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送給女兒的房子這是屬於女兒和女婿共同財產嗎

2021-06-27 14:09:32 字數 6065 閱讀 6250

1樓:河南普豐律師事務所

如果是父母全款買的房子登記你一個人的名字,則屬於你的個人財產跟男方沒有關係。河南普豐律師事務所為您解答,希望能幫到您,望採納!

2樓:顧愛景

父母送給女兒的房子屬於婚前財產和女婚沒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女兒的個人財產,與女婿無關,這是父母贈送或者贈予個人的財產。

4樓:不知道了吧

父母送給女兒的房子如果是在女兒婚前,這不屬於女兒和女婿的共同財產,父母送給女兒的房子如果是在女兒婚後,這屬於女兒和女婿的共同財產。

5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與女婿無關,因為是送給女兒的。這個可以作財產公證,婚內也可以公證的,要不然的話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只要房產證上是你女兒的名字。所以去作財產公證吧!

6樓:晃晃悠悠

父母送女兒房子屬於女兒,它和女婿有什麼關係。

7樓:冬風掃微塵

婚前送給女兒房子屬個人財產,婚後送屬於共同財產。

8樓:瘋狂大蝦米

父母贈與給女兒的房子,屬於女兒的私人房產,但是有一點要注意,如果父母贈與女兒房屋首付,婚後女兒持續還款,那麼還款部分按夫妻共同財產計算,共同還款部分的一半,按房屋總比例計算價值,算入女婿部分

9樓:漢以筠

我感覺應該看房產證上 寫的誰的名字 如果是寫的他兩個人的那就是共同財產,如果是隻寫了他女兒的名字就是屬於他女兒的私有財產

10樓:

要是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11樓:清水鷗浪子

父母送給女兒的房子這份女兒和女婿棍子在嗎這個應該不是吧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

12樓:

父母送的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這屬於個人財產

13樓:大生活百科達人

我送給女兒的房子,這是女兒自己的財產,不是共同財

14樓:楚俠

不是女兒和女婿的共同財產

15樓:瘋狂機車騎士

法律上來說不屬於共同財產。

按照新婚姻法,婚後,父母給女兒的房子,算是女兒的個人財產還是女兒和女婿的共同財產啊?

16樓:獅子拾號

如果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註明只贈與女兒,那麼這房子就算是女兒的個人財產。如果婚後父母贈與財產時沒有簽訂書面協議,也沒有口頭明確表示只贈與給自己的子女,那麼婚後父母贈與的財產應當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新婚姻法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7樓:陸宵

如果婚後父母贈與財產時沒有簽訂書面協議,也沒有口頭明確表示只贈與給自己的子女,那麼婚後父母贈與的財產應當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否則為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各方面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8樓:仇霞英

你好!根據婚姻法解釋三: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這樣子,結婚後,父母出資給女兒買房子,並登記在女兒名下的話,屬於女兒的個人財產。

如果房子產權是父母的,根據物權法,“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這樣子房屋依然登記在父母名下,不因讓女兒居住而發生變更,還是父母的。

希望回答能幫助到你!

19樓:清風明夜總相隨

婚後父母給女兒的房子算是女兒的個人財產。

依據:《婚姻法》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姻法》:2023年5月1日公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新中國頒佈的第一部法律。全文共分為8章,包括原則、結婚、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父母子女間的關係、離婚、離婚後子女的撫養和教育、離婚後的財產和生活及附則,共27條。

內容以調整婚姻關係為主,同時涉及家庭關係方面的各種重要問題。2023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廢止。2023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釋出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釋。

20樓:八三老人

如果能夠證明該房產權有你父母出資,且明確贈與其個人的,房產登記在其個人名下,應視為一方的個人財產。但是登記在其父母名下的財產,就屬於其父母的合法財產。

21樓:hualv韓宇

這需要看產權證的記載,結合婚姻法規定,目前要認定為一方財產可以採取兩種方式:(1)明確贈與給一方,(2)產權過戶時為一方獨自佔有。

22樓:豐粵

如果父母明確只規定女兒一方,即為女方的個人財產。否則為共同財產。

23樓:網者很棒

是女兒的,和女婿一點關係都沒有。

24樓:陳丹丹雙子

這隻能理解為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行為,這份房產在這種情況下,還是屬於她父母。如果父母不在了,牽扯遺產繼承,這房子又是婚後贈與的,那要看,他們是贈與女兒個人還是夫妻雙方,正常情況下,應該是屬於女兒的個人財產。或是有沒有贈與手續。

僅供參考

25樓:仲崇濤律師

1、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如你所述,房子屬於女兒的個人財產;

2、如果房子產權證是父母的,則屬於父母兩個人的財產,不屬於女兒的個人財產,更不屬於女兒、女婿的共同財產。

26樓:霍科明

如果明確是給女兒一方的,應當視為個人財產。我國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父母買房送給婚後的女兒名字,這個是女兒和女婿的共同財產嗎?

27樓:

這個是父母送給女兒的。所以這個財產屬於女兒的名下。女婿沒有權利得這個財產

28樓:豔陽髙照

不是,這是父母給你的並切是你的名字,屬於你自己的財產,不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29樓:匿名使用者

婚內獲得的遺產與贈予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0樓:信得牛仔

父母出錢買的房。肯定不是女兒的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為了避嫌,還是先做公證比較恰當。

31樓:眠不覺冬

如果你們婚後買的房子是父母給出的錢,如果不公正的情況下,當然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

32樓:m千里馬

不是,這是父母對女兒的贈與!屬於女兒所有。

33樓:逍遙姣姣

我買房送給婚後女兒,名字是女兒的個人財產,所以婚前,

父母贈送給女兒的房產算女兒女婿的共同財產嗎?

34樓:惡毒白

1父母贈送給女兒的房產算女兒女婿房產行為的認定,分幾種情況(1)婚前贈與--個人財產(2)婚後公證贈與,指定給個人---個人財產(3)婚後公證贈與,未指定給個人---夫妻共有(4)婚後贈與未指給個人,要看具體情況.

2必須辦理繼承公證.如果當初父母辦理了繼承公證,那繼承人帶著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遺囑公證書 財產證明和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辦理

如果當初沒辦理遺囑公證,那要求所有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當然之前要先去一個人到公證機關拿手續表).

35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因為是父母贈送女兒的!在一定的期限內不算夫妻的共同財產!這個期限具體是多少年我不記得了,反正比較長。呵呵...

對於你的第二個問題,是需要辦公正的!到公正所就可以了,帶起你的證明以及父母的遺囑,其他的子女不需要到場!如果你沒有遺囑,僅僅事口頭遺囑的話,就要其他子女一起到場!

出示你的證據等等.

個人建議:婚前最好做一個婚前夫妻雙方財產證明,這樣如果(我說的是如果)以後離婚,不會有太大的糾紛。

36樓:匿名使用者

若贈與發生在婚前,那麼是個人財產;若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除非贈與合同明確指明只贈與其中一人,否則是夫妻共同財產。

關於遺囑,公正之後效力最強,即便以後有新的遺囑,也以公正遺囑為準。立遺囑人和其配偶到場辦理即可。繼承人帶著遺囑就可辦理過戶。

女兒婚後媽媽買房送給女兒,屬於女兒女婿的夫妻共同財產不?

37樓:土流集團

婚後買房贈與,如果女方媽媽在贈與合同裡面寫明,房子只屬於女方一方財產的,就不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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