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付 託收 信用證對買賣雙方的利弊

2022-03-14 07:23:08 字數 5696 閱讀 7807

1樓:華牛有指點

匯付:是順匯,是有進口商將貨款直接電匯或信匯\票會給出口商.

託收:是逆匯,出口商出口後通過銀行向進口商以d/p,d/a形式進行收款

信用證:是逆匯,是出口商出口後通過銀行按照開證行列明的要求向開證行進行收款

就對買賣雙方的收款風險\費用大小綜合利弊來說依次是(對出口商最有利開始)

出運前t/t>出運後寄單前中t/t>即期l/c>d/p 即期l/c l/c d/p d/a>出運寄單後t/t.

其實風險的大小主要在於進口方市場的狀況和雙方的信譽. 如果市場興旺,利潤高,可以說怎麼做都沒有風險.

2012-06-11 回答

一、匯付(remittance)

國際**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種,即匯付、託收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30343232、信用證。匯付是款人按照約定的條件和時間通過銀行或其他途徑將貨款匯付給收款人的支付方式。匯付方式有三種,即信匯、電匯、票匯。

二、託收(colletion)

託收方式是出口商開出匯票連同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進口地代收銀行向進口商收款的方式。

(1)託收的種類。

付款交單(d/p),付款交單又可分即期付款交單(d/p sight)和遠期付款交單(d/p after sight);承稅交單(d/a)。

(2)託收的當事人和一般程式。

託收的當事人有:委託人、託收銀行、代收銀行、付款人。

託收的一般程式:填寫託收書、交銀行託收、代收銀行向進口商收款、進口商付款、代收銀行將貨款轉託收行、託收銀行將貨款轉給出口商。

(3)託收的特點。

(4)託收的國際慣例。

(5)使用託收支付方式要注意的問題。

託收支付方式是建立在商業信用的基礎上,一旦進口商拒付,出口商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因此,使用託收方式要注意:進口商的經營作風、信用, 嚴格控制使用。

三、託收保付**(factoring)方式

託收保付**業務是**債務的業務。出口商採用託收保付就是把公司的**「債權」**給金融機構,此種業務稱「轉移出口融資風險」業務。承擔此項業務的公司,國際上稱託收保付**公司。

四、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簡稱l/c)

(1)信用證的含義

信用證(l/c)是銀行應進口商的要求開給出口商的一種保證付款的憑證。信用證支付方式屬於銀行信用。

(2)信用證的特點。

信用證以合同為基礎,信用證是銀行信用,一經開出不受合同約束,信用證嚴格按單證辦事,要求「嚴格相符」原則。

(3)信用證當事人。

開證申請人、開證行、受益人、通知行、議付行、付款行。

(4)信用證支付程式。

進口商申請開證,開證行開立信用證,通知行轉交信用證,出口商審查信用證,出口商發貨,議付行墊付貨款,開證行付款,進口商付款。

(5)信用證的主要內容。

信用證無統一格式,主要內容包括:開證申請人、開證行、通知行、受益人、議付行;信用證的種類,不可撤銷、即期或遠期、保兌、可轉讓不可轉讓等;信用證條款,匯票種類、匯票付款人;信用證的要求,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包裝、**等;貨幣要求,貨幣名稱、金額;運輸要求,裝運期、有效期、裝運港、目的港、運輸方式、可否分批、可否轉船等;支付單據要求,匯票、發票、提單、保險單等;保險條款;特殊要求等。

(6)信用證的種類。

不可撤消信用證、跟單信用證、保兌信用證、有無追索權信用證、即期信用證或遠期信用證、可轉讓信用證、迴圈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對背信用證、備用信用證等。

(7)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

五、銀行保證函

1)進出口**銀行保證函。

(2)貨款銀行保證函。

2樓:光光大師

主要是雙方的信譽問題不是付款風險問題! 信譽不好的公司,用什麼方式都會有問題,所以做生意的重要工作是如何確保客戶的信譽?

託收方式和信用證方式對買賣雙方的利弊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託收結算方式

「跟單託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的具體做法,是由出口商開立跟單匯票,連同一整套貨運單據交給出口地銀行,委託銀行通過其在國外的**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託收又可以根據其性質,分為「d/p 即期」和「d/a 遠期」二種。

「d/p 即期」就是出口國的託收行收到單據,稽核無誤後;寄給進口國的代收行,由代收行通知進口商前來付款贖單。因此,「d/p 即期」手續較簡單,風險相對也較小。

「d/a遠期」的具體做法是,託收行將單據寄到對方銀行,進口商前來銀行取單。但是,這次進口商並不需要付款,只是向代收行簽署一個「託收承兌書」,保證到期付款,就可以把代表貨物的單據取走。

此時,如果進口商取單後不來付款,或者拖延付款,或者少付款,甚至不付款,對此,出口商毫無辦法。因為託收結算方式,進口商是否付款,完全依據進口商的信譽來完成付款行為的。

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商業信用」,從理論上來說,銀行對此並不承擔責任。

由此,在一般的情況下,「即期交單付款」的託收結算,出口商是有一定保障的,即,不會受到「財貨兩空」的損失。進口商只要付了款,或者進行了「承兌」,就可以得到代表「貨權」的單據。此一做法,相對於「匯款結算方式」要安全得多。

但是,「託收結算方式」對於出口商來說,就較為不利了。因為賣方能否按時收回貨款,完全取決於進口商的信用。假如進口商因商情變化,到時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兌」,買方就有可能遲收貨款、收不到貨款的危險。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託收銀行和代收銀行,對此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所謂「商業信用」的風險性也就在這裡。特別是當採用「空運交貨」方式時,「託收結算方式」更應謹慎從事。

但是,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選擇做「d/p 即期」比選擇做「d/a遠期」較為安全。因為「d/p即期」,一般銀行一定要等買方付了款之後,才交出代表貨物的「單據」,賣方是不會落得「財貨兩空」的境地。從理論上來說,只要買方未付款,貨運單據仍在銀行,那麼,貨權仍歸賣方,賣方仍可將貨物轉賣給他人或者運回。

相對來說,「d/a遠期」風險就比較大,因為,進口商有可能不來承兌,或者簽署了承兌書,取走了單據、提了貨之後,到期日不來付款,或者少付款,銀行和賣方是無可奈何的。

二、信用證結算方式

「信用證結算」是當前國際**中,使用得最為廣泛的一種結匯方式。它的主要特點是,把原來由進口商履行的「憑單付款」責任,轉由銀行來承擔。即,通常所說的:

「以銀行信用取代商業信用」。因為,銀行信用更加可靠、更加穩健,而且,銀行的資金也更加雄厚,使得買、賣雙方都增加了安全感,從而大大地促進國際**的發展。

「信用證結算」的具體做法是,進口國的開證銀行,根據進口商的要求開立信用證,授權出口商按照信用證規定的條款,簽發以該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並保證在交來符合信用證條款規定的匯票和單據時,該行必定付款或承兌的保證檔案。

由此可見,信用證結算的基礎是「銀行信用」,即,銀行取代買方(進口商)成為第一性的付款人。從理論上來說,只要出口商履行了信用證規定的條款,那麼,銀行就一定要付款。也就是說,出口商通常能夠收回貨款。

因為有了開證行所作的「付款承諾」,進、出口雙方在與他們相關的銀行打交道時,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得到銀行的資金融通。如,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證後,可以做「打包貸款」;交單、議付時,可以做「押匯」等。此一資金融通,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商人資金週轉的困難,有利於他們的外貿拓展。

有的進口國存在著「外匯管制」,該國的一切進、出口業務,都要報請當局批准。但是,如果他們開得出信用證,也就意味著,該項**已經通過外匯管理部門的批准了。

「信用證結算」的優點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任何一種結算方式都不可能完美無缺,「信用證結算」也不例外,其主要弱點有:(1)由於信用證結算方式是一種純粹的「單據買賣」行為,只要「單證相符」,開證銀行就一定要付款,進口商也一定要「付款贖單」。

因而,進口商有可能得到與信用證規定完全相符的單據,可是,並不一定能得到與單據條款完全相符的貨物;(2)信用證業務中,有可能存在欺詐。無良商人利用信用證的上述特點,進行不法活動。如,提供無貨單據、假冒單據等;(3)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證條款時,由於種種原因,造成「單證不符」,導致開證行的拒付;(4)開證行和進口商可能無理拒付或無力支付;(5)開證行在開立信用證時,通常向進口商收取一定數目的押金,由於信用證結算的週期較長,該資金被銀行佔用;(6)信用證的手續過繁、費用過高;(7)開證行可能在信用證中列出一些「軟條款」,使信用證失去了其「保證付款」的功能等等。

雖然信用證結算有以上不足之處,但是,由於信用證結算方式,「銀行承擔了第一性的付款責任」,實際上,已經成為現代國際結算影響最大、應用最廣的結匯方式。

匯付,託收,信用證的優缺點

4樓:匿名使用者

國際**支付與結算中匯付、託收和信用證三種結算方式的操作方法、特徵和優缺點。

一、匯付(remittance)

國際**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種,即匯付、託收、信用證。匯付是款人按照約定的條件和時間通過銀行或其他途徑將貨款匯付給收款人的支付方式。匯付方式有三種,即信匯、電匯、票匯。

二、託收(colletion)

託收方式是出口商開出匯票連同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進口地代收銀行向進口商收款的方式。

(1)託收的種類。

付款交單(d/p),付款交單又可分即期付款交單(d/p sight)和遠期付款交單(d/p after sight);承稅交單(d/a)。

(2)託收的當事人和一般程式。

託收的當事人有:委託人、託收銀行、代收銀行、付款人。

託收的一般程式:填寫託收書、交銀行託收、代收銀行向進口商收款、進口商付款、代收銀行將貨款轉託收行、託收銀行將貨款轉給出口商。

(3)託收的特點。

(4)託收的國際慣例。

(5)使用託收支付方式要注意的問題。

託收支付方式是建立在商業信用的基礎上,一旦進口商拒付,出口商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因此,使用託收方式要注意:進口商的經營作風、信用, 嚴格控制使用。

三、託收保付**(factoring)方式

託收保付**業務是**債務的業務。出口商採用託收保付就是把公司的**「債權」**給金融機構,此種業務稱「轉移出口融資風險」業務。承擔此項業務的公司,國際上稱託收保付**公司。

四、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簡稱l/c)

(1)信用證的含義

信用證(l/c)是銀行應進口商的要求開給出口商的一種保證付款的憑證。信用證支付方式屬於銀行信用。

(2)信用證的特點。

信用證以合同為基礎,信用證是銀行信用,一經開出不受合同約束,信用證嚴格按單證辦事,要求「嚴格相符」原則。

(3)信用證當事人。

開證申請人、開證行、受益人、通知行、議付行、付款行。

(4)信用證支付程式。

進口商申請開證,開證行開立信用證,通知行轉交信用證,出口商審查信用證,出口商發貨,議付行墊付貨款,開證行付款,進口商付款。

(5)信用證的主要內容。

信用證無統一格式,主要內容包括:開證申請人、開證行、通知行、受益人、議付行;信用證的種類,不可撤銷、即期或遠期、保兌、可轉讓不可轉讓等;信用證條款,匯票種類、匯票付款人;信用證的要求,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包裝、**等;貨幣要求,貨幣名稱、金額;運輸要求,裝運期、有效期、裝運港、目的港、運輸方式、可否分批、可否轉船等;支付單據要求,匯票、發票、提單、保險單等;保險條款;特殊要求等。

(6)信用證的種類。

不可撤消信用證、跟單信用證、保兌信用證、有無追索權信用證、即期信用證或遠期信用證、可轉讓信用證、迴圈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對背信用證、備用信用證等。

(7)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

五、銀行保證函

(1)進出口**銀行保證函。

(2)貨款銀行保證函。

匯票的性質是屬於一種逆匯,逆匯是和順匯相對而言的。所謂順匯是指支付憑證與資金流向一致的叫做順匯。逆匯是指支付憑證與資金流向相反的叫做逆匯。

匯付 託收 信用證 國際保理的異同比較

1 匯付結算方式完全是建立在商業信用基礎上的結算方式。交易雙方根據合同或經濟事項預付貨款或貨到付款,預付貨款進口商有收不到商品的風險 而貨到付款則出口商有收不到貨款的風險。由於匯付結算方式的風險較大,這種結算方式只有在進出口雙方高度信任的基礎上才適用。此外,結算貨款尾差 支付佣金 歸還墊款 索賠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