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月,法院能判離婚嗎?能怎麼判

2022-01-26 03:16:18 字數 5200 閱讀 5298

1樓:土流集團

這要看情況而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就可以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2樓:靜的窒息

子女未滿一週歲的,男方不能起訴離婚,女方可以起訴離婚,是否判決離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感情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樓:崑山丁律師

這種案件最好是全程瞭解了才好判斷。因為此類案件有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在裡面。

4樓:一支菸男孩

首先,所謂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所以你們的房子肯定是夫妻財產。

其次,關於孩子,你們的孩子應該已經斷奶了吧,對過了哺乳期的孩子,按照我在法院工作的情況來看法院會把孩子判給對孩子成長更有利的一方。

5樓:木子有木有

我國的婚姻法以夫妻感情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的,直接提起離婚訴訟吧,一班情況上兩次訴訟法院就會判決離婚的。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是雙方共同分配的。這個房子肯定就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的。

你的兒子才十個月,還不能自由決定是跟隨父親還是母親生活,所以法院在判決時會選擇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一方。

女兒十二歲,兒子十個月,債務六萬,離婚法院會怎麼判,

6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10個月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12歲的子女,由雙方協議,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7樓:森合律師孫瑞紅

聽聽女兒的意見,十個月的孩子給母親,財產和債務都平分。

離婚女兒快三歲了,兒子十個月,我想要女兒,法院會判給我嗎?

8樓:博愛傑傑

不一定,要看具體案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9樓:水月風情

你需要爭取,但是是不是判給你還是一個不好說畢竟小孩子一定歸屬女方

你沒有說明你是女方還是男方

還需要弄清楚你的條件是不是最好的

孩子才幾個月,如果離婚法院一般會怎麼判?

10樓:白色的明

孩子才幾個月,如果離婚法院一般會把孩子判給女方。

孩子還在哺乳期的夫妻雙方是不可以離婚的,如果是女方主動提出離婚要求的,通常情況下,孩子會判給媽媽。女方在分娩一年內或中止妊娠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若女方提出離婚,或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11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判決子女隨父親生活:

12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條:"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第2條:"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第3條:"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4條:"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你小孩子才幾個月,如果你們離婚時夫妻雙方協商一致,約定孩子隨你共同生活,是可以被准許的,但如果都搶孩子,協商不成,一般是判給母親的,除非有規定上的例外情形.

孩子不滿一週歲,男方不能提起離婚訴訟,女方要離婚的話是可以的.女方起訴,男方不想離,就要看女方能否提供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參考婚姻法第32條),如果符合婚姻法32條的規定,法院能夠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那麼會判離婚.如果證據不是很充分,那麼法院從社會穩定的角度考慮,可以判決不準離婚.

調解也同樣可以從離和不離兩個方面進行調解,只要雙方能達成一致,調解離婚也可以,調解不離婚也可以.

如果男方把孩子帶走,法院判了也不給女方,這種做法是不對的.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法院雖然不能以孩子為執行標的來執行孩子,但可以對你拒不履行的行為進行處罰,處罰的方式可以是罰款、拘留,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話,也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即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罪。

13樓:

兩歲以內原則上歸女方撫養。除非女方有嚴重疾病、傳染病、吸毒等嚴重不適合撫養小孩的情形。女方收入低一般不構成不利方面。

不過這個並非絕對的,如果男方非常想要小孩的話,只要把小孩留在自己身邊——我國的情況包括男方父母代為照料都算的,利用各種手段拖延,兩年時間很快就過去了。到時候小孩一直跟隨男方生活,又超過兩歲,法院本著不改變子女生活環境判給男方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

另外呢,子女撫養這個問題關鍵不在法院判,關鍵在孩子在**。就是法院判歸一方撫養,實際上在另一方手裡,另一方堅決不把孩子交出來,人身問題法院也不能強制執行。這也是我說兩歲以上的小孩,以不改變子女生活環境為原則的來由,法院隨便改變現有的狀況是給自己找麻煩。

所以撫養權問題關鍵是自己先把孩子看好,不要賭氣人給人家,或者糊里糊塗讓別人抱走。

最後說一句,子女歸一方撫養,不是跟另一方脫離關係。原有的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通通都存在。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子女成年後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子女之間互相有法定繼承權。

這個不因為離婚而改變。

14樓:

1、因為孩子還在哺乳期,法院會考慮判給女方 2、就是勸雙方不離婚,會判離婚,如果是男的想離女的不想離,法院將不會受理。3、不可以

15樓:中顧法律網解答

這個要根據經濟實力等,但是因為孩子很小,你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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