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的消費可以讓對方返還嗎,戀愛期間的轉賬可以要回嗎

2021-08-01 10:41:17 字數 1443 閱讀 9678

1樓:華律網

處於戀愛甜蜜期的男女通常消費較大,而且也很少分清誰來支付,一般會以男方或者經濟條件較好的一方支出,一旦出現感情裂痕,鬧分手的話。情侶間的消費問題也會成為雙方爭吵的事情,但要明白的是,戀愛期間的消費是不可以要求對方返還的。戀愛期間的消費支出不可以要求對方返還,首先要了解哪些是屬於戀愛期間的消費支出,如果錯誤將戀愛期間的消費支出當成彩禮,或者將彩禮當作戀愛期間的消費,那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戀愛中的消費通常有:情侶間一起逛街吃飯、一起外出遊玩等的消費支出,需要注意消費與贈與禮物要區分開來,贈與是無條件的贈送,包括鮮花、禮物和衣服等小禮物。戀愛期間的消費之所以不能要求返還主要是因為戀愛關係在性質上屬社交關係,而非法律關係,法律不能對正常的社交關係進行過度干涉。

戀愛期間的消費並非出於結婚目的,其中的緣故是為了聯絡感情和表達愛意。而且戀愛期間的消費是雙方一起參與的,誰消費多誰消費少是無法確定的。該費用在買單時買單的一方已經表示自己願意全部承擔,不能在承擔之後要求他人再分擔。

2樓:羅巍律師

戀愛期間,感情好時給對方花了大筆的錢,分手了,可以把花得錢要回來嗎?

3樓:絕地之塵

這樣就沒有必要了吧?畢竟是自己自願的,如果東西實在是覺得比較貴重或者有必要拿回來的話可以試著去跟他商量拿回來咯,畢竟送出去的是屬於別人的,人家沒有逼迫你

戀愛期間的轉賬可以要回嗎

4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期間的轉bai賬屬於自願贈與du的是無權要回zhi的。贈與是一種dao契約行為,贈與人回在贈與財產的權答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5樓:羅巍律師

戀愛期間,感情好時給對方花了大筆的錢,分手了,可以把花得錢要回來嗎?

6樓:太原趙律師

戀愛期間轉賬給對方的錢,通過轉賬記錄,最終能否訴訟要回?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男的?睡完女的還要要錢?還是你是女的,男的找你要錢? 如果男人自願給出去的錢還想要回來就是想白玩 賤。如果是女的,我只能告訴你,你還錢你就是白痴

8樓:王京木辛

關鍵是看對方是怎麼想的,

如果對方要求你轉回就轉回唄。

9樓:匿名使用者

你拉的屎還可以吃回肚子嗎

10樓:一個人1支隊伍

這……問問自己,喜歡ta嗎?

戀愛期間贈與的財物,分手需要返還嗎

是否應該返還,看是否辦理過戶登記。根據合同法關於贈與的相關規定,贈與人享有任意解除權,但在三種情況下不能解除,1 贈與標的物已經交付或登記 2 屬於道德 公益性質的贈與 3 贈與合同已經公證。戀愛期間贈與一般不屬於道德 公益贈與,因此如果贈與的房產沒有登記或公證了,則贈與一方可以要求返還。在這條限制...

戀愛期間花了對方的錢,分手後對方是否可以要回

戀愛期間花了對方的錢,在分手後對方是可以選擇要回,當然也可以選擇不要回。大家都知道分手是一件特別痛苦的事情,但是有一些人分手之後的一些操作會讓人特別無語。感情本來只是感情,但是牽扯到一些金錢方面的關係的話,感情就變得不那麼純粹了,之前看過一個新聞說有一個男孩子和女朋友分手以後要女朋友返還自己在他身上...

戀愛同居期間刷對方的信用卡,分手後要還嗎

我個人覺得分開了就要把話說清楚吧 錢的問題該還的還是還給別人 畢竟這樣可以免去日後的閒語 如果在對方同意情況下,從法律上來說是屬於贈予的,贈予是不需要的。談戀愛的時候男友刷信用卡分手後要我還嗎 不需要,談物件有沒有什麼法律上的關係。完全沒有必要,結婚之前你們只是單獨的個體 結婚後如果男方有信用卡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