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員在服刑之間,親戚朋友是否可以探監

2021-07-15 01:37:30 字數 5689 閱讀 4198

1樓:中原小象

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

看守所探監時間和要求:

1.看守所裡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2.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雖然可以探視,但一月不能超過三次。一般來說,週六週日和法定節假日不是探視時間。

3.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權探視,一般來說是罪犯的近親屬或著其他有親密關係的人才可以,有時也可以陪著其親屬去探視。

4、探視時需要出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

2樓:柳聽荷

您好!根據2023年新修正的《監獄法》:

第四十七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訊,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第四十九條 罪犯收受物品和錢款,應當經監獄批准、檢查。 祝順利!

判刑後朋友可以探監嗎?

3樓:纖淺雲

依據我國監獄法的規定,可以會見服刑人員的主體是服刑人員的親屬或者監護人,而朋友可以申請會見,但會不會批准由實情情況而定。

在監獄探監並不只限於親屬,朋友或其他人經過申請得到批准後也是可以見的。看守所裡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

4樓:小胖紙

去監獄探監看望被囚禁的人只有罪犯的親屬或者監護人才可以進行。探監時需要出示以下證件: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

去探監的要求:

1、看守所裡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2、如果是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雖然可以探視,但一月不能超過三次。週六週日不屬於探視時間。

3、一般來說是罪犯的近親屬或著其他有親密關係的人才可以。但是從外面送東西或送錢給犯人是可以的,但東西必須是看守所下屬商店購買的或者經過檢查可以遞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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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監的方法:

你的朋友說沒有登記你的名字,不希望你去探監。他所說的登記名字,是沒有這一回事的,因為探監並不需要服刑人員進行事前登記。但是,如果你去探監的時候,他不想見你,這是完全可以的,因為教員也不能強求他接受你的探監的。

他不想你去探監,但你也有辦法可以達到你的探監目的的,方法如下:

1.和他的家屬一起去探監。

2.和別的朋友一起去,但是以別的朋友的名義探監。

3.你自己去,以別的朋友的名義探視他。但是這要取得獄警的同意,事先進行協商。

5樓:詠love米

(1)主體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2)證件條件。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1.

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3)時間條件。這一條件規定只有在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判決生效後,家屬就可以申請會見了。

注意:在監獄探監並不只限於親屬,朋友或其他人經過申請得到批准後也是可以見的。看守所裡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6樓:匿名使用者

他想好的朋友可以去太極呀,只要是再接允許的情況下是可以去的。

7樓:冬天陽光春天雪

可以的,但是得提前預約

犯人進了監獄不是直系親屬可以探視嗎。

8樓:home好人一個

親屬可以探視,不管是不是直系,但一般朋友不可以。

《監獄法》第四十八條: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按此規定,凡屬親屬均可以進行探視,不管是不是直系。但你是其朋友,沒有親屬關係,不符合相關規定,故不可以進行探視。如果有什麼需求,可以由其親屬在探視時代為轉達。

即使是親屬關係,也需相關證明,否則無法認定。

9樓:ok繁花落盡

雖然按照現行法律規定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實踐中通行做法罪犯朋友也是可以探監的。

一、探監須符合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二、探監身份關係包括六種:

1、到監獄中探望服刑的親友;

2、到拘役所中探望服刑的親友;

3、到**所中探望被勞動教養的親友;

4、到行政拘留所中探望被行政拘留的親友;

5、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羈押的親友;

6、到強制戒毒所探望被強制戒毒的親友 。

10樓:小然然與小鑫鑫

一般規定親屬(並不限定只能是直系親屬)、監護人才可以探視。

內容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四十七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訊,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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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見中的注意事項:

服刑人員服刑期間,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親屬、具體是指因婚姻、血緣和收養形成的社會關係,包括夫、妻,父、母,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養父、母,養子、女,繼父、母,繼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等。

服刑人員親屬或服刑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中止會見:

(一)談論有礙服刑人員改造或監管安全內容的;

(二)私自傳遞信件及現金、通訊工具、毒品、淫穢物品、非法書刊等違禁物品的;

(三)使用隱語、暗語交談的;

(四)非外國籍服刑人員使用外國語交談的;

(五)大聲喧譁或舉止不文明的;

(六)未經監獄批准,對會見進行照像、錄影、錄音的;

(七)不服從會見現場警察管理的;

(八)其它違反法律、法規以及妨礙監獄管理秩序的。

11樓:找法網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

根據《監獄法》第40條的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

需要會見的罪犯,在每月發信時提出會見的要求,中隊幹警隨信寄發《會見通知書》,會見物件按照規定的日期前來監獄會見。罪犯會見的物件原則上指罪犯的近親屬和監護人.

會見物件必須攜帶身份證及其它能證明自己與罪犯關係的有效證明(戶口簿、公安派出所證明、單位介紹信等),並經過監獄負責會見的幹警審查後方可會見。其他親屬或他人,監獄認為對罪犯改造有幫助,經監獄批准,也可會見 。

12樓:四哥有法說

按照監獄法的規定,親屬和監護人可以進行探視。親屬的會見一般限制為直系親屬。如果其它親屬、單位、組織探視的話,應該在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關證明說明有關理由,經監獄有關部門稽核後,也是可以探視的。

法律依據:《監獄法》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13樓:匿名使用者

非直系親屬可以會見。

親屬包括直系親屬與非直系親屬。

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爺爺奶奶與爸爸。外公外婆 與媽媽。

非直系親屬,也就是旁系親屬,直系親屬以外在血統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嬸母等。

監獄法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14樓:匿名使用者

到不同的地方探監,要求是各不相同的。你的情況應該是屬於到監獄中探望服刑的朋友。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二、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2.

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三.時間條件

這一條件規定只有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15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監獄法的規定,只有直系親屬和監護人可以進行探視。如果沒有其他特殊情況,我相信作為女朋友的你不可能探視,除非是監獄基於服刑人員改造需要的特殊原因特批你探視,但是這樣的情況真的很少。說到開證明,你想到什麼機構開你是他女朋友的證明?

所以你在正常情況下不能探視。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帶單位的關係證明!

1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不是直系親屬不能探視。

18樓:朱兆偉

監獄不同,管理規定也不同。有的監獄允許親戚和朋友會見罪犯,而有的監獄只允許直系親屬會見罪犯。

親戚和朋友會見罪犯的程式比直系親屬要複雜一些:

1、必須在罪犯的直系親屬陪同下才能探望罪犯;

2、如果是普通朋友不是親戚的話,需要辦理特殊會見手續;

3、會見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不允許與罪犯一起親情就餐。

朋友可以去監獄會見服刑人員嗎?需要什麼流程?

19樓:墨陌沫默漠末

若是一般的朋友不能去監獄進行探視。

按照監獄法的規定,親屬和監護人可以進行探視。親屬的會見一般限制為直系親屬。如果其它親屬、單位、組織探視的話,應該在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關證明說明有關理由,經監獄有關部門稽核後,也是可以探視的。

法律依據:《監獄法》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探監的條件:

到不同的地方探監,要求是各不相同的。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二、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

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

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三、時間條件

這一條件規定只有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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