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結婚證,新證上面是補辦的日期還是當時登記的日期

2021-09-08 14:12:03 字數 5223 閱讀 1867

1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應當諮詢當地婚姻登記機關。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

第七章 補領婚姻登記證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有條件的省份,可以允許本省居民向本轄區內負責內地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

第六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發證程式進行。

第六十四條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三)當事人持有本規範第二十九條 至第三十五條 規定的身份證件;

(四)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

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有檔案可查且檔案資訊與身份資訊一致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和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

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當事人結婚登記檔案查詢不到的,當事人應當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婚姻關係,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嚴格審查,確認當事人存在婚姻關係的,可以為其補領結婚證。

第六十五條 婚姻登記員受理補領婚姻登記證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一)查驗本規範第六十四條 規定的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宣告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並按指紋;

(三)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四)申請補領結婚證的,雙方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申請補領離婚證的當事人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

第六十六條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進行審查,符合補發條件的,填寫《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和婚姻登記證。《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參照本規範第三十八條規定填寫。

第六十七條 補發婚姻登記證時,應當向當事人詢問核對姓名、出生日期,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並按指紋」一欄中籤名並按指紋,將婚姻登記證發給當事人。

第六十八條 當事人的戶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變更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採信。

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未達到法定婚齡,通過非法手段騙取婚姻登記,其在申請補領時仍未達法定婚齡的,婚姻登記機關不得補發結婚證;其在申請補領時已達法定婚齡的,當事人應對結婚登記情況作出書面說明,婚姻登記機關補發的結婚證登記日期為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之日。

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辦理過結婚登記,申請補領時的婚姻狀況因離婚或喪偶發生改變的,不予補發結婚證;當事人辦理過離婚登記的,申請補領時的婚姻狀況因復婚發生改變的,不予補發離婚證。

第七十條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具備補發結婚證、離婚證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

2樓:匿名使用者

是原來的日期,因為結婚日期關係到很多的厲害關係(比如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

補領婚姻登記證的當事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 1 、當事人居民身份證。( 原件及影印件。

) 2 、當事人常住戶口簿。 (原件及影印件。戶口簿須蓋有公安部門的公章。

請將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影印在兩張 a4 紙上。) 3 、檔案證明。 如果當事人原辦理結婚或離婚不是在福田轄區,而是在中國內地其他婚姻登記機關,現在要在福田婚姻登記 處補領婚姻登記證,應持有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的檔案證明。

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檔案證明上的姓名、性別、出 生日期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4 、**。 補領結婚證的當事人提交3張相同的大2寸雙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 ;補領離婚證的當事人各提交2 張 相同的 2 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

( 建議使用背景為紅色或藍色的彩照 ) 二 補領婚姻證書程式 當事人備齊證件、證明材料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人提交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初審-→申請人填寫《申 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 -→登記員受理、審查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宣告書-→登記、發證。當事人因故不能到 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

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影印 件和委託書。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 件號碼。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三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 1 、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 、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3 、當事人持有身份證、戶口簿(非內地居民持有《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24 至第28 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4 、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 補領婚姻登記證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和委託書。

委託書應當 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託人應當 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會備註補辦那日的日期。

只能回原來領證的那個民政局辦,本人不在的話可以寫委託書,委託別人**

3樓:雲山老鬆

我是去年12月份補領結婚證的!它既有原結婚證時間,又有現在補領簽發日期!一目瞭然啊

補結婚證,新證上面是補辦的日期還是當時登記的日期

4樓:章塵檀皓

具體應當諮詢當地婚姻登記機關。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

第七章 補領婚姻登記證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有條件的省份,可以允許本省居民向本轄區內負責內地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

第六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發證程式進行。

第六十四條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三)當事人持有本規範第二十九條

至第三十五條

規定的身份證件;

(四)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

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有檔案可查且檔案資訊與身份資訊一致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和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

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當事人結婚登記檔案查詢不到的,當事人應當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婚姻關係,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嚴格審查,確認當事人存在婚姻關係的,可以為其補領結婚證。

第六十五條

婚姻登記員受理補領婚姻登記證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一)查驗本規範第六十四條

規定的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宣告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並按指紋;

(三)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四)申請補領結婚證的,雙方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申請補領離婚證的當事人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

第六十六條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進行審查,符合補發條件的,填寫《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和婚姻登記證。《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參照本規範第三十八條規定填寫。

第六十七條

補發婚姻登記證時,應當向當事人詢問核對姓名、出生日期,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並按指紋」一欄中籤名並按指紋,將婚姻登記證發給當事人。

第六十八條

當事人的戶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變更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採信。

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未達到法定婚齡,通過非法手段騙取婚姻登記,其在申請補領時仍未達法定婚齡的,婚姻登記機關不得補發結婚證;其在申請補領時已達法定婚齡的,當事人應對結婚登記情況作出書面說明,婚姻登記機關補發的結婚證登記日期為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之日。

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辦理過結婚登記,申請補領時的婚姻狀況因離婚或喪偶發生改變的,不予補發結婚證;當事人辦理過離婚登記的,申請補領時的婚姻狀況因復婚發生改變的,不予補發離婚證。

第七十條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具備補發結婚證、離婚證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

結婚證遺失補辦的日期是什麼時候

5樓:手機使用者

假如你以前的民政局辦結婚證的檔案還在的話,補領的證上面會寫上以前結婚的按原來日期,也有這份是補辦的時間。假如沒有存根,查不到檔案,就得重新辦理,

6樓:海巖的奶綠

補辦的結婚證,日期是你們原來結婚登記的那一天。不過會在備註一欄列印好現在補領結婚證的時間,和補發的結婚證號碼。

補結婚證需要以下手續:

補辦結婚證的手續是:

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

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4、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

4、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二寸)三張。

需要到各區縣檔案館查出登記材料,影印後再帶上戶口本、身份證、**到當地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即可,當天就可拿到新證。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存檔的話是補你們當時結婚的時間。如果沒有那麼只能新辦一個了就是今天的日期。不過強烈建議您找原來的檔案,應為涉及到房產等問題。

結婚證不慎丟失了,補辦需要什麼手續,日期是補辦的日期還是原來登記的日期,結婚證上會寫著「補辦」嗎

8樓:安居樂業

補領的結婚證登記日期還是原來的日期,備註裡面會註明為什麼補辦和補辦日期。

補領結婚證的手續: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

2、結婚證丟失證明。(樣式:我單位***與xx單位的***於***x年xx月xx日在x處登記結婚,至今仍是夫妻關係。因保管不善,將結婚證丟失,特此證明。)

3、查檔證明。(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

4、雙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三張。

5、屬結婚證撕毀,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

6、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須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結婚證撕了補辦需要重新照相麼,結婚證撕了,補辦,會寫上補辦嗎,還要從新照相嗎,用原來的照片還可嗎?

你好,這個是肯定的 必須要有的 如果沒有了 那麼就必須要重新照相 結婚證撕了,補辦,會寫上補辦嗎,還要從新照相嗎,用原來的 還可嗎?不會寫上補辦,但 以前的你還有留著嘛?如果沒留,那就只有重照嘍。可以用原來的相片,不會有補辦倆字 想要一個樣是不可能了,補辦吧。結婚證被老公撕了,請問還可以離婚麼?離婚...

結婚證丟了,離婚要補辦嗎,結婚證丟失一定要補辦才能離婚嗎?

不需要補辦的。你可以持自己的身份證,到當初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部門,要求給出具一份婚姻狀況證明就可以了。你可以以此為證,直接向人民法院立案起訴。如果民政部門不給出具,可以委託律師的去調查取證的。結婚證丟失一定要補辦才能離婚嗎?如果是到民政局登記離婚,領取離婚證,就必須補辦結婚證。如果是到法院訴訟離婚,...

補辦的結婚證上日期和之前丟的證上是一致的嗎

是一致的。補領結婚證的手續 1 本人身份證 戶口本。2 結婚證丟失證明。樣式 我單位 與xx單位的 於 x年xx月xx日在x處登記結婚,至今仍是夫妻關係。因保管不善,將結婚證丟失,特此證明。3 查檔證明。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 補辦結婚證登記日期是補辦當天日期,補領結婚證時原結婚登記日期。補辦和補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