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法對現役軍人的婚戀是如何規定的

2021-08-03 17:41:58 字數 3193 閱讀 6927

1樓:匿名使用者

《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要求,現役軍人應當慎重選擇戀愛物件,軍官和文職幹部確定戀愛關係後,應當主動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由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對其戀愛物件進行政治審查。現役軍人結婚須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後,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作為歸檔材料;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結婚登記的依據。

2樓:just_夜空月

這塊沒有規定必須到哪一層及才能結婚,如果真如樓上那個所說,豈不是營長都要打光棍...

只有一條很重要 不許和駐地的女性談戀愛

3樓:匿名使用者

在八路軍中只有團級以上幹部才能結婚

4樓:傾心的肚兜

要到一定年齡,再打報告

新婚姻法關於軍婚有何規定

5樓:小神

《婚姻法》第三十三條是這樣規定的: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這裡面有幾個要點,容我一一道來:

1、「現役軍人」,是指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服現役、具有軍藉的幹部與戰士。包括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幹部與戰士。在軍隊工作但未取得軍籍的職工、文職非現役人員,以及曾經服現役,但已經退役的軍人,均不屬於現役軍人的範圍。

2、此處的「現役軍人的配偶」,是指自身不是現役軍人,並與現役軍人之間存在婚姻關係的人。

如果婚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或現役軍人向非軍人配偶一方主動提出離婚,則應適用婚姻法的一般規定,而不適用本條規定。(而且雙軍人離婚的案件要由軍事法院管轄審理,其他離婚案件則由地方法院審理。)

去年一個戰友轉業了,他老婆還是軍官。我恭喜他,隨著退出現役變成了「現役軍人的配偶」。他還一臉懵,「我以為自己結婚以後就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原來現在才是。

」這是個冷門知識,看過本篇文章的,以後就可以避免這樣的誤解了。

3、對「須得軍人同意」的理解。現役軍人配偶提出離婚後,現役軍人本人不同意的,人民法院經過說服、調解等工作,現役軍人本人仍然不同意的,法院將判決不準離婚。

望採納,謝謝

6樓:七臺河李陽平

我國婚姻法對軍人婚姻實行特殊保護制度。

《婚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徵得軍人的意。」

《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九條第二款中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提出離婚,應按婚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進行審理。軍人不同意離婚時,應教育原告珍惜與軍人的夫妻關係,儘量調解和好或判決不準離婚。」

《婚姻法》關於軍婚的法律條文及司法解釋。

7樓:陳堯律師

我國婚姻法第26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這是婚姻法對軍人婚姻的特殊保護。

需要說明的是,婚姻法第26條中「現役軍人」指正在人民解放軍或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具有軍籍的人員。退役軍人、複員軍人、轉業軍人和軍事單位中不具有軍籍的職工,均非本條所稱之現役軍人,其配偶提出離婚按普通離婚案件處理。現役軍人配偶不包括與現役軍人有婚約關係者。

離婚須得軍人之同意,僅適用於非軍人一方向現役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情況。現役軍人向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以及雙方都是現役軍人的離婚糾紛,都按普通離婚糾紛處理。

在離婚問題上保護現役軍人的婚姻,要根據具體情形。

如果現役軍人的配偶提出離婚,軍人不同意離婚時,法院應做好工作,儘量調解和好或判決不準離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人民法院認為應該准予離婚,應通過軍人所在部隊團以上的政治機關,做好軍人的思想工作後,判決離婚。

如果由於他人破壞,導致現役軍人婚姻發生危機,則法院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宣傳教育工作,幫助當事人改善和鞏固婚姻關係。破壞軍人婚姻構成犯罪的,依刑法第181條追究刑事責任:「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知道嫁給軍人有什麼限制嗎?

8樓:網路中的天空

要和軍人一樣要有地方派出所(公安局)提出書面證明其人的政審表是否合格,必要時還要寫出其親屬是否有國外的國籍,是否有在國外從事政治或軍事的工作,是否是二婚的好像沒有限制,但是如果要同軍人離婚的話,必需經過軍人本人同意,如果軍人不同意無法離婚(除非軍人有重大過錯)

9樓:清都紫薇

軍人說你有沒有背景?背景怎麼樣?沒有背景還和我談屁的感情。

我要有背景,而且漂亮的女人,能照顧我爸爸媽媽的女人。你要接受我轉業後當了幹部,你可以遠離我了。因為我當了幹部就有很多女人在身邊。

你能做到,那麼就請做我的軍嫂吧。但是記住,軍嫂要經得起寂寞,要堅強,家裡家外一個人擔當。要經得起**。

10樓:匿名使用者

63年到今天已經快50年了,你認為不滑稽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家庭背景要好,本人不能是有過婚史的,而且要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記錄

12樓:唱兵歌的鳥

他出軌是道德問題,你出軌是法律問題,呵呵

如何認識和理解我國《婚姻法》對現役軍人離婚的特殊規定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婚姻法》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應當取得軍人的同意,這是法律保護軍婚的一項特別規定。對這一規定我們不能機械地加以理解。並不是說,只要現役軍人不同意離婚,即使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也一律不準離婚。

14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是不能提出離婚的,只有軍人那一方才可以提出。因為我國要保證軍人的婚姻。除非軍人這一方有重大過錯,比如家庭暴力、第三者。

一旦真的是因為軍人的過失導致婚姻破裂,這時對方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應該是軍事法庭管的。

嫁給軍人有什麼限制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弟弟故意傷人?不算太厲害的罪。基本上不產生什麼影響。

你男友是什麼兵(軍官?士官?士兵?

)如果級別底,那就好說,如果高了,就有點麻煩了。領導不會駁回,但是得調查,如果一切無大礙,就可以。你弟弟判兩年,可見故意傷害不是太嚴重。

不會有太大影響。祝你們幸福吧。也許你以後就是軍嫂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嫁給軍人1、不要犯法2、遵守法律3、以後也會影響你男朋友的前途。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 因為家屬牽扯不到本人! 所以沒事情!

現役軍人休假的規定,有了解的請進

訊息確實,事出有因,但歷史悠長,情況複雜 1 加假15天的檔案規定,確實有,或者說 有過 而且檔案的規格很高,是總政治部的檔案 2 此檔案誕生於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一直沿用到最新的軍官休假制度出臺 3 目前,絕大多數部隊已經按照新檔案廢止了這項規定,極個別單位仍在沿用 4 此規定的具體內容,不是簡單地...

現役軍人在什麼場合只穿軍褲,軍事具體是指什麼?

按規定是不能軍便混穿的,所以要麼一身都是軍裝,要不一身便裝,只穿軍褲是不符合規定的 軍事具體是指什麼?軍事是與戰爭 軍隊 軍人有關事務的總稱,是政治的一部分。戰爭是軍事的集中體現,是政治的一種延續,但不是唯一的體現。它是一國或者集團用暴力手段達到自己目標和目的的方式,而目標和目的往往與利益有關。軍事...

我是現役軍人,戶口上的名字跟部隊檔案上的名字不一致,如何該戶籍上的名字?急急急

去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就可以 但是你需要說明什麼 部隊檔案上的名字是正確的 而戶籍上的名字 是錯誤的 可嘗試通過申請 曾用名 方式解決,我說的只是嘗試,有成功的。以一個你認為正確的名字,將另一個錯誤的名字視為 曾用名 這個需要你村裡出證明,然後帶戶口本去當地公安機關改的,或者你問一下當地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