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出戶口與房產變更

2021-09-20 00:15:55 字數 1367 閱讀 6439

1樓:房產蔣店長

一、戶口登出是個法律概念,是戶口管理中的具體表現,主要包括失蹤人員戶口登出登記和死亡辦理戶口登出登記。

二、房產變更

房屋買賣屬於個人房屋轉讓的一種形式,個人房屋轉讓有幾種形式:

1、房地產買賣:轉讓人將房地產移轉給受讓人所有,受讓人取得房地產產權並支付相應價款。這種行為貫徹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

2、房地產贈與:當事人一方將自己擁有的房地產無償地轉讓給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協議。

3、婚姻變更:婚姻變更分婚內變更和離婚析產,婚內變更就是指夫妻婚姻關係存續關係內,將產財的一定份額或所有份額轉移給另一方;離婚析產指離婚時,對財產進行分割,分割僅限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

4、其他合法方式:①以房地產作價人股、與他人成立企業法人,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②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資金,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而使房地產權屆發生變更的;③因企業被收購、兼併或合併,房地產權屬隨之轉移的;④以房地產抵債的;⑤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繼承、拍賣、判決等形式所得的房屋不屬於個人房屋轉讓範圍。

2樓:匿名使用者

辦理繼承手續,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讓你母親繼承此房,其餘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憑此公證書到房產局辦理然後去過戶。如果不過戶,此房以後無法拍賣。

3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就不行了如果先銷戶口再把名字改為你的 就是繼承了繼承以後你再賣 過戶的時候是需要繳納繼承稅的 百分之二十 如果你爸沒有遺囑房產的歸屬。那你,

4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問題比較麻煩,像您父親去世,這樣房產的一半就是他的遺產,所有的第一繼承人,包括你和兄弟姐妹,還有母親要拿著死亡證明到公證處公證,放棄繼承權,讓變成你母親的一個人名字,花費要好幾千,而且之後房產有一半是繼承,以後賣掉個稅一項就要百分之二十,所以給你個建議,拿著您父親的身份證,找個像的人,帶著結婚證和你母親一起去過戶,過戶前約定份額只佔百分之一,過戶給你母親,這樣只需幾百元錢,而且房屋產權無後患。但是所有繼承人要同意,以免違法被追究!

人去世了是先登出戶口還是先把房產證房主改了在登出

5樓:匿名使用者

人去世後當然把所有的手續完成後才可以登出戶口。但房產證房主改名字是很麻煩的,最好是在去世前完成,去世後手續是很麻煩的。

6樓:

先登出再轉移 否則沒有登出證明 有關不動產的轉移因沒有登出證明還要死者簽字蓋章 那就不好執行了

7樓:會寧盤旋路十字

先去民政局登記一下,(民政局應該會具體提示)一定要把房產證改了之後,再去登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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