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駕駛證扣分了,是按初次領證日期算,還是按增駕學習期算

2021-06-10 00:29:24 字數 727 閱讀 4400

1樓:雲南萬通汽車學校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迴圈。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週期,如此類推不斷地迴圈。

2、如果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23年5月x日,那麼駕駛證記分週期就是:從2023年5月x日的零時起至2023年5月x日二十四時止。

3、違法所記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所記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會從下一記分週期開始將上一記分週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後)自動清零。

4、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或到違法行為地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週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後考試)合格後,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你的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5、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週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後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2023年4 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2樓:

駕駛證扣分

按初領駕駛證計算

一個週期結束會自動清零

3樓:

按初次領證日期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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