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耕地30年承包期還沒到村裡要承包我有權利不承包給他們嗎

2021-05-02 10:13:05 字數 3099 閱讀 1965

1樓:匿名使用者

嚴重的違法行為!!!!!

你完全可以而且應該獲得補償!!!!!!!!!!!!

現在農村的土地都是承包租賃制,合同有效期內即使是國家行政行為也沒有權利無補償徵用農民土地!

你記得:

1.土地不是你的,是國家的,但是國家和你簽訂了合同,現在該土地的使用權歸你所有,你理應享受該土地的合法權益,任何徵用行為都必須徵得土地所有人的同意(國家徵用另行規定);

2.你的土地是村裡徵用的,你要看有沒有行政行為,如果沒有那就是違法建設,你可以堅決不同意,他們沒有資格強行徵用!

3.如果徵用了,你可以要求賠償,賠償的支付方為徵用主體,如果是村裡名義徵用,你就找村裡,由他們支付賠償;當然他們可以要求佔用你土地的住戶賠償村裡用於支付你的損失的款項;

4.如果是私人,那他是沒有資格動用你的土地的,你也沒有資格把土地出讓。

我老公公自己一個人農村戶口,去年去世的,村裡要收回耕地。農村土地承包不是30年不變嗎?請問有權收回嗎

2樓:蠶她爸

老人的承包地(bai包du刮土地和草地)是不能

zhi繼承的,村裡應當dao將其收回。但是,對老人的

內林地,在承包容期內,不管子女是不是農業戶口,也不管子女是不是在本村居住,都有按照《繼承法》的規定享有繼承的權利的,因此,村裡對老人的林地是不能收回的。

1、農村土地中,以家庭為單位承包的土地(口糧地),不存在繼承的問題。承包戶內部分承包人去世的,由其他承包人繼續承包土地;承包戶內成員全部去世的,村集體將承包地收回。

2、農村土地中,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人死亡的,承包收益由繼繼承人依法繼承;承包合同未到期的,承包人的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參考法律條文: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林地可以繼承意思是林地在承包期限內的承包經營權可以依照《繼承法》的規定依法繼承,不是繼承林地的所有權。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權收回,只有下次集體土地分配的時候,才可以收回從分配

4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好像不能收回。除非你所在地的上上級實行了什麼新的土地政策。

5樓:一匹野馬

有權收 就像退休工資一樣人去世就沒了

農村耕地承包人死亡,跟承包人同戶人員是否繼續享有承包權

6樓:星火流雲令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條規定: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長期穩定。

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

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農業部關於釋出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的通知》第三十四條規定:因土地承包經營權產生的繼承問題,按照以下原則處理。(1)家庭承包的,家庭成員之一死亡的,不發生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問題,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員繼續承包經營。

家庭成員全部死亡,該土地承包經營權消滅,但承包地為林地的除外。(2)其他方式承包中的承包方為自然人的,其繼承人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從上述規定看,你爺爺是耕地的合法承包人,應該得到補償款。

村裡的說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7樓:可靠

,但是因為爺爺以前在國有企業上班,為農村工業戶。在2023年爺爺和奶奶承包了村裡的耕地,承包期是30年,當時承包人是我奶奶,幾年後,奶奶去世。去世前留遺囑將土地承包權轉給爺爺,現在土地承包人是我爺爺

農民承包了村裡的荒地承包年限是50年,並一次性支付了承包費後來農民將荒地改建成為有用的耕地合同有效嗎

8樓:匿名使用者

與村委會簽訂的承包合同合法有效!承包期內土地被徵用,承包人應當得到合理補償。補償的範圍包括:

1·地上種植物和附著物;2·合同剩餘年限的土地收益;3·為提高地力承包人所做的投入;4·當季的青苗補貼。承包土地被徵用土地地價收入屬於所有權人,不屬於承包人。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問題有點太專業了!

女孩(農村戶口)結婚後戶口不遷移是否還可以分到耕地?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首先問清楚為什麼沒有分到地!村裡分地的依據也按戶口來分的

,根本就不是什麼嫁人不嫁人的(封建思想)!你可以去更高一級的部門問下,比如說去鄉里問下。(我們村裡有什麼事村裡解決不了的會到鄉里去問清楚的!你也可以試下)

要是解決不了的話走法律路徑找個懂這方面的律師諮詢下,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11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分地也沒什麼法律吧,嫁人了還要地全村人也會鄙視你,就算你起訴恐怕也不會有人會支援你,估計也得催促你姐姐把戶口遷移,在農村都是這個規矩,不信你就試一試,你姐姐如果分地成功我給你200分。我也是農村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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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姐夫把戶口也遷移到你村,買房定居,否則很難,村裡人只關心村裡的地,你姐夫能在戶口所在地還有地村裡人也不會關心的,雙邊都有地那是你有能耐。關於走法律途徑基本很難,作為農村的習俗慣例不是靠法律來解決的,到鎮裡面也不會支援你的,就算有強勢人物支援與全村人過不去也不好辦吧。

12樓:金牛行空

完全可以分地,如果不讓分是不合法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按戶口上的人數來分!我覺得只要有戶口本就可以申述了!

14樓:姜春田

應該可以的,只要戶口不走就行

15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別遷 以後農村比城市好 耕地最值錢

社保醫保都便宜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結婚後戶口應該落在一起,男女其中一方都可以。這樣的話你就先把男的戶口遷過來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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