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和戶口本里的出生日期以那個為準

2022-03-02 08:18:26 字數 3627 閱讀 3522

1樓:之何勿思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自出生時開始。出生的時間以戶籍證明為準;沒有戶籍證明的,以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為準。

身份證與戶口本記載的出生日期不相符合,以派出所戶籍檔案為準(一般和戶口本是一致的)。

擴充套件資料:

出生證明辦理:

1、出生醫院:

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必須到孩子出生的醫院進行辦理,並且辦理要及時,按照醫院規定的辦理時間進行辦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個月內進行辦理,有的可能時間長一點,但一定注意辦理的時間,不能太拖太懶,不然就耽誤事情了。

2、孩子姓名:

給孩子辦理出生證明自然要帶著寶寶起好的名字,寶寶的名字一定要經過兩人的商量決定,出生證明一旦辦理髮放是無法更改的,會有不必要的麻煩,還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糾紛矛盾。

2、父母雙方身份證:

辦理的時候需要攜帶孩子父母的身份證,不需要帶戶口本,身份證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資訊要和住院時輸入的資訊名字相符合,身份證必須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證。

4、結婚證:

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必須攜帶結婚證,但是不需要同時帶兩個結婚證,只要一個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媽媽的。

5、準生證(可有可無):

國家放開了二胎政策,對於準生證的要求現在沒有那麼嚴格了,準生證只作為醫院的報銷證明,不是辦理出生證明必須攜帶的證件,可有可無,沒有準生證也可以辦理出生證明。

6、出院時結算清單:

辦理出生證明需要在醫院辦理,醫院的規定各有不同,市級醫院辦理的話需要攜帶本醫院的出院結算清單才能辦理。

2樓:賢

以戶口本為準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條規定:

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自出生時開始。出生的時間以戶籍證明為準;沒有戶籍證明的,以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為準。沒有醫院證明的,參照其他有關證明認定。

出生日期更正登記

1、受理條件及更正原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方可受理,並按如下原則處理。

(1)戶口登記機關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出生醫學證明》、戶口遷移證等合法落戶憑證記載的出生日期不符,當事人(監護人)於辦理落戶手續後3個月內申請更正出生日期的(超過3個月後不再受理)。更正的原則:以《出生醫學證明》、戶口遷移證等合法落戶憑證記載的出生日期為準。

(2)公民所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常住人口登記表》、人口資訊管理系統所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經查實確屬需更正的。

擴充套件資料: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一)關於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問題

1.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自出生時開始。出生的時間以戶籍證明為準;沒有戶籍證明的,以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為準。沒有醫院證明的,參照其他有關證明認定。

2.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能夠以自己的勞動取得收入,並能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認定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進行的民事活動是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相適應,可以從行為與本人生活相關聯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為,並預見相應的行為後果,以及行為標的數額等方面認定。

4.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進行的民事活動,是否與其精神健康狀態相適應,可以從行為與本人生活相關聯的程度、本人的精神狀態能否理解其行為,並預見相應的行為後果,以及行為標的數額等方面認定。

5.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如果沒有判斷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不知其行為後果的,可以認定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人;對於比較複雜的事物或者比較重大的行為缺乏判斷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並且不能預見其行為後果的,可以認定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人。

6.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獎勵、贈與、報酬,他人不得以行為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為由,主張以上行為無效。

7.當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司法精神病學鑑定或者參照醫院的診斷、鑑定確認。在不具備診斷、鑑定條件的情況下,也可以參照群眾公認的當事人的精神狀態認定,但應以利害關係人沒有異議為限。

8.在訴訟中,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提出一方當事人患有精神病(包括痴呆症),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認定的,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試行)規定的特別程式,先作出當事人有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判決。

確認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當比照民事訴訟法(試行)規定的特別程式進行審理。

9.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但住醫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戶籍所在地遷出後至遷入另一地之前,無經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戶籍所在地為住所。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改成一致,拿著醫院的出生證明去派出所申請更正

4樓:匿名使用者

按2017民法總則,以出生證明為準;沒有出生證明以戶籍為準

出生證明的出生地和戶口本上的出生地不一致那哪個是對的那一哪個為準呢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出生證明的出生地和戶口本上的出生地不一致,按規定,按戶口本上的地址為準,其實出生證明的出生地和戶口本上的出生地不一致,是不會影響的,沒有關係的,完全沒問題,祝好運!

我的出生證和戶口本上的出生日期與我實際不符怎麼辦?

6樓:桐綺蘭

戶口簿上的年齡與戶口本年齡不符怎麼辦?按照相關規定,高考必須辦理身份證,否則學生無法參加考試。身份證上的年齡與學生證的不符,確實不能參加高考。

到相關部門更改年齡辦理身份證後,儘快向學校負責人說明情況,更改檔案上的年齡。現在辦理身份證不受年齡限制。如果戶口簿上的年齡與實際不符,可以帶上辦理人的原始出生證以及戶口簿到戶籍室更改。

原始出生證丟失的,也可以帶上能夠說明出生年月的證明(如醫院所開的出生證明、村委開具的證明等)進行更改。

7樓:小俞兒愛生活

回答親親,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根據您的描述。出生日期和戶口本上不一樣,需要帶上相關可以證明你準確出生的證件(準生證)到戶籍部門進行修改,而且只能按照證件上的日期為準,不能使用其他的日期。(1)戶口登記機關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出生醫學證明、戶口遷移證等合法落戶憑證記載的出生日期不符,當事人(監護人)於辦理落戶手續後3個月內申請更正出生日期的(超過3個月後不再受理)。

更正的原則:以出生醫學證明、戶口遷移證等合法落戶憑證記載的出生日期為準。(2)公民所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常住人口登記表》、人口資訊管理系統所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經查實確屬需更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出生證和戶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不一致怎麼辦

8樓:周興葉茶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出生證明和戶口本上的日期不一致怎麼辦?這個問題的回答是,辦理小孩上戶,是按照小孩出生證明的出生年月日辦理上戶口的,可以去村或居委開證明,帶上證明,結婚證,小孩戶口本,出生證明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更改戶口本上的日期,使出生證明和戶口本上的日期一致,祝好運!

9樓:雲昕邗俊楚

改,一定改。我已打**問去讓他們幫我問一下!要怎麼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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