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依法治國對構建和諧社會有哪些積極作用政治題

2021-08-04 08:14:14 字數 5217 閱讀 4104

1樓:匿名使用者

一、堅持依法治國的法治理念,是社會安定有序的基本保障

理念是一種觀念,是行動的指導,也是為人民群眾普遍認同的一種價值取向。理念的偏差直接導致行為的偏差。我們要厲行法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首先要有正確的理念作為指導,這就是要堅持實行依法治國的法治理念。

依法治國是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尊重社會發展規律,順應世界潮流,體現人民意願,落實執政為民理念的最佳方略。依法治國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體現了一種高層次的政治文明,是已經被人類歷史所證明的一種進步的治國方式,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堅持依法治國的法治理念,必須將國家的政治生活、經濟生活、社會生活納入法治的軌道,用法治的權威來保障國家政治和社會秩序的安定。

二、堅持依法治國的法治理念,為協調各種社會利益關係和矛盾創造有利條件

社會公正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也是和諧社會的核心價值取向。維護和實現社會公正,關鍵在於妥善處理和協調各種利益關係,在全社會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改革開放的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帶來了我國利益主體和利益需求的多樣化,使得社會利益關係更加複雜。

如果各種利益關係和矛盾不能及時有效地得以調整和解決,就會在各個社會階層和群體之間造成對立,甚至引發社會不穩定。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確定利益主體、界定利益範圍、指導利益分配、協調利益關係,並對生活困難群眾給予救助,就能維護社會公正,避免社會利益之爭的激化,使各個階層實現共贏共榮,共享社會發展進步的成果。堅持依法治國的法治理念,為人們之間的誠信友愛創造良好環境。

沒有人與人之間的誠信,就沒有相互的合作和普遍的社會認同,也就沒有社會和諧。和諧社會

要求社會成員之間團結友愛、和睦相處。法治社會可以創造誠信友愛所需的社會環境,有利於培養人們內心的寬容、謙讓和互助友愛地相處。

三、堅持依法治國的法治理念,為激發社會活力創造寬鬆氛圍

社會活力不斷增強,是推動社會不斷髮展進步的動力源泉,也是現代社會的重要標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發揮各方面的創造活力。依法治國通過法律的形式確認和維護勞動者的創業動力、經濟利益和創造成果,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鼓勵人們創新的良好氛圍,營造平等競爭和共謀發展的社會環境。

四、堅持依法治國的法治理念,為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提供製度支援

自然環境是人類生存的前提和物質條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獲得空前發展,但面臨著人口膨脹、資源匱乏、環境汙染等嚴重問題。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

以法律的形成確立人與自然和諧的基本原則,抑制和制裁破壞自然環境的行為,是建成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社會的必由之路。 綜上所述,構建和諧社會應當堅持依法治國的法治理念,是因為和諧社會同時也是一個法治社會。和諧社會的建立必須以法治為中心,構建一個秩序井然、公平公正、人民的權利得到充分保障、人人能夠安居樂業、和睦相處的社會,可以說和諧社會就是法治社會,只有加強法治,才能保障社會有秩序的執行,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國家長治久安、人民享有殷實安康的生活。

所以,和諧社會和法治社會的目標是一致的,二者都追求在規則和秩序範圍內的社會和諧與進步。

2樓:匿名使用者

依法治國與和諧社會的內在有機聯絡,表明了法治對於和諧社會的重要意義。法律本身就是追求社會和諧的產物,和諧社會的性質就包含著對於法治的要求。法治既是和諧社會的必備要素,又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發揮著重要作用。

我們所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和諧社會必定是法治社會。和諧社會的每一個特徵都包含著對於法治的需求。

第一,民主法治是以法治作為其核心的。在現代社會,法治與民主往往是聯絡在一起的。所謂法治,即「法律的統治」,是相對於人治而言的一種治國方式,它強調法律在實現社會治理和國家管理中的權威性。

如:民主就是要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並鼓勵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等。人民要當家作主,就必須運用法律來確保人民意志得以實現,要實現民主,就必須推行法治。

第二,社會的公平正義需以法治來維護。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根基,社會公平正義存在於社會的各個方面。如:

要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就必須有強制力來制裁**。人類為此創立了許多道德規範與宗教規則,但在眾多的規範與規則之中,惟有法律的規則具有最大的明確性與肯定性,最具有外在的強制性,因而成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強大的外在力量。法律本身就應當是為公平正義而存在的,追求公平正義是法律的理想,實現公平正義是對法律本質的體現。

正是因此,法律與公平正義屬性一致的。在現代社會中,公平正義是法律的內在要求,也是和諧社會的價值基礎和價值目標。缺乏公平正義的社會,必然會產生各種矛盾,出現各種問題,必然是不和諧的。

第三,社會的誠信友愛需以法治來保障。誠信友愛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道德基石。如:

誠信友愛,看起來是純粹的道德狀態與要求,或者是純粹的道德規範與準則,其實它與法律同樣密不可分。因為嚴重的不誠信、不友愛的不道德行為,也許就是違法行為。法律通過對嚴重違反道德的行為的處罰來維護社會誠信和社會友愛。

誠信要求社會成員自覺遵守社會規則、規章制度和公共秩序,並按這些規範行事。「誠信為本」要求每一位公民無論是從政、為人、辦事、交往,都要履行協議、守諾言、重信用、講真誠、負責任、言必行、行必果,表裡如一,言行一致。如果一個社會有了合理的、統一的社會規則,而社會成員又能普遍認同和自覺遵守這些社會規則,這就有了誠信,也就有利於形成和諧的氛圍。

誠信友愛既是道德問題,又是法律問題,和諧社會需要有誠信友愛的社會關係。誠信友愛是和諧社會的一個基本立足點,也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標誌。

第四,社會要充滿活力必須有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諧社會當然不是僵化或者混亂的社會,而是充滿活力的社會。如:

充滿活力的社會,必須有良好的法治環境,一個僵化或混亂的社會是不可能充滿活力的。僵化與混亂的社會秩序只能使個體的正當權利缺乏保障,導致生產力的停滯、破壞和社會的倒退。要實現不僵化、不混亂的社會和諧狀態,法治就是最重要的途徑。

在良好的法治環境下,每個人的自由才能夠實現最大化,人們的心情才能舒暢,人際關係才能協調,每個人的積極性、創造性才能夠得到充分的發揮,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才會具備深厚的根基。

第五,社會的安定有序需以法治來維護。安定有序,就是社會組織機制健全,社會管理完善,社會秩序良好,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保持安定團結。安定有序是和諧社會的基本標誌和必要條件。

如:一個社會安定有序,本身就是不同利益群體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表現。一個社會如果處在動盪不安、混亂無序的狀態下,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相處,和諧社會也就無從談起。

法律擔負著維護社會秩序的重任,法治的情形直接影響和決定著社會的安定與否,有序與否。法治是社會安定有序的基石與保障。法律的功能和使命就是通過有效地解決糾紛、防止糾紛和懲處犯罪,來保證社會各種活動正常有序地進行,進而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秩序保障。

第六,社會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需以法治來規範。維護自然環境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如:

建立完善的環境保**律制度,維護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是人類可持續發展的必須,也是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自然環境的維護,是早就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難題。高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衝突由來已久,而以損害自然環境作為代價的快速發展,必將付出更大的代價來修復環境,同時自然也會加倍地向人類報復。

故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是正確處理人類與環境之間關係的客觀要求。但在追逐利益的強大力量下,如果沒有強有力的措施對於危害自然環境的行為加以制止和處罰,毀壞環境的行為就無法受到有效的控制。法律在這一方面擔負著遠比道德、傳統、習慣、政策更為艱鉅的任務。

歷史和現實都說明,不採取法治化的有效措施,自然環境的維護就無法得以有效的開展;沒有關於自然環境保護的法律,沒有把這些法律充分實現的法治機制,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就僅僅是一種良好的願望。

法治與和諧社會的內在有機聯絡,表明了法治對於和諧社會的重要意義。法律本身就是追求社會和諧的產物,和諧社會的性質就包含著對於法治的要求。法治既是和諧社會的必備要素,又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發揮著重要作用。

簡答題 為什麼說依法治國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3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長治久安是我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前提和基礎,是13億中國人最大利益之所在。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也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其一,和諧社會必須是一個法治社會。法治的首要任務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在民主得到充分發揚的基礎上,使整個社會的運轉服從於法制的權威,從而使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切實得到落實。

樹立依法治國的理念,就是在全社會和全體人民特別是執法者中,養成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和嚴格依法辦事的思想意識,使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務,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的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規範化、程式化、法制化,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充分發揮法治在促進、實現、保障社會和諧方面的重要作用。

其二,依法治國追求的目標是社會和諧。在社會生活和國家生活中,有各種各樣的規則。這些規則體現在法律和各種制度中,是為了使我們的生活環境更加有序。

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因此,必須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方面的權利和利益,引導公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也只有全社會人人遵紀守法,才能形成良好的社會秩序和社會環境,才能實現社會和諧。

從這個意義上說,法治不僅是一種遵循、一種追求,也應該是一種生活方式、一種行為準則。依法辦事,遵紀守法,就應該在思想上、觀念上確立法律的權威性。

其三,依法治國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可靠保障。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能安居樂業、和睦相處。

公平和法制是和諧社會的基石。我們當代中國共產黨人追求的和諧社會應當是社會主義民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制更趨完備,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貫徹落實,基層民主更加健全,人民的政治、經濟、文化權益得到切實的尊重和保障,社會秩序穩定,人民安居樂業。實行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保證人民群眾真正當家作主。

其四,依法治國是促進和諧社會構建的必然要求。構建和諧社會是一項艱鉅而複雜的系統工程,也是依法治國的重要任務。社會主義法治是廣大人民群眾意志的反映,對整個社會成員都有約束力。

實施依法治國必然對構建和諧社會有著極其重要的促進作用。實踐證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越高,對法治的要求程度也就越高。如果沒有健全的法制,社會主義的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製度就不能鞏固,就不能實現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也就不能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順利進行;如果沒有社會主義法制,也就沒有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和諧社會。

依法治國能夠促進和諧社會的形成,而和諧社會的構建又能為依法治國注入新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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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理解全面依法治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什麼,如何理解

全面依法治國意味著 1 更加註重依法治國的全域性性 整體性與系統性 2 更加註重立法與法律實施的對應性與協調性 3 更加註重 自上而下 與 自下而上 的共同發力 4 更加註重法治民主性與科學性的內在統一 5 更加彰顯 依法治國 與 以德治國 的相輔相成 6 更加強調依法 治官 與依法 治民 二者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