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成年後,母親再婚,對繼父有贍養義務嗎

2022-01-04 09:25:29 字數 2668 閱讀 2419

1樓:玄逸無咎

沒有贍養義務。

如果繼父母對繼子女形成照顧、撫養、教育等,繼子女應贍養繼父母,如果沒有盡到這個義務,可以不贍養。

如你所說,再婚時,繼子女已成年並已獨立生活;兩者沒有撫養關係,繼子女自然沒有贍養義務。

2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先保證家庭正常生產生活,家庭事務範圍內不能正常養活老人再提贍養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僅限於親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成年後父親再婚娶的妻子,子女對其沒有贍養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七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4樓:如果地球沒有人

沒有形成撫養關係,不承擔贍養義務。

子女已經成年,父親再婚,對繼母是否有贍養義務

5樓:命中註定的

根據法律規定,他們之間只是一種因為生父(母)與繼母(父)的結婚而產生的親屬關係——姻親關係。有可能繼子女從小不與繼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被撫養的關係。那麼,從法律上分析,他們也就沒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

關鍵是法律規定只有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才有贍養義務。繼父母子女關係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1)父或母再婚時,繼子女已成年並已獨立生活;    (2)父或母再婚後,未成年的或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未與繼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撫養教育;   (3)父或母再婚後,未成年的或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與繼父母長期共同生活,繼父或繼母對其進行了撫養教育。

依據《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6樓:消費者郝偷

未受繼母撫養教育的子女,對繼母沒有贍養義務.

子女對繼母(繼父)有贍養義務嗎?

7樓:華律網

一、繼父母與繼子女的關係繼父母與繼子女是因婚姻關係而產生的一種親屬,屬於姻親。現實中,常見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的關係有以下兩種:1、名分型:

即生父或生母與繼母或繼父再婚時,繼子女已經成年獨立生活,或雖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費,沒有受其繼父或母的撫養教育,所以僅僅是名分上的繼子女與繼父母的關係。2、共同生活型:即生父或母與繼母或父再婚時,繼父或母對其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費,繼父或母與繼子女已形成了撫養教育的關係。

二、繼子女對繼父母有義務贍養嗎?1、對於名分型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由於繼父母沒有撫養教育繼子女,因此繼子女也就沒有對繼父或母盡贍養的義務。2、對於共同生活型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由於繼父母已經與繼子女形成了撫養教育關係,因此繼子女就有義務對繼父或母盡贍養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8樓:

繼父母子女關係有三種型別:

1.名分型,即生父(母)與繼母(父)再婚時,繼子女已經成年獨立生活;或雖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費,沒有受繼父或繼母的撫養教育,也沒有對繼父或繼母盡贍養義務。此類繼父母子女關係為純粹的直系姻親關係。法律上並沒有規定繼父或繼母對未成年繼子女的撫育義務,是否撫育應以自願為前提。

2.共同生活型,即生父(母)與繼母(父)再婚時,繼子女尚未成年,他們隨生父母一方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時,繼父或繼母對其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費。或者成年繼子女在事實上對繼父母長期進行了贍養扶助,亦視為形成了撫育關係。此類繼子女與生父母、繼父母之間形成雙重權利義務關係。

未成年繼子女可以同時接受生父母與繼父或繼母對其的撫育,將來成年後還要履行贍養生父母、繼父或繼母的義務,並可以繼承生父母、繼父或繼母的遺產。

3.收養型,即繼父或繼母經繼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已正式收養該繼子女為其養子女。同時,該子女與共同生活的生母

(父)一方仍為直系血親關係,而與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一方的權利義務隨之消滅。

9樓:

有,法律上的子女包括具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10樓:匿名使用者

對,上面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如果對你有撫養,那麼當他出現無勞動力獲生活困難時,有撫養義務。但如果他對你沒有進行撫養,那麼你是沒有義務對其進行贍養的。完全自願。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繼子女和繼父母之間有撫養關係,那麼視為親子女父母的關係,應該盡到贍養的責任。

如果沒有撫養關係,那麼僅算是姻親關係,相互間沒有贍養的義務也沒有撫養的義務。

12樓:ckj歲月鎏金

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就是說如果你的繼父母沒有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繼子女有贍養的義務。

父親去世多年,母親在我成年後再婚,而母親再婚物件的兒子正在服刑,公務員政審能通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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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對繼母(繼父)有贍養義務嗎,繼子女對繼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有,法律上的子女包括具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對,上面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如果對你有撫養,那麼當他出現無勞動力獲生活困難時,有撫養義務。但如果他對你沒有進行撫養,那麼你是沒有義務對其進行贍養的。完全自願。如果繼子女和繼父母之間有撫養關係,那麼視為親子女父母的關係,應該盡到贍養的責任。如果沒有撫養關係,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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