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拿到撫養權

2022-01-15 18:21:55 字數 6127 閱讀 4991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新婚姻法規定的撫養權原則是,如果父母離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改變。子女撫養權,主要取決於撫養條件。主要有這樣幾條原則:

1、一週歲以下的子女,判給母親撫養;

2、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判給母親撫養;

3、自幼由祖父母看護的,原則上判給父親撫養;自幼由外祖父母看護的,原則上判給母親撫養;

4、那方收入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上把孩子判給誰撫養;

5、一方如果有過錯或家庭暴力傾向,原則上不把孩子判給這一方撫養;

6、一方有不可**的傳染性疾病或無法自理的疾病,不適合撫養孩子,原則上不能把孩子判給這一方;

7、十週歲以上的孩子,要徵求孩子一件,原則上按孩子的願望判決。

2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的撫養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需要結合孩子的年齡以及雙方是否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2週歲的以下的小孩原則都是歸女方撫養,2歲—10歲小孩根據男,女雙方更有利於小孩身心健康的原則確定撫養權,10歲以上需要參考孩子本身的意願。您這麼擔心小孩的撫養權問題,建議一定要委託專業的律師指導,為爭取小孩撫養權提高更有利的保證。

湖北尊而光律師

3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小孩多大,你的經濟情況怎麼樣

如果是給你,孩子是給你的媽媽養?還是?

徵求你的父母意見沒有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要證明自己這方的條件更適合小孩 子的成長生活。經濟條件,感情因素,雙方的身體條件等等,小孩如有十歲以上的話,也是可以根據孩子的意願來選擇。更多這類不明白,請在律伴,法律平臺瞭解或者諮詢

5樓:

爭取方法

1、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

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雙方都忙於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

5、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取,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孩子怎麼判,我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

6樓:博老師**解答

你好,婚姻破裂孩子歸屬的問題一般來說孩子會判給更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一般來說男方的機會會比較大。但是不管哪一方想合法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那麼就應該具備撫養孩子的條件,包括了物質條件和自身的健康條件。

如果因為感情不和家庭關係必須到了離婚的地步,那麼最好好聚好散,別讓孩子受傷,孩子是無辜的。只有一個孩子那麼可以協商撫養權,兩個的話可以考慮一方一個,不管孩子歸誰撫養都希望能讓孩子有一個好的環境,讓孩子有一個快樂的童年。如果孩子成年了,那麼孩子歸誰可以讓孩子自己選擇,做父母的也只能尊重孩子的意願。

你想合法地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這是沒問題的,不過另外一方是具有探視權的,你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但是不意味著你可以不讓他來看孩子。孩子長大後他也可以選擇回到另外一方生活,所以作為父母只要孩子過得好,就不要以為可以把他們留在身邊就是屬於自己了,孩子長大後最終只屬於他自己的。

但是當你想更有利的爭取到撫養權時,你應該需要有穩定的工作,有可靠的經濟**,這是撫養孩子的基本條件。當對方有不利於孩子成長的環境時,比如對孩子不好,經常打罵孩子,有不良嗜好等情況,你可以收集相關的證據,這都是對你有利的。

一般來說會認為男方成長比較有利,畢竟孩子出生的地方,有熟悉的朋友,還有爺爺奶奶。如果女方想獲得孩子的撫養權,那麼就要證明你比男方更有利於孩子成長,比如孩子在哺乳階段那麼肯定是判給女方更有利的。除了經濟物質上,你要比另外一方更懂得關心和教育孩子,比如你是高學歷的人才,而對方是普通初中畢業,這都是可以為你爭取獲得撫養權的。

7樓:華律網

1、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現代的生活節奏較快,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帶,特別對於學齡前兒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2、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3、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來說,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八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8樓:無訟

生活中一些夫妻吵架,常常把「離婚」掛在嘴邊,殊不知若是真離婚了,最受傷的其實是孩子,單親家庭的孩子父母愛的缺失,不僅會影響成長,而且心理創傷也是無法彌補的。那麼真的走到了離婚的地步子女撫養權怎麼判?無訟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析一下。

法院判決撫養權的歸屬一般本著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該「離婚子女撫養權怎麼判」問題進行的解答,如果您有法律問題想要諮詢,可關注無訟,私信諮詢。

9樓:我已年滿18歲

法律對此的規定也不是生硬的,而是相對原則性的:對於哺乳期內的孩子,即未滿1週歲的嬰兒,撫養權歸屬於哺乳的母親。哺乳期後的孩子,則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則。

一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歸屬於孩子的母親

除非因為各種原因,孩子的確無法隨母方生活,比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就不宜與其共同生活;或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如果父母雙方都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就要作綜合性考慮,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1、一方已經喪失了生育能力的,如已做了絕育手術,或者因為其他原因;

2、孩子已經隨其生活較長的時間,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其中孩子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時間較長也要考慮);

3、一方只有這一個孩子無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如其中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顯然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無疾病一方應優先獲得撫養權。

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隨父生活還是隨母生活,需要聽取孩子的意見,根據審判實踐,大部分孩子會偏向與無過錯一方生活,而不喜出軌的一方

但這只是一般性的規定,現實生活遠比法律規定的要複雜得多,比如,孩子已經2週歲以上,一方婚內出軌,孩子的撫養權究竟判給誰,並不是絕對的。從理論上說,無過錯方是受害者,法院理應對其提供更多的支援,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如果無過錯的一方只有這一個孩子,那麼會有更大的可能取得孩子的撫養權。或者一方經常性出軌,若孩子隨其生活會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那麼無過錯方取得孩子的撫養權的可能性也會變大。

父母對於子女的監護權與撫養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離婚後的男女,即使未獲得撫養權,但在涉及子女權益的問題上仍然有相應的決策權(法定監護權)和對子女生活進行照料的法定許可權(生活監護權)。

10樓:

如果孩子年幼,如: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7、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8、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夫妻離婚,對兩週歲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隨其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的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平時隨其生活的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其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三、無其他子女的一方;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健康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有不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方、母方條件相同,可視子女與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的情況,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撫育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條件,可作為優先考慮與父或與母方生活的條件。

六、被撫育的子女已滿十週歲,應按子女的選擇,直接撫養,在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前提下,也可以准許。

綜上所述,

無論你是男方或者女方,1.有經濟實力;2.子女隨你生活較長;3.

和你爸媽生活較長;4.你無上述的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5.無不良習性;6.

其他,子女和你一起生活有利的條件。則獲得子女撫養權的機會很大。

孩子撫養權,孩子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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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撫養權,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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