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老家安徽。我們結婚四年,她對我們生活很抱怨,說我錢賺的少,沒被肯定,感覺不到溫暖,吵架要離婚

2021-05-24 08:37:16 字數 6126 閱讀 5942

1樓:百小度

如果是我老婆的話,我只好忍痛放她走了。

經濟上有困難,雙方都有責任都應該去共同創造,為什麼抱怨男人,誰規定一個家庭的生計問題就必須由男人承擔?這樣的女人不是什麼賢妻良母,純粹是想不勞而獲的拜金主義。離婚小孩怎麼辦,她有盡一個母親的職責了嗎?

2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你做得不夠好,沒能收住老婆的心

3樓:赤烏山人

是真的賺的太少還是變心了呢?人必竟不是跟錢過日子嘛。

離異家庭的孩子結婚怎麼做? 30

4樓:思索方生

你和我有一樣的

童年經歷,對於你的為難之處,我也感同身受。也正是因為從小生活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致使我到現在都不敢結婚,對於婚姻有各種各樣的顧慮和恐懼,甚至連一次成功的戀愛都沒有談過。

身邊的朋友、以前的同學都陸陸續續結婚生子了,有時候想想也挺羨慕的,但是始終不敢向婚姻前進一步,父母雙方也都給我介紹過相親物件,但是我從來不去見面,也很少跟他們介紹的女方聊天。

我想過,如果我一定要結婚的話,那就找一個有相同經歷的人,因為有相同的經歷,相同的傷疤,所以才會彼此珍惜、彼此理解。如果遇到這樣一個人,我想跟她默默的領證,不聲張,不宣揚,不擺宴席,不收禮金,也不必接受任何人的祝福,如果想要一個結婚的儀式感的話,那完全可以一起去旅行,我曾經喜歡並且唯一想娶的高中同桌就是這樣,她結婚的時候都沒有通知多少人,只是跟她丈夫出去旅行了一趟,我剛知道她已經結婚了的時候,感覺整個世界都崩塌了,在不知道她已經結婚之前,心裡總還是有點盼頭的,可是得知她已經嫁人的時候瞬間覺得自己的人生變得黯淡無光。。。。。。自卑的人總是這樣,感情來的時候不敢接受、不敢面對,錯過了、失去了卻又無限懊悔。

所有悲劇的婚姻,哪個不是當初大擺宴席,轟轟烈烈地宴請了數不清的認識的、不認識的、關係好的、關係一般的親朋好友,接受了他們太多真誠的和不真誠的祝福和恭喜,哪一對新人不是在喜宴上各種海誓山盟?

雖然我已經隨出了那麼多的份子錢,但是如果我要結婚,我一定不會宴請任何人,我也不想要任何人的禮金,我只想像往常一樣過日子,平平淡淡。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這裡也有這種情況。處理的方法是:頭天中午在一方辦,第二天中午在另一方辦,當然只在一方舉辦婚慶,另一方找個主持人說兩句就行了。

然後,那些作為原來共同的親朋好友原則上只選擇一方送禮,也有個別的給兩方都送了禮。

6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你有這樣的家庭,你不要傷心,不要難過。我覺得你需要先去說服你的父母,雙方看看能不能在一起。畢竟你也不容易。

如果真的水火不容的話,我建議你結婚當天跟你爸那方在一起,下午或者是第二天到媽媽那裡去做客。其實都很重要,我覺得沒有必要結婚當天表示,以後好好孝順他們就可以了。

7樓:放蕩不羈神經病

先跟你媽辦,辦完了跟你爸辦,這時候你媽已經辦完了她也沒啥辦法,最好偷偷的。如果被你媽知道了你就給她一些補償。這個補償最好你爸那邊出點。

8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跟父母雙方都談一下,告訴他們,你的為難之處,為人父母,都是為了孩子著想的,如果他們還是這樣不肯妥協的話,你就乾脆讓他們兩個都不要過來了。

9樓:匿名使用者

該進的義務還是要做的。

自古忠孝難兩全,其實你可以選擇不辦婚禮。既可以省下錢來給爺爺奶奶看病,孝敬媽媽。

10樓:匿名使用者

兩邊分開辦酒席就可以了,這樣子就不會造成矛盾兩邊都難做,再不行的話就不辦酒席了,就算離婚,當父母的也不應該在孩子結婚的時候吵,應該在孩子結婚的時候好好的在孩子面前表現一下當好父母。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挺難為你的,這種事情不大好辦,建議在父親方和母親方各辦一場。這樣的雙方互相不見面,避免了許多的尷尬。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事情確實不好辦!你不可能所有人都兼顧到的。或者你自己辦,誰都不要參與。他們能來就來,不來也沒辦法。

13樓:lkw李開文

哎呀,這個問題挺嚴重挺嚴重的呀!這就是家庭不和帶來的遺留問題呀!這個問題嘛,我感覺到你還是要找個情感專家諮詢一下呀。

看看能把你這個問題能否解決一下呀。在這裡也祝福你以後的生活信心,福福沒有美美滿滿吧。

14樓:寧尚河與李秀雲

結合當地風俗以你現有家庭為主,條件允許的話可請親生攵毌到場。

15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各辦各的唄,這麼多為你祝福,你還不高興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父母離異後關係都還不錯且都是單身的情況下還是可以安排在一桌的。但像題主這樣都有了新的伴侶還是分開來挨著自己的親朋好友坐比較好,雙方的親朋好友都分別安排在不同的區域。

家長上臺和改口的環節本來就不是必須的,可以省略,相信題主這種特殊情況來賓也能夠理解。實在不行就選親爸親媽分別上臺講話。

雙方都是離異家庭怎麼辦婚禮? 5

17樓:獅子煜

上臺又不是非要父母上去的,這一個環節取消了不就好了,或者親生父母為了你這一次兩人上臺,也沒關係啊,畢竟是他們兩的女兒結婚麼,是吧,望採納,謝謝

18樓:學易弘易

辦一個簡單的結婚酒宴,不用請婚慶公司,親友們相聚熱鬧一番就好,不存在父母登臺的問題。

19樓:廈門華廣林爛根

隨心所欲,不要按部就班

結婚後買的樓房現在離婚了算家庭成員共同財產嗎?

20樓:觀光紫雲散人

算啊,這算婚內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的話,大家都有份的。

21樓:英子妮

結婚後買的房,如果名字是你們夫妻的,那就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其他人的,如果您有購房機會的發票也可以分割房子

22樓:

你好!婚後購買的,所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話需要分割。

23樓:周家大姐

如果是你夫妻兩人共同資金買的樓,那肯定是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是婆家公婆出資買的,那就屬於男方的財產你無權分割。

24樓:風來客人

只要是結婚後的財產,都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不管是夫妻還是孩子,都有分割財產的權力,所以說你婚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5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後買的樓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可以進行財產分割。

26樓:隋慕

國家婚姻法規定在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創造的財產在離婚時財產分配上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那麼你的樓房是在你婚後買的現在你與你老婆離婚房子也理所當然的有你老婆的一分了

離異家庭的孩子結婚怎麼辦婚禮?

27樓:天亞是我

離異家庭的孩子辦婚禮,可以和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樣辦,沒有必要做什麼區別。結婚都是一樣的結婚,兩者之間沒有什麼區別,要說區別的話,可能就是要少一方父母,但是這對婚禮是沒有什麼影響的。

我有一個表姐就是離異家庭長大的孩子,她上小學的時候,她的父母就因為種種理由分開,了,她最終是和她媽媽一起生活。雖然成長的過程中缺少了父親的陪伴,但是她母親對她特別好,把最好的一切都給了我表姐。正是因為表姐母親的細心呵護,表姐並沒有表現出其他單親家庭孩子的叛逆表姐從小都乖巧懂事,她的學習成績一直也都是非常不錯。

表姐的父親雖然沒有和她母親再在一起,但是並沒有忘記她這個女兒,在逢年過節的時候,她父親還是會經常來見見她。她的父親也為她提供了很多幫助,因此表姐和她父親的關係其實也是不錯的,她沒有因為父母的離婚就討厭父親,她依然把他當做自己的父親。

後來在表姐的婚禮上,她的父親也來了,在婚禮的現場,她的父親也是表達了自己對女兒婚姻的祝福。同時向女兒道歉,說他沒有給她提供一個完整的家庭,導致表姐的生活中沒有足夠的父愛。但是表姐還是很感謝她父親,覺得她起到了一個爸爸的責任。

她的婚禮是非常感人的,並沒有什麼不好的地方,參加的人都覺得這是一場溫馨的婚禮。

28樓:匿名使用者

離異家庭的孩子結婚有的很正常辦理,為了孩子父親母親坐在一起為孩子祝福。有的分岐大不能坐在一起,父親辦酒席一次,母親也辦一場,分開辦也挺好,自己孩子一生的大事,負責人的父母為孩子祝福共同辦婚禮最好,多為自己的孩子想想。

29樓:匿名使用者

離異家庭的孩子結婚照樣辦婚禮。雙方父母都請來。親戚朋友都能來參加。不能因為父母的離異就當誤自己的幸福。他已經成年,父母的恩恩怨怨是他們上一代的事情。

30樓:如冰雙魚

可以雙方坐在一起協商啊!如果協商不了,這就要看孩子們需要哪一方參加了。當然,最好的辦法就是旅行結婚!然後再與父親母親分別慶祝,得到祝福。避免尷尬!

31樓:匿名使用者

那麼我們這邊都是一樣辦的,不管什麼狀況。

32樓:慶慶慶大王

一般,離異家庭的孩子結婚,其父母照常參加婚禮。

如果遇到不方便之處,可以將這一步省略。若是後媽或後爸與你親媽親爸為你操辦的婚禮,則情況特殊,就該由他們上臺與親友見面了。

33樓:指南針指北針

我覺得其實沒有必要在意他是不是離異家庭的孩子,照常辦婚禮就行。

34樓:可可的伏特加

兩家如果關係不錯的話,兩方的父母都可以參加。

35樓:匿名使用者

也和正常人家一樣辦啊,沒什麼不同。

36樓:匿名使用者

跟著民間一樣辦婚禮,也可以直接去旅遊更方便更經濟實惠哦!

37樓:愛笑的張雪蓮

這個就看你的撫養權在哪方了,如果在父親這邊,那麼就由父親出面,若是父親再婚了,就由父親和繼母出面了。反之,如果撫養權在母親,就是和母親那方出面了。

38樓:匿名使用者

邀請父母雙方一起參加啊,沒什麼區別。

請問離婚多久可以再婚?

39樓:別把愛當成暖

如果是在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的,取得離婚證即正式解除夫妻關係,當場就可以辦理再結婚登記;如果是訴訟離婚的,民事訴訟一般是二審終決,如果你們是在基層法院一審判離的,自拿到判決書十五日後方能再婚,否則構成重婚,因為對一審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在十五天內提起上訴;

如果是上訴到中級法院判決離婚的,取得離婚判決書時,即可辦理再婚手續!對於再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一)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有婚史者的離婚證就是第(二)項規定的「本人無配偶證明」。就你們的情況,去你或者女友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

領取結婚證需要出具身份證與戶口本,只能在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結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重婚: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類人構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後知道而繼續保持婚姻關係,則屬於「明知」。

反之,不知道、受欺騙,則不構成重婚。

40樓:一飄過客

再婚時間,在法律上沒有時間限制,只要雙方通過法院的訴訟離婚或民政辦理的協議離婚解除了夫妻關係後,隨時都可以到民政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再婚登記結婚手續。

41樓:法邦網專家

只要離婚判決生效或者領取離婚證後就可以再婚。

隨時可以。

有婚姻的情況下,又結婚或與其他異性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

離婚判決生效後或協議離婚到民政部門辦理完手續後就可以再婚

42樓:殘煙無痕

只要離婚了,不論什麼時間結婚,都不是重婚。重婚是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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