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學的案例分析,民法學的案例分析題

2021-06-08 07:07:30 字數 1636 閱讀 3209

1樓:孝感孤獨劍

1損失由甲承擔,因為甲是所有權人!

2歸甲所有,因為甲是所有權人且現在仍然佔有牛!

3由甲和乙連帶承擔!理由同上!

4合同是無效的!因為乙是無權處分人!

5丁可以獲取所有權!因為他是善意第三人!給甲造成的損失由乙承擔!

6有效!

2樓:匿名使用者

1 由甲負擔損失,因為在牛款付清以前,甲仍為牛的所有權人,同時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甲乙合同中約定自牛款付清之時始發生所有權的轉移,故風險亦自牛款付清之日轉移。

2 由甲享有所有權。物權法第一百一十六條: 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

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此小牛屬於天然孳息,數所有權人甲所有,但甲應該支付乙適當的飼養費

3 損失由甲和乙承擔連帶責任。甲作為牛的所有權人,乙作為實際佔有人對牛之他人的損失應承擔連帶責任

4 合同效力待定,在牛款付清之前,甲仍為牛的所有人,乙無所有權,故其轉讓牛4的行為屬無權處分,效力待定

5 丁能夠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牛4的所有權。善意取得,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

6 我仍為租賃協議為效力待定,因為乙的出租仍為無權處分。至於租金仍然屬於甲所有,理由同2,租金屬於法定孳息

民法學的案例分析題

3樓:流顏

1、法院應支援鞋源圓廠的訴扒森訟請求,此時業務員王某的授權證明足以使鞋廠認為王某版有**權,且鞋廠為權善意,此**為表見**,合同有效。

2、法院不應支援春裂畝服裝廠的訴訟請求,服裝廠明知業務員王某的授權證明被撤銷的情況下,仍與王某以商場名義與其訂立500套服裝的買賣合同,且具備惡意,並且事後商場沒有追認,此**無效。

王某以自己名義和服裝廠訂立的100套服裝的合同有效,合同的付款義務由王某個人承擔,與商場無關。

4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應該支付鞋廠的訴訟請求,世鉛羨合同有效。法院也激世支援服裝公司的請求 。合同有效。 但是公司可搜拍以起訴採購員。

民法學案例分析題

5樓:沒有眉毛和眼鏡

不能首先,甲男與乙女灶鄭之間不存在民事和亮法律關係。

其次,如果甲男要訴之法院必須要存在法律關係。

綜上,甲男的這一訴求不會被法院受理,喚辯寬因為不屬於民事法律關係,也就不是法院的受案範圍。

6樓:純粹遊客

顯然不應得到支援。

賠償能否得到支援,要看有無事源悶實和法律依據。

遍查債的種類蘆棗和原因,甲男均不符合,故無法支雹譁彎持。

知乎民法學的是什麼?為什麼要學習民法?民法的價值是什麼

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指一切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民法是我國法律體系中最為重要的法律部門之一。根據不同的角度,在使用 民法 這一概念時,賦予其不同的含義 1,民法可分為形式意義上的民法與實質意義上的民法。1 形式意義上的民法,指編纂成文的民法法典。2 實質意義上的民法,指...

國際商法案例分析求答案急,國際商法的案例分析,期末考試要用的,急求答案!!

你方19日稱接受德方16日發盤,但在此期間發生過還盤行為,而德方未對你方下單的要求做出明確答覆,合同是不成立的.但你提出信用證,這個信用證出現得很突兀,是什麼時候開立的?合同不成立,我方有失誤。alk show in an 國際商法的案例分析,期末考試要用的,急求答案!案例1,b的承若未遲到的承諾,...

法學,民法,,做題的時候碰到題,有關民事法律關係的成立問題

準確是第三項。最後一項雖有因果關係但不是明知和確定性。也可能構成民事關係但是公平責任一類的。c項中,飲酒與酒精中毒有可以預見的因果關係。酒精中毒的直接原因是飲酒。d項,游泳與抽筋沒有可以預見的因果關係。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抽筋。綜上,d項錯誤。a是商談,沒有達成合同。b嫁人這種表述,不受合同法約束。c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