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孩子歸誰,離婚後,法院怎麼判孩子歸誰

2021-05-04 22:56:25 字數 2116 閱讀 2341

1樓:華律網

離婚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問題,由雙方協議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根據具體情況判決,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雙方均要求撫養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身心健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另一方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對十週歲以上的子女,要考慮孩子的意願。

2樓:匿名使用者

1、「離婚孩子歸誰?」:法院判決時,2周以上的孩子歸誰,一般要看父或母雙方的身體情況、經濟水平、收入狀況、生活教育環境等條件來綜合考慮,將孩子判給撫養 條件更好的一方。

2、你的情況:

(1)女方無穩定工作、無住房,是女方的不利條件;但孩子自幼與母親及外婆家人共同生活、與母親及母親家人感情較好是有利條件;

(2)男方弟弟的情況、女方妹妹的情況不作為考慮之列。

(3)男方的不利條件還有:男方家庭重男輕女、男方性格粗暴,但這要由女方提供 證據證明。

(4)相比之下,女方取得撫養權還是有一定優勢的。

3、「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女方提出離婚,孩子會判給誰?」:因為是女孩,如果女方對以上自己所說的情況都有證據證明,判歸女方的可能性很大。

4「女方在提起訴訟時需要提供什麼樣的材料證明孩子跟隨自己生活會更好些呢?」:

(1)男女「脾氣不好,出口成髒,動則打罵孩子」的證據;

(2)男方父母「重男輕女思想重」、「三家住同一樓的同一單元,男方父母卻從不接送8歲的孫女上、放學,也曾多次表示,支援兒子離婚再娶,好為他們生孫子」的證據;

(3)女孩經常隨母親及外婆共同生活、且孩子自己說明願隨母親生活的證據;

(4)女方「有零星小買賣收入,無重大傳染疾病或惡性病,無殘疾,無不良嗜好」的證據。

以上證據,可以是錄音錄影資料、**、證人證言、居委會的證明、孩子的錄音或孩子自己寫的書面證明等。

5、「孩子需要多大,她的意願才會在判決中成為很重要的考慮因素呢?」:司法解釋的規定是「10週歲以上」,但現在《未成年人保**》修訂後與司法解釋有所不同,應是能明確表達自己意思的孩子意見就應考慮,曾經有一例7歲的孩子意見法院給予參考的先例。

6、「如果孩子跟了女方,男方要是拒付撫養費的話,女方應做哪些應對呢? 」:

(1)在起訴離婚前,查清男方收入確切是多少,並拿到證據。

(2)起訴離婚的同時請求確定孩子的撫養費和撫養費、並提供他收入情況的證明。

(3)法院判決生效後、他不給撫養費的:立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通知他單位扣下他的部分工資來給你做撫養費的。

(4)撫養費的數額:他收入的20%-30%。

7、「男方不知道是出於什麼樣的心理,想要孩子」:他不是出於本心的想「要」孩子,可能一是為讓你爭孩子而心亂,二是以孩子的撫養權為條件和你在分割共同財產和是否給孩子撫養費上討價還價。

8、建議:

(1)既然已經這樣過了這麼多年,也不在乎一二年了,建議你等孩子滿10週歲後再起訴離婚,這樣的情況 ,法院考慮孩子意見有明確的司法解釋的規定,對你爭撫養 權更有利。

(2)這2年裡:不必和他和他家人爭什麼,留心他這2年的工資有多少,收集好證據;另外收集好你和他因為感情不和已經分居2年的證據,可以爭取你第一次起訴時就能判離。

離婚後,法院怎麼判孩子歸誰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法院已經把小孩判給男方了,女兒九歲了,但是女兒不願意跟男方,怎麼辦呢

4樓:中顧法律網專家

孩子十週歲以上遵循孩子的意見,十週歲以下遵循有利於孩子生長的原則判決

5樓:xi嘻哈

首先看孩子多大,如果是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

回之一的,可

答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如果女方也能舉出男方的生活環境不好沒有能力撫養孩子,或者即使撫養孩子了也會對孩子的未來產生不利的影響都可

除此之外如果孩子在十歲以上還可以自己主張跟誰

離婚後孩子歸誰,離婚後孩子歸屬於誰?

第一 兩週歲以內的女孩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孩子年齡在兩週歲以內,雙方都爭取孩子撫養權,且達不成一致意見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從而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會將撫養權判給女方 第 二 根據最新的 民法總則 規定,八歲以上就視為具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了,所以八週歲以上,雙方...

哺乳期離婚孩子歸誰撫養權,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判,撫養權歸誰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婚姻法 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判,撫養權歸誰

離婚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問題,由雙方協議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根據具體情況判決,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雙方均要求撫養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 已做絕育手術或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隨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