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發現養老保險少交了怎麼辦,退休後發現養老保險少交了怎麼辦?

2021-08-02 18:09:18 字數 1601 閱讀 4799

1樓:加百列

各地政策有所區別,但是社保補繳均十分困難。基本上無法再要求社保管理部門為個人追繳補足養老保險,並且尚無法律法規對該種情形如何處理進行規定,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存在較大困難。

以深圳市為例,只規定了兩年內的補繳政策,《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四十條規定:「職工認為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應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內向市社保機構投訴、舉報」。即在法定的兩年追訴時效內,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費,該員工可以向市社保機構投訴、舉報,經查證屬實後,該員工兩年法定追訴時效內所欠繳的養老保險費可以補繳。

對超過兩年追繳時效的養老保險欠費補繳,在養老條例之前的額,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未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法定強制追繳時效的,可以申請補繳養老保險費,並自應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樓:大家保

第二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登出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不繳納或者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不繳納或者未補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經其主管部門同意,可以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在其賬戶中劃扣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拿著這個規定去找原單位協商,可以獲得補償的。希望對你有用。

到了退休年齡社保少交一個月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滿15年,需要補繳。補繳有2種方法,一種是一次性繳到15年,即可享受退休待遇。

另一種是按月繳,待到滿15年之後再享受待遇。

而你省社保採取哪種方式,需要諮詢當地的社保。社會保險法出臺之後參加養老保險人員,一般是採取延長退休年齡的方式,即第二種。

4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月影響不大的,不要補繳了。。。。。

一個月在整個工齡過程中僅佔48分之一,雖然影響養老金,但沒有你想的那麼大。

5樓:匿名使用者

蘇州地區一次**滿15年,退休後直接領取610元退休金。 這個要看你交多少 看看你們當地社平工資是多少咯,通常退休能拿到的就是那個水準。

6樓:匿名使用者

去社保局補繳,帶上單位證明去社保局大廳諮詢具體的程式就可以了。

7樓:少年遊國學劇

一個月 補交就行,資金也不多,如果引起社保不給養老 找誰都難處理為了安全 還是多交上

8樓:

應該是補繳漏掉的那個月的就可以了,不過滯納金會不少。

退休後還能補繳以前的養老保險嗎,養老保險可以補交以前的嗎

退休後就不能補交養老保險了,如果交滿年限,就可以領取養老金,如果未夠年限,只能退還個人賬戶裡面的錢。可以試著補充商業養老保險。希望可以幫到您,謝謝 退休以後不能補交以前的養老保險因為你已經領取養老金了補交沒有任何意義了 回答提問 我現在已辦理退休,退休審批參加工作是2000年,之前96到98年交過2...

養老保險已經交了20年,現在未退休,不交了,退休後是否可以享受養老保險

肯定可以的.是這樣的,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 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 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現在的退休年齡為 男性60歲,女性55...

養老保險轉移手續,養老保險轉移手續怎麼辦

肯定需要辦理轉移關係。轉移手續是需要在轉入地社保局申請開具 調出證明或函 然後憑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本本材料在調出社保局申請即可.是這樣的,醫療保險並不支援異地轉移,且只能在購買地消費使用和享受報銷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種只能在本地使用.在統籌區域內可以隨便辦理轉移關係,而在非統籌區域,轉移社保中,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