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的右手手指被地鐵工地上的井架砸斷,屬於工傷,該如何找工地的包工頭賠償呢?大概賠償多少錢呢

2021-07-31 17:21:09 字數 3680 閱讀 7040

1樓:匿名使用者

醫院開的病歷你一定要拿到手,還有那些醫藥費的單據,這些都是以後索賠的依據。以你個人勢單力薄,有關部門根本就不會重視,只會敷衍了事。覺得還是找有影響力的**求助,

或者去律師事物所諮詢下,尋求法律援助。

出了這種事別怕,包工頭他理虧。

祝你爸爸早日**,索賠的事情也進展順利.

2樓:匿名使用者

先去當地勞動局查詢!再到法律諮詢處諮詢!就看你想私了還是公了!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找****!連那個公司都要完蛋!,1:

玲瓏路2。3.:這段時間內的所有費用都要陪的!

最好先諮詢一下律師!不是專業的對你沒好處!!懂了吧??

出事別怕事!越怕!他們越蹬鼻子上臉

3樓:甘映寒

你可以去諮詢下律師.有些問題不是非專業人士回答你只會是害了你

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宣告,我沒學過法律專業的內容,所以我很不專業,以下內容純粹是因為我老媽打過5年的養老保險的官司,以此為鑑,關於打官司的一些意見:具體應該先去什麼部門我也不太清楚,不過我建議你先去律師事務所問一下,因為這是涉及到法律的東西,他們肯定是最熟悉的(最好多找幾家問問,你可以跟他們說你是準備請律師打官司的,這樣的話你問的時候他們回答的也比較詳細(為什麼這麼說,你應該明白吧),還省了諮詢費,最後你說回去考慮一下……出了門,然後下一家……哈~;當然,也可以交錢諮詢。),問完律師之後你可以再去找新聞**,這樣的話你敘述情況以及自己想法的時候思路也比較清晰。

如果順利給你了,啥都好說,不過不順利的話你這事最後還是得走到法庭上,所以你最好先想一下請律師的問題(你是否需要請一個律師,請一次律師需要花多少錢,你這個官司一次是否能打完,你總共能獲得多少的索賠),建議你剛開始的時候還是要請律師,請律師也需要你的功力,雖然律師都是人,不過人和人的語言能力也是不一樣的……如果敗訴了,你還得繼續上訴,這又涉及到律師的問題了,所以你一定要在第一次**的時候看看律師是怎麼說的,而且你要整理好,你有的哪些材料,哪些法規才是關鍵的重點,假如,你這個案子已經很清晰了,再假如,你是一個思路清晰、語言能力強的人你也可以自己打!(我老媽和另外一個同事剛開始請了2次律師,後來一直是自己奔的,養老保險這麼簡單的案子,5年。)……等你勝訴了,並且對方又沒有上訴的時候,你需要向對方要錢,如果不給你的話,你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當然,你需要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對方有哪些財產(比方說你確定哪套房子是他的你就記錄下來~哈~)……順便說一下,個人認為,找**的話最好開始就找,如果你打過官司了,發現這裡面有些貓膩(比方說事情很明瞭了,可結果卻“意外”地不是很明瞭),那你再找**的話就不知道好不好使了,你明白吧~哈~祝你老爸早日**!

祝你成功!

5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找** ,要敢說的 ,比如南方週末,鳳凰的 。你找相關部門的話 ,這個“相關部門”太神祕,比情報局還神祕,太難找 。找到了,說不定還能託幾個月,還是找**保險點 ,一報道,相關部門都會慌,還會主動聯絡你。

這個事小,丟官事大。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局告去 讓他(她)賠10000元

7樓:xianke追風

建議找一下你們那比較知名的電視臺的記者,讓他們出面給你協調一下 ,畢竟電視臺可以**一些內幕,可以考慮這個方法

8樓:匿名使用者

找當地檢察院,請律師,爭取工商賠償

9樓:花粉的味道

這是工傷啊,你應該根據國家規定的和對方所要賠償,找個律師談談吧

我父親在工地幹活時,被工地老闆僱傭的一民工誤操作,導致右手三個手指被切斷,請問這是工傷嗎?

10樓:特別氣派

如果已經可以確定是僱傭關係,申請工傷認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不予受理的。最簡單有效的辦法是:儘快到當地法院起訴工地總承包人,同時將承包單位列為連帶責任。

如果知道承包單位名稱、地址、法人,可以直接以人身損害賠償起訴承包單位及工地總承包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估計與你父親有直接僱傭關係的分包人也沒有給他辦工傷保險吧?如果是那樣的話你就直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

12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1、工傷認定需要一個必要的條件,就是雙方存在勞動關係,賠付的標準較高。

而非勞動關係(僱傭的勞務關係)按照一般民事傷害賠償的標準。

2、確認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可以參照勞社部《關於確定勞動關係通知》(2005)12號文, 確立勞動關係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 招聘 “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另外,第四款之規定: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因此,沒有任何資質的包工頭名義招用的農民工,實際上已經與施工企業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不管是否層層轉包,哪家施工企業具備資質哪家就應當承擔《勞動合同法》所規定的義務,當然也包括工傷賠償責任。

3、法律救濟途徑:

到當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工傷認定,同時到勞動仲裁部門將包工頭、建築施工方、開發企業列為共同當事人,請求確認與之的勞動關係,在這之前需要收集證據,比如:加蓋包工頭或者建築施工方或者開發企業花名冊、工資表、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以及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或者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一切能證明與上述單位有關聯的證據。

一旦確認與他們任何一方的勞動關係,工傷認定的事情就好辦了,只要在工作地點、時間從事與工作有關的內容(只要不存在飲酒、吸毒。故意的情形)即便勞動者違章作業也不能排除工傷認定。

本人在工地上受傷,我應該找找我幹活的包工頭賠償,還是找公司賠償? 10

1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包工頭都沒有錢,

也就是公司根本沒有給他錢。

這個當然就應該找公司賠償損失

如果公司認為應該包工頭賠償

那將來可以在給他的錢裡面扣除

14樓:匿名使用者

造成工傷,找你的公司賠償!包工頭如果指派不合理的任務,那麼包工頭也該負責。但你沒有勞務合同,對方可以完全推卸責任。

15樓:可行可樂可好

你本人在工地上受傷,是公司出錢給你**的說明公司是有責任的,你應該繼續找公司索求賠償。最好到你居住的社群,找律師免費為你辦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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