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過期2年且丟失,請問怎麼處理

2022-01-08 00:11:25 字數 3930 閱讀 6414

1樓:

依然可以要求承兌人支付票款相當的金額,可出示能夠證明原告因支付了相應的對價取得承兌匯票。

根據票據法第17條的規定,銀行承兌匯票的權利時效為到期日2年。因此超過了2年的期限,持票人就喪失了票據權利。

但是票據法第18條規定了持票人因為時效的經過喪失票據權利的,仍然享有民事權利,可以要求承兌人或出票人支付與票據金額相當的利益。因此,如果超過了2年的權利時效,依然可以要求承兌人支付票款相當的金額。

持票人對票據出票人和承兌人的票據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二年內不行使而消滅。因但因持票人未在兩年內行使票據權利,該票據權利雖已消滅,但持票人仍享有民事權利,可以請求出票人或承兌人返還其與未支付的票據金額對等的利益。持票人取得上述承兌匯票是基於真實的交易關係,且支付了相應的對價。

銀行作為承兌人,其持有出票人交付的與匯票金額相應的保證金,依法應當向持票人返還與票據金額相當的利益。

2樓:匿名使用者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付款,但承兌到期日已過,持票人沒有要求兌付的如何處理,《銀行結算辦法》沒有規定,各商業銀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補充規定。如中國工商銀行規定超過承兌期日1個月持票人沒有要求兌付的,承兌失效,開票保證金回退回申請開票人。

應該要求債務人重新付款。

3樓:當湖十局

票據丟失也可以理解為出票人在交付前將票據遺失,這時的出票人即為最後一手合法持票人。享有提起催告程式,或提起訴訟的權利。

但匯票過期2年持票人已喪失票據權利,出票人應當主張與票據相關的民事權利。建議出票人根據與銀行之間的結算協議要求銀行退還票款。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超過2年忘記兌付了怎麼辦?

4樓:徵和律師事務所

徵和律師事務所票據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根據《票據法》第17條的規定,匯票的票據權利時效是從出票日或者到期日開始計算2年。

因此,如果持銀行承兌匯票從到期日開始計算,超過了2年,那麼由此帶來的直接法律後果就是喪失票據權利。例如,承兌匯票的到期日為2023年1月1日,如果一直到2023年1月1日,持票人都不曾向付款人要求付款,那麼從2023年1月2日開始,持票人就不再享有票據權利。

既然不再享有票據權利,那麼自然不能請求承兌人付款。這時候就出現了持票人受損,承兌人得利,顯然有失公平。為了維護彼此之間的公平,票據法特別規定,雖然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因為2年時效的經過喪失了票據權利,但是持票人依然享有民事權利,可以要求承兌人或出票人返還所得利益。

這裡的民事權利,法律上稱為: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所以,當持有的票據超過了2年的時效,那麼持票人就只能通過行使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了。

一、向誰主張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

根據《票據法》第18條,可以向承兌人主張,也可以向出票人主張。具體是起訴出票人還是起訴承兌人,就要根據票款在誰手中。如果出票人已經將票款支付給了承兌人,那麼就起訴承兌人,否則可以起訴出票人。

當然搞不清楚到底在誰手中,就將承兌人和出票人一起作為被告起訴。

不過通常而言,不論是不是有人要求承兌銀行付款,銀行都會根據其與出票人簽署的《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協議》,要求出票人將票款支付給銀行。因此,此類案件通常都只需起訴承兌銀行。

二、行使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的方式。

1、可以直接要求承兌人或者出票人返還。但是通常而言,這種方式都會遭到拒絕,拒絕的理由是票據已經過期作廢,故而不能付款。

2、可以向法院起訴承兌人或者出票人要求法院判決返還。這個方式是最為有效的,也是最能維護持票人合法權益的方式。但前提是,持票人在取得票據是善意取得且支付了合理對價,在過期之前,持票人享有票據權利。

根據本律師**案件的已往經驗、法院的通常判法,只要滿足這個前提,那麼起訴基本上都可以勝訴,而且起訴的物件通常都是銀行,只要勝訴就可以確保能夠獲得票款。

三、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也是有期限的。

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的期限也是3年,如上面的例子,如果你到了2023年1月1日才發現自己手中的票據過期。那麼很抱歉,你不僅喪失了票據權利,也喪失了民事權利。票據就徹底的稱為廢紙一張。

總結,及時行使權利是法律對權利主體的一個基本要求。

其他票據法律問題可以諮詢 徵和律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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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老闆二細帶走

承兌匯票過期還未承兌 的具體情況及解決方法如下:

1.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以後的託收期限是10天,在10天內到個人的開戶行去辦理委託收款手續就行了,個人收到的資金不受任何影響;

2.個人可以與付款行聯絡一下,向他們出具一個超期收款的說明,表明責任,一般付款行也會把錢全額付給個人;

3.去開戶行辦託收吧,並且附上證明.在證明中要註明匯票的出票日、到期日、匯票號碼、匯票金額,並告知是由於你單位財務人員工作疏忽的原因導致匯票超過了提示付款期,由此而引發的一切經濟糾紛由你單位承擔,請貴行及時解付。

最後在說明上加蓋上你們單位的公章、財務章和法人代表章。

6樓:諶東律師

回答即使票據到期半年,票據權利並不因此喪失,仍然是可以請求委託收款銀行向持票人付款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票據到期日起兩年內,都是可以請求相應的銀行付款的,票據權利是不會因為您的票據到期半年而喪失的。需要注意的是要寫明原因。

1、票面基本資訊要素。包括承兌匯票號碼,出票日期、金額,出票人全稱、賬號,付款行全稱、賬號,收款人全稱、賬號、開戶行、匯票到期日期;

3、承諾自行擔責。最後承諾延期後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由本單位自行承擔,希望銀行予以解付。

銀行承兌匯票的權利時效為到期日2年。因此超過了2年的期限,持票人就喪失了票據權利。但是票據法第18條規定了持票人因為時效的經過喪失票據權利的,仍然享有民事權利,可以要求承兌人或出票人支付與票據金額相當的利益。

因此,如果超過了2年的權利時效,依然可以要求承兌人支付票款相當的金額。

更多4條

7樓:招商銀行

要看是紙票還是電票,如果是我行賬戶,以電票為例:如果是過期了,可以操作逾期提示付款經辦的。人行電票已經超過了提示付款期,需您操作逾期提示付款。

1. 請您登陸網銀點選「**鏈金融-人行企業電子票據業務-逾期提示付款經辦」,選擇業務模式和可經辦賬號,點選右邊的「增加」查詢到您的人行電票,點選右下角的「選擇」;

2. 選擇清算型別「票款兌付」或「線下付款」點選「經辦」;

3. 審批人登陸點選「**鏈金融-人行企業電子票據業務-票據業務審批」審批即可。

8樓:匿名使用者

過期不要緊,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只要你向承兌銀行出具一個說明,一般是能夠獲得付款的。最好是先用**跟承兌銀行聯絡一下。

9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承兌的銀行要你出具一張證明,證明內容寫清是你單位工作人員忘記委託收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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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如一

若承兌匯票已超期時,應該做如下處理:

2、在銀行承兌匯票的最後的一個背書框里加蓋自己公司的預留印鑑章,並在背書框寫上「委託收款」,而在被背書人上填寫自己公司的開戶行;

3、寫一份情況說明。具體情況說明的內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諮詢銀行的專業人員書寫。

準備好以上資料即可到櫃檯進行請求解付。在沒有其他特殊情況下,銀行都會付款的;

從今年(2023年)五月一日開始,紙質銀行承兌匯票在6個月後將不能跨省流通,所以請客戶在收款過程中不要收取出票日期在5月1日以後開具的6個月跨省紙質銀行承兌。並提倡使用電子承兌匯票。

11樓:東奧名師

承兌匯票到期,出票人未足額交存票款的,承兌行收到持票人開寄來的委託收款憑證和匯票,經稽核無誤後,應無條件向持票人付款,並根據承兌協議的約定,從承兌申請人保證金專戶和其他存款賬戶扣款,不足部門由銀行墊付。

12樓:黎明

趕緊到開戶行辦理託收手續。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給你登出了的,開玩笑,還是出個說明,蓋上章,就好了,我就是銀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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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匯票到期日起十日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應當在提示付款期限內通過開戶銀行委託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對異地委託收款的,持票人應匡算郵程,提前通過開戶銀行委託收款。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的開戶銀行不予受理。通過委託收款銀行或者通過票據交換系統向付款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