一,雙方在勞動合同中是否有約定。當事人有約定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應當優先適用當事人的約定,以尊重當事人的意願。我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