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道里的空間是公共的,還是屬於該層住戶的

2021-05-04 17:47:42 字數 1508 閱讀 2478

1樓:冰柔涵馨

樓道公共空間屬於業主共同所有,這是毋庸置疑的。 所有的業主對非經業主大會同意,而佔用公共空間的行為都有權要求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並消除影響或是恢復原狀。

可以假設一下,如果該層樓道空間是該層住戶的,那樓上的居民下樓豈不是必須經過該層住戶的地盤,所以這不可能只是該層住戶的,而應該是該單元所有樓層的住戶共有,但只能是共有,是大家的,不能說是幾戶人家的地盤,要不然人家收過路錢也有道理了啊。

2樓:匿名使用者

所有樓層住戶的,,,樓道空間是業主共有的也是消防通道。打個比方,如果是你們該層住戶的,那麼你們將雜物堆放到樓道空間,以至於堵塞消防通道,那麼如果因此產生消防問題,,害人害己。記得姜昆當初說的相聲嗎,,,抬個鋼琴,都抬不上去。

3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具體問題是怎樣的??樓道當然是該樓的住戶所共有的啊,這是毋庸置疑的。

可以假設一下,如果該層樓道空間是該層住戶的,那樓上的居民下樓豈不是必須經過該層住戶的地盤,所以這不可能只是該層住戶的,而應該是該單元所有樓層的住戶共有,但只能是共有,是大家的,不能說是幾戶人家的地盤,要不然人家收過路錢也有道理了啊。

請問樓道公共空間被佔,是否有權清除?

4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有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妨害物權或內者可能妨害物權的

容,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樓道公共空間屬於抄

業主襲共同所有,所有的業主對非經業主大會同意,而佔用公共空間的行為都有權要求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並消除影響或是恢復原狀。

本人認為處理此類問題,應該考慮鄰里和睦,預防惡化鄰里關係的原則。

故建議:先找到侵權人好言協商,不成可聯合幾個鄰里再協商,再不成可找業主委員會處理,還是不成可找居委會協助處理,最後還不成,對這種無賴之人必須起訴他了。

另外,只要是你合法擁有所有權的東西,不論你放在那裡,它都是你的,都受到法律的保護。(注:如你當遺棄物丟掉的除外)

6樓:喜多圓餅店

剛佔用樓道區域沒有說什麼的話,過幾年以後好像就不好使了吧,我記得律師跟我說過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不算了,既然你方在樓道就表明你不需要它們了啊

鄰居有權利佔用我家的樓道空間嗎

8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也說是公共樓道嘛,那當然不行了,即便是你家門口,那也是公共的呀!試想一下如果大家都佔用了自己家門口的公共樓道,那公共樓道還有嗎?即便有,那將變得多窄呀,大家都不方便不是。

所以多從別人的角度考慮下,別隻想自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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