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父親去世了,我母親還在,我們兄弟四人,沒有立遺囑,家產按法律,該怎麼分

2021-06-01 20:40:22 字數 4506 閱讀 5665

1樓:匿名使用者

1.《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2.《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3.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4.《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繼承法》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5.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2樓:丁小儒

第一個問題: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二個問題:你看看產權證上的產權人是誰。還有就是他可以處分一部分,剩下的得有你們同意。

第三:不能,這個問題和上個是一個

3樓:匿名使用者

產權證上的產權人是誰?產權證是在父母婚前還是婚後取得的?婚前的話,屬於其個人財產的!

如果是父母或者其一的名字的話,基本上屬於父母的共有財產,沒有註明各自共有份額的話,法定均分!但是,如果購房當時,和父母共同生活的成年子女也有穩定收入的話,那麼其也是共有產權人,沒有約定份額的,按人頭均分!

繼承的只是死者的遺產,沒有特殊情況的,依法由第一順序繼承人按照人頭均分。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4樓:苗寶寶

現在房子就是你媽的,她一人說了算,給誰她做主,不需要子女簽字就能賣,她過戶給誰,誰才有權利處置這個房子。

5樓:半個騎士

對遺產的繼承大家回答的都很明白了,關於房產的轉讓問題我認為是這樣的。房產權屬證書及登記簿上的所有人為你父親,另外在遺產分割之前,屬於所有繼承人共同共有,即便你母親作為配偶轉移房產,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也屬於無權處分。另外,你母親不具有權利外觀(房產登記簿上所有人為你父親),因此也不會發生善意取得。

舉重以明輕,你母親不能單獨轉讓房產,他的兒子當讓也不能。

6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你們只能分割你父親的財產,這其中應該有你母親的財產在裡面,因此房子和其他財產你母親應該有一半,剩下的才由你們兄弟和你母親一起分,一般的話是平均分割;

第二:房本上是誰的名字,實際上你母親是可以賣的,房子的一半是你們五人共同所有,所以在法律上需要你們五人的同意;

第三:不能,理由同上。

還有其他問題嗎

7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婚姻法,要對你父親在世時與你母親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一般來講,就是各一半;2、現在你們可以繼承的財產就是歸屬於你父親的那一半,根據繼承法,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因此,你母親沒有權利一個人把房子賣了,需徵得你們兄弟的同意;3、不論房產證在誰手裡都無權單獨處置,如果真的賣了,其他合法繼承人有權追償自己的財產份額。

8樓:吃了飯長個

一,繼承順序是,配偶,子女。。。。二,可以,這是他們夫妻共同財產,你母親有絕對支配權。三,我不會這一問。。。

9樓:匿名使用者

我能說一句嗎?這是鬼故事吧

10樓:匿名使用者

找律師啊 在這裡問太亂了

11樓:幹正誼

1:你母親在就不可分,在你們沒成年之前有居住權,她可以把房子蕒掉,不用你們點頭。你們有證賣房必須你母親點頭。簽字。

12樓:牛青文

第一繼承人是配偶和子女,

老人去世沒有遺囑,遺產如何分配?

13樓:華律網

可以根據法定繼承或者遺贈扶養協議來分配遺產。遺產分配是指財產所有人死亡後根據法定繼承、遺囑或其他法律規定對其遺產的分配製度。遺贈扶養協議效力最高,其次遺囑繼承,再次法定繼承。

《繼承法》第13條對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做了明確規定: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具有強制性。(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

14樓:蠶她爸

首先要按老人遺囑來分配,不管公平與否,如果沒立遺囑,按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關於親屬繼承順序問題,繼承法相關規定: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5樓:手機使用者

案例諮詢:某甲喪夫,與婆婆生活在一起,精心照料婆婆的起居生活。甲有二子乙、丙,婆婆仍有兩個子女丁、戊,但沒有生活在其身邊。

婆婆去世後,留下8萬元遺產,沒有遺囑。某甲前來就遺產的分配問題進行諮詢。

湖北鳴伸律師事務所申請律師執業實習人員葉宇昆解答:

根據《繼承法》第11,12條的相關規定,該婆婆的遺產分配情況應該為:甲丁戊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乙丙為代位繼承人,甲丁戊各繼承2萬元,乙丙各繼承1萬元。

湖北鳴伸律師事務所申請律師執業實習人員葉宇昆提醒: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遺產的分配應當根據法定繼承的順序,應先弄清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繼承人。

16樓:祿修潔呂闊

父母過世,無遺囑,那就按法定繼承來,由其子女共同繼承,若其中一子女不賣房,不租房,只想自己住,那麼就應該把房子折做價款,把錢分給其他繼承人。

17樓:駱楓法霽

根據我國繼承法,財產的分配大致如下:

1、先將財產中的夫妻共同財產部分拿出,一半歸妻子所有2、剩餘的財產由妻子及子女平分。如果父母在世也有權平分財產3、父親過世後,母親一般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所以未成年的女兒那份財產由其母親代為保管

4、希望我的分析對您有幫助

從小父親去世了,母親離開我們了,我兩弟兄,我和哥哥分別在叔叔家長大,哥哥在的叔叔家是在城裡,我在的

其實我能理bai解你的 心情 du從小沒在一起長大zhi也沒什麼感情 在 dao加上你哥在城裡長大回 城裡人給我的感覺就答是看不起鄉下人 感覺自己有錢了身份高上了拽了 但也許是從小自己的爸媽都不在身邊讓自己的身心受到打擊了 不愛說話了 也有這可能 我覺得你能這樣提問題出來問說明在你心中還是很在乎他的...

我想問下我的母親去世了我父親找後老伴沒登記以後房子她有繼承權嗎如果立遺主還需要法律公證嗎

沒登記的話關係不受保護,她無權繼承 這是你父親無遺囑按法定繼承處理的情況。如果你父親立遺囑的話一切按遺囑辦,登不登記無關。遺囑並不一定要公證,不公證也是有效的,公證只是加強效力,避免日後繼承人扯皮而已。我們家當時也有這樣的情況,畢竟配偶是第一繼承人,在子女之前,所以如果那位老太太有繼承權,那她的子女...

如果我的父親因病去世後,那麼我的母親與父親共同睡過的床要不要丟棄

在我家鄉,只要把那床的所有蓋的,墊的換了,要轉個方向就可以了。家庭富裕的,也有全部燒了的。無所謂,可以留下給客人用,也可以送給民工或收廢品的 如你母仍健在,則尊重老人家之意見.否則,自做主張即可嘛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風俗習慣。當然留著啦 還有你母親那 你們好 我有個問題想問一下,就是我的母親在我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