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打破傷風針星期後過敏算是工傷嗎

2022-02-20 06:45:34 字數 3752 閱讀 8761

1樓:匿名使用者

淮南律師侯健懷:依述屬工傷。

工傷,打破傷風針後死於破傷風,算工傷死亡還是醫療事故死亡?

2樓:泉俊雅

患者的死亡首先與注射破傷風抗毒素(tat)無關。我需要說的是,患者是否真的死於破傷風,假設死因是破傷風,那也與醫院**無關,更無從談及醫療事故。因為任何被動免疫製劑(比如狂犬疫苗、乙肝疫苗、tat、等等)注射人體後都需要一段時間體內才具有免疫作用。

3樓:

如果醫院沒有過錯及失誤,那醫院沒有責任。那就屬於工傷因為是工傷過程中致傷,那就是工傷。

4樓:川渝醫療律師

需要分析整個診治經過才能下結論。

工傷打破傷風針,單位應該報銷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工傷醫療報銷範圍,可以報銷

6樓:嘆笑一世傾城

1、工傷醫藥費有工傷保險由工傷保險報銷,沒有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報銷的。

2、《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過敏算是工傷嗎?

7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發生事故傷害,三個條件缺一不可,你說的過敏,如果是在工作時間、也是在工作場所,因為工作原因,就可以認定為工傷。

受傷處理不當,引發破傷風算不算工傷

8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看傷者的事情是否因為工作原因造成的,如果是就屬於工傷,反之無法認定工傷。如果傷情屬於工傷,那麼傷情併發症也是屬於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

4.3對原有傷殘及合併症的處理

在勞動能力鑑定過程中,工傷或職業病後出現合併症,其致殘等級的評定以鑑定時實際的致殘結局為依據。

如受工傷損害的器官原有傷殘或疾病史,即:單個或雙器官(如雙眼、四肢、腎臟)或系統損傷,本次鑑定時應檢查本次傷情是否加重原有傷殘,如若加重原有傷殘,鑑定時按事實的致殘結局為依據;若本次傷情輕於原有傷殘,鑑定時則按本次傷情致殘結局為依據。

對原有傷殘的處理適用於初次或再次鑑定,複查鑑定不適用於本規則。

9樓:蓋普希金

不算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發生了工傷,但才上班一個星期,工傷賠償的話該怎樣認定標準?(工作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工傷的話,需要先去申請工傷認定。

法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工傷認定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如不清楚 關於工傷的 認定與賠償問題,至 律師諮詢 平臺 裡 -http://tieba.baidu.

可選 工傷律師 去詢問 了。

因工作誘發**過敏算不算工傷

11樓:小魚教育

如果是工作原因導致的過敏,那麼需要判定過敏源是否工作環境中存在的。如果是工作環境中存在的,那麼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對破傷風針過敏,不能打怎麼辦,破傷風針皮試過敏不能打怎麼辦

兩種辦法,一種是用破傷風免疫球蛋白,不用做過敏試驗。一種是用脫敏注射繼續用破傷風抗毒素。破傷風針皮試過敏不能打怎麼辦 破傷風針過敏怎麼辦 根據患者的情況,既然此針過敏.建議避免使用.同時可應用抗組胺藥物聯合 嚴重時可考慮皮質激素的小計量使用.同時建議去醫院檢查,必要時做一些化驗如過敏原檢測,血糖等等...

寶寶摔了把嘴皮咬破了需要打破傷風針嗎

小孩子摔跤是很抄正常的事,不用刻意 襲的去打針,自己在家裡注意一下寶寶傷處的衛生,不要讓寶寶的嘴脣受到感染就好了。是否要打破傷風,可以看情況的,如果沒有碰到金屬類的,也可以不打的,如果摔得厲害的話還是去門診處處理一下傷口 不用,破傷風是被生鏽的東西刺破了才打 小孩子摔跌倒了,嘴巴里面磕破出血了,要打...

手被金屬劃了個口子,用打破傷風針嗎

關於樓主問題 做出以下分析 病情分析 你的這種情況確實沒有必要打破傷風針,因為這種情況根本就不會感染破傷風的!屬於小傷口 及時清理就好了 保持衛生 瞭解破傷風 破傷風桿菌是厭氧菌,需要在缺氧的環境才能感染,比如深度損傷 穿透傷 開放性骨折等可能深部組織汙染者需要及時注射破傷風抗毒素 比較表淺的損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