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報了案,驗傷了,可是派出所卻沒有給回覆,打電話過去了解只說還在調查

2021-07-08 11:36:22 字數 2851 閱讀 6951

1樓:21歲的阿鄉

被人打,報案,這種事肯定會先調解,派出所會當場做出判罰,除非你傷的很重,驗傷需要法醫介入,這個是需要時間的,一個地區法醫數量不是很多

2樓:

你所說的這種情況在報案以後他可是需要進行處理,有一段時間的,所以也不要太著急,但是這個時間是有工作時效限制的,所以最好找人員諮詢一下,還有就是如果確實受到傷害了,如果達到傷害的目的,這個時候可以走法律訴訟,到法院進行起訴,或者說是這個時候不管是公安或者是派出所做出的這種判定依據一律推翻,經過法院再進行處理還是比較妥善的。

3樓:匿名使用者

被人打了,你只要做好傷情鑑定就行。派出所早晚會給你一個處理。結果。

如果派出所遲遲不給處理結果的話,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進行起訴。但你必須要儲存好證據,比如說傷情鑑定。因為現在好多事情是說不清楚的。

比如說對方勢力很大,會,提前找派出所疏通。這樣就給你造成了難度。所以,一定要儲存好證據。

打官司的時候就會癢。但如果是很窮的商的話,派出所調解也是可以的。因為,很輕的傷,沒必要打官司。

調解處理就可以了。

4樓:

不要著急,法律是要一步步調查取證走完程式才能出結果。

5樓:在圓陀角寄明信片的小熊貓

不可能一下子就給出你答案的

我被人打了,但是驗傷報告沒啥問題,我不想調解,要讓打人的去拘留。派出所立案了會怎麼樣的流程處理。

6樓:慧慧的網盤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派出所處理流程:(一)確有依法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處罰決定(二)依法不予處罰的,或者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處罰決定。(三)違法行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發現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在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作出處罰決定的同時,通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五)對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達拘留所執行。

7樓:豬棟

你沒啥問題肯定不會構成輕傷或者重傷,是不會立案的,公安機關只會受理。

不調解的,公安機關會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對有證據證明參與動手打人的所有人進行處罰(包括你,如果有證據證明在打架過程中,你還手打對方了,一樣會被處罰!治安案件打架鬥毆中是沒有正當防衛那一說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8樓:觀海

重傷才可以或者是重大經濟損失

9樓:女圭女圭_親

下次帶把刀 來十個人也不用怕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致傷,最多警告一下,留個記錄。

11樓:反清復明懦夫

要嗎打回來,以牙還牙,

12樓:匿名使用者

打人這種頂多是拘留 賠的醫藥費

13樓:吧11班不

派出所不會立案,只能調解

被人打報案了,派出所讓驗傷,但是沒有明顯外傷,難道就白捱打了嗎?

14樓:陳豔輝律師

公安是根據傷勢的嚴重程度才能決定對打人者的懲罰程度,即便沒有外傷,打人了,也可以進行處罰,行政拘留

被打了,打人者跑了 ,已經報警沒有驗傷知道車牌號,警察說找不到人不好處理。怎麼辦?會不了了之嗎?

15樓:瘋狂黑騎兵

你知道打copy

你的人是誰嗎?這bai個的可能性很多,如果你沒有受到明du顯傷害

zhi(輕傷害以上構成刑dao事犯罪的),如果只是輕微傷只屬於治安案件,只在民事調解範圍內,又找不到人的情況下一般來說**是不會主動去抓人的,除非你找到傷害方,通知警察,警察會傳訊傷害方。這當中也有可能對方和警察很熟,或者有什麼經不得光的私下交易,警察會故意不抓人,或者通知他逃跑。再就是一般來說沒有破不了的案子,只是想不想破而已,看看警察有多少「動力」而已,你可以找到辦案警察私下表示一下「感謝」給他一些「動力」,那麼你的案子其實也很好破,畢竟你知道車牌號,當然如果你家位高權重,你給一些「壓力」這個案子也會很快破案,否則如果對方家庭有背景,或者有錢有勢,和某些人再一「打招呼」,如果沒構成輕傷害以上(也就是構成刑事犯罪)那麼你這個案子很可能也就不了了之。

16樓:張華欣律師

您好,若有車牌號,那麼人是比較容易找到的。建議向公安機關的上級部門,或檢察院反映情況。

17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遇到這種事情了,打人者找到了,但是警察說人家在外地辦事一時半會來不了,我很氣憤,人找到了卻不讓對方馬上回到現場或者派出所,鬱悶啊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很輕的傷 又沒驗 很可能會如此

我被人打了但是驗傷報告沒啥問題我不想調解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規定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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