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了,要具備什麼條件可以恢復

2022-01-21 06:26:02 字數 5292 閱讀 2115

1樓:呼和赤那

營業執照被吊銷是一種處罰,也就是主體資格雖然存在,但已經是退出市場了,這是不能恢復的,也有部分省市交納了罰金以後恢復的情況,你可以到本地工商局諮詢以下。 可以先提出行政複議複議結果不滿意提出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行政行為,恢復原狀。

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式結束並辦理工商登出登記後,該企業法人才歸於消滅。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和企業申請登出登記是市場主體退出市場的兩種方式,儘管兩者均導致企業法人資格的消亡,但其法律後果卻大不相同。登出登記以企業申請為前提,是企業的主動行為,是企業合法退出市場的唯一途徑,它既是出資人、股東的合法權利,又是其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吊銷營業執照則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做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罰,吊銷營業執照就意味著企業法人資格被強行剝奪,其民事主體資格、經營資格隨之消亡,企業不得繼續從事市場經營活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三年之內不得使用,《公司法》第57條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也明文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其次,被吊銷企業的出資人或****的股東應依法履行組織清算的義務,拒不清算的,要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後果。另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應當將營業執照公章、合同專用章等繳回原登記機關,拒不繳回的,屬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可以提請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收繳。利用應收繳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無照經營論處。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樓:法律快車

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後不可以繼續使用。

如果工商部門是按照法律規定,法定程式吊銷的,那麼就不能恢復;如果認為工商局吊銷營業執照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錯誤,可以申請複議或行政訴訟,具體行政行為如果撤銷,那營業執照就可以恢復。

營業執照被吊銷後可以恢復嗎?要具備什麼條件才能恢復?

3樓:天蠍

現在就要看看公司是否登出?若沒有登出可能還要好些。建議到工商局去了解一下是否登出及如何恢復。如果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生效了,則不能撤銷。

必須清算登出。但股東可以公司的剩餘資產,重新作為入資,成立新的公司。

原來的公司不能恢復了。

4樓:阿門阿前一隻小蝸牛

1、營業執照被吊銷是不能恢復的。也有部分省市交納了罰金以後恢復的情況,你可以到本地工商局諮詢以下。

2、《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三年之內不得使用,《公司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 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者登記註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係的除外;

2、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者登記註冊符合本辦法第十八條的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係的除外;

3、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4、與登出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5、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5樓:張娟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律臨平臺的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要等三年才可以重新辦理呢,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會被列入全國黑名單,三年內在全國都不能辦理個體營業執照,公司不能擔任董事、監事、經理,三年時間到了後還要重新登出下,順便申請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六條規定:「公司不按照規定接受年度檢驗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限期接受年度檢驗;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檢驗的,吊銷營業執照。年度檢驗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佈的《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第十九條表述為:企業不按照規定接受年度檢驗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檢驗。屬於公司的,並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屬於分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並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並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

提問為什麼無緣無故會被吊銷

回答以下4種情況會導致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

1.虛假註冊。無論是個人獨資企業、公司、合夥企業以及其他各類企業,凡出現虛假註冊或者以欺騙手段騙取營業執照的行為,情節嚴重時,會出現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可能。

2.超範圍經營。法人註冊公司時需註明公司的經營範圍,並在成功註冊公司後按照所填寫的經營範圍開展業務。

如發現企業未通過經營範圍變更而從事原填寫經營範圍以外的相關經營活動,工商行政部門有權吊銷其營業執照。

3.企業逾期不參加年檢手續。

4.無故不開業或者停業。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成立後若無正當理由而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公司登記機關將吊銷其公司營業執照。

在上訴的情況下營業執照會被工商行政部門予以吊銷,吊銷營業執照會對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帶來不良的影響。被吊銷營業執照具有以下後果:

1.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在三年內不得重複使用;

2.公司因違法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其法人代表對公司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的,自營業執照吊銷之日3年內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或經理,且不能擔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拒絕進行清算的企業出資人或****的股東需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4.拒絕繳回營業執照公章、合同章至原登記機關的企業,可以提請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收繳。若利用應收繳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無照經營論處。

提問沒有任何問題

正常在做網際網路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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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違法

又沒有違法

回答這個的話這邊通過您的描述沒有辦法判斷,您需要去工商局詢問一下

更多19條

6樓:呼和赤那

營業執照被吊銷是一種處罰,也就是主體資格雖然存在,但已經是退出市場了,這是不能恢復的,也有部分省市交納了罰金以後恢復的情況,你可以到本地工商局諮詢以下。 可以先提出行政複議複議結果不滿意提出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行政行為,恢復原狀。

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式結束並辦理工商登出登記後,該企業法人才歸於消滅。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和企業申請登出登記是市場主體退出市場的兩種方式,儘管兩者均導致企業法人資格的消亡,但其法律後果卻大不相同。登出登記以企業申請為前提,是企業的主動行為,是企業合法退出市場的唯一途徑,它既是出資人、股東的合法權利,又是其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吊銷營業執照則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做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罰,吊銷營業執照就意味著企業法人資格被強行剝奪,其民事主體資格、經營資格隨之消亡,企業不得繼續從事市場經營活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三年之內不得使用,《公司法》第57條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也明文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其次,被吊銷企業的出資人或****的股東應依法履行組織清算的義務,拒不清算的,要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後果。另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應當將營業執照公章、合同專用章等繳回原登記機關,拒不繳回的,屬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可以提請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收繳。利用應收繳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無照經營論處。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恢復。

1、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只是企業解散程式的開始而不是終結。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對企業法人由設立到終結定出了一套嚴密的法律程式。法律規定,各類企業法人解散到終結都必須經過清算程式。

《公司法》第192條規定:"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應當解散,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由上述法律規定可以總結出,解散程式從開始到企業法人登出登記要經過下列程式:

(1)成立清算組;(2)依法嚴格清算;(3)清算結束後,清算報告要報股東大會或主管機關確認;(4)登出登記;(5)公告。這五項法律程式全部進行終結後,解散程式才告結束,企業法人主體資格才歸於消滅。

2、企業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情形並不當然的產生企業主體資格消滅的結果。因為,吊銷只是企業解散的一個事由,企業在沒有經過必需的清算、登出、公告就沒有根本消滅。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法人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違法行為的一種行政處罰措施,其隱含一種可以在特殊條件下"恢復"的潛在意義。

比如:最常見的企業因兩年未參加年檢這一違反行政法規的行為。該行為屬於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由之一,但是,當下年企業法人又參加年檢並符合年檢條件時,該企業法人的經營權自行恢復,不需要進行重新登記,這一點也可以說明吊銷營業執照並不是企業法人立即消滅的程式,企業經營權的再行恢復不是沒有法律可能,且也是有法律依據的。

正因為如此,吊銷並沒有剝奪企業法人的民事主體資格,而只是剝奪了其生產經營權,實質上是對企業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一種限制,是將其經營範圍限制在清算活動之內,包括以自己的名義起訴和應訴。只不過此時的公司是受到一定限制的,正如自然人中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死亡前的民事主體資格不能被剝奪一樣,企業法人在因違法吊銷營業執照後其民事主體資格同樣不能被剝奪。

3、最高人民法院(2000)第23號司法解釋也作了明確規定規定,"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被吊銷後,應當由其開辦單位(包括股東)或者企業組織清算組依法進行清算,停止清算範圍外的活動。清算期間,企業民事訴訟主體資格依然存在"。

因此,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不論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均是適格的原告,如成立有清算組,清算組為原告,如未成立,則企業可以自己名義起訴。在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作被告時,如企業為非法人企業,則列其投資人、合夥人、法人開辦者為被告。對於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如成立有清算組,則清算組為被告。

否則,可追加清算主體為共同被告承擔相應的責任。

上海營業執照被吊銷,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怎麼辦

1 被吊銷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後公章不可以繼續使用。2 因為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應該將營業執照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等繳回原登記機關,拒不繳回的屬於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可以請當地的公安機關協助收繳。然後再利用應收繳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照無照經營論處。如果要是構成犯罪的,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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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被吊銷營業執照後的企業是具有訴訟主體資格,但也須注意,訴訟主體資格並不等於民事行為能力,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後雖然可以自己的名義參加訴訟,但其能否以企業的名義繼續對外進行商事活動仍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 公司法 186條的規定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效力性規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