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男方繼承父母的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2-01-19 01:28:07 字數 5026 閱讀 3115

1樓:一起守侯

是夫妻共同財產

界定婚前房產的時間點:

一是「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即夫妻雙方自領取《結婚證》之日可視為「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而其他諸如訂婚、舉行婚禮等時間點都不具備法律上的意義。

二是「購房」時間點,即什麼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

考慮到購房的目的性以及購房整個過程的關聯性,應當以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為「購房」時間點,簽訂合同時最能反映「購房」這一行為的性質。

界定婚前房產的歸屬:

一、婚前雙方出資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記一方不承認對方有出資行為,或是認定對方的出資屬於贈與行為的,法院就很難支援未登記方的請求,也就是說離婚未登記方除非有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且出資不屬於贈與的,才可能請求分割房產,否則最後可能會人財兩空。

二、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購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首付支付方名下,離婚房產歸誰?根據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

因此,該種情況下,登記的房產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償還的貸款為獲得房產一方的個人債務,由於婚後是夫妻共同還貸,在離婚房產分割時,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當然,根據協議優先的原則,如果雙方對房產達成協議的,離婚時可以按照協議分割房產。

三、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房產歸誰?根據婚姻法及物權法的規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毫無疑問房產屬於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

四、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房產歸誰?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採取得房產證的,不能簡單的認為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房產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權的確定。

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該房屋屬於一方婚前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離婚房產歸誰?若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房產就屬於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房產。如果婚前購房時,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只出了部分購房款,剩餘購房款由婚內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貸款的,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等同所有,對於婚內共同償還的貸款及房子產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房產歸誰?婚前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對房產份額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享有房子的產權。

七、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離婚房產歸誰?婚前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離婚時,房產也應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也不能認為登記在一方名下就是對一方的贈與。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父母的出資比例享有房產的份額。

2樓:匿名使用者

看情況如果是父母生前贈與,房產證只有男方名字,不算夫妻共產

如果是父母死後的遺產,要是有遺囑指明給男方一個人,且辦理過戶的時候房產證只有男方一個人名字,也不算夫妻共產

3樓:王利娟律師

回答您好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在離婚時就要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你父母沒有特別的書面說明,那麼你所繼承父母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一方有權要求對此房產進行分割。

父母通過立遺囑或者通過贈與合同方式對上述財產進行處分,為了避免家庭成員爭奪財產、對簿公堂,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立遺囑的方式規避此類法律風險。此時依據《婚姻法》第18條的規定,該房產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如果在你繼承父母的房產時,父母有特別的書面說明,此房產的繼承權,由你獨自一人享有,那麼你所繼承父母的這處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你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對此房產進行分割。

更多2條

4樓:匿名使用者

父妻的所有收入都是共同財產。

婚後繼承父母的財產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5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做出如下回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房產為婚後法定繼承,如果父母沒有明確遺囑說明房產歸您所有,那麼按照法律規定房子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能提供更為詳細的資訊,我們可提供更為具體且有針對性的解答,歡迎您**諮詢我們的專家。

6樓:王利娟律師

回答您好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在離婚時就要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你父母沒有特別的書面說明,那麼你所繼承父母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一方有權要求對此房產進行分割。

父母通過立遺囑或者通過贈與合同方式對上述財產進行處分,為了避免家庭成員爭奪財產、對簿公堂,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立遺囑的方式規避此類法律風險。此時依據《婚姻法》第18條的規定,該房產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如果在你繼承父母的房產時,父母有特別的書面說明,此房產的繼承權,由你獨自一人享有,那麼你所繼承父母的這處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你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對此房產進行分割。

更多2條

7樓:稽致卓宇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因此,對於婚後繼承的財產,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如果被繼承人未指明僅歸夫或妻一方所有,則應該屬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二、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如果夫妻有如下情況,即使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取得的財產,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指定贈與

遺囑或者贈與合同確定歸夫妻一方所有的,在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比如,男方父親去世之前,在遺囑中明確自己死後房子歸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權利。男方基於遺囑繼承取得的房產,不能作共同財產分割。

(二)夫妻雙方有約定

《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就財產進行約定。可以婚前約,也可以婚後約。內容可以設定婚後一方的收入歸一方所有,不納入共同財產的範圍。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三)婚前財產

一方婚前的財產自然不應屬於離婚時分割的範圍之列。因此,離婚時如果一方能舉證證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財產在婚前就已取得,這些財產就不屬於離婚分割之列。

(四)只能歸一方的特定財產

有些財產,即使沒有約定,也不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比如,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藥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這些費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對於夫或妻在結婚之後繼承的財產,要區分兩種情況對待。若此時是通過法定方式繼承,那一般不會明確只由其中一方繼承,即此時繼承的財產就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要是通過遺囑方式繼承,並且遺囑中也說明了只有夫或妻一方來繼承,則就不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認定。

延伸閱讀:

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被追回

婚後買房寫女方名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共同財產要怎麼分割?

8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因繼承父母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在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則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可見《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9樓:華律網

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而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遺產。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的意願,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特別說明是給個人的,否則就是共有。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後買房是寫的男方父母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是男方父母出錢買的房子,還是你們夫妻出錢買的房子?婚後買房寫的我的名字和公婆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您好,如果登記的是您和您公婆的名字的話,您名下的份額即這套房屋的1 3屬於您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您公婆名下的份額是屬於您公婆的個人財產。等於這套房屋中只有1 3的份額是您雙方的共同財產。因此,建議...

婚後女方父母首付買房,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房產證上籤署女方姓名,該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是。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婚後男方父母出全款買房,但辦理的房產證是夫妻共同名字,假如離婚房子女方是否有權分割一半

視情況而定。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如果是登記在其中一方名下版,則屬於父母對一 權方的贈予,屬於個人財產 如果是登記了雙方姓名,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另有約定的則未必。根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