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帶一女孩,想再婚,還能否再次生育

2021-05-01 19:24:09 字數 969 閱讀 1376

1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什麼條件

可以再要孩子

2樓:一老夫

你這種情況按著《計劃生育法〉是不能再要孩子的,如果你們雙方有一方是初婚,或者結過婚但沒有生育,那末就可以再要一個孩子。

3樓:取名真難吖

這是湖南省的規定,各地規定不一樣,不過應該大同小異,lz可以參考下這個。

生育生育第二胎的條件(一)生育必須按計劃進行。一對夫妻只生一個孩子,符合《湖南省計劃生育條件》規定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禁止生育第三個孩子。(二)國家工作人員(含招聘幹部,下同)、企事業單位職工、城鎮居民生育第二個孩子,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經縣級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組鑑定,第一個孩子有非遺傳性殘疾或有其他嚴重生正是缺陷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2、婚後5年以上不孕的,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確診為不孕症,按照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又懷孕藥孕的;3、一方再婚前只有一個孩子,另一方無子女的;4、夫妻雙方均系歸國華僑或在我省定居的臺灣、香港、澳門同胞只有一個孩子的。(三)夫妻雙方均為農民除適用以上規定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五的,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1、夫妻一方兩代系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孩子的;2、夫妻一方系烈士的獨生子女或二等乙級以上殘廢軍人只有一個孩子的;3、男到獨女家結婚落戶只有一個孩子的;4、同胞兄弟二人或二人以上均系農民,只有一個有生育能力,且只有一個孩子,其他兄弟未****的。

夫妻雙方系農民,只有一個女孩,確有實際困難,可以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四)夫妻中女方是國家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城鎮居民,男方是農民的,適用上述條件第二大項規定:女方是農民,男方是國家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城鎮居民的適用第二大項和第三大項(一)、(二)項的規定。

(五)民族鄉除適用以上規定外,夫妻雙方均系少數民族,一方是農民的,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夫妻均系農民,雙方或一方是少數民族的,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六)符合條例規定生育第二個孩子的,生育間隔必須在4年以上,生育婦女的年齡超過29週歲,生育第二個孩子的間隔時間可以縮短為3年

我32歲,面臨27歲離婚帶一女孩的女人娶不娶她麼呢

其實這個還是要看你的心理 1 如果你在乎的那個女的是被人拋棄過,以及她有一個孩子,那麼你還是認真考慮下自己的心理能力。因為這是面問題是必須也是永久面對的。2 如果你認為她被人拋棄是有一些不好的原因,那麼瞭解下原因吧,如果是男方問題,這不算問題,如果是女方行為檢點,脾氣不好,性格不良,那這個很值得考慮...

我在婚前跟前夫有一女孩,前夫再婚後又生育一子,現任老公的老婆去世了,只有孩子,我們結婚後沒有在

如果和 前夫的孩子給你,那就不可以領獨生子女了,假如是跟前夫,那你們就是一個孩子。現在都開放二胎了,沒有獨生子女證辦了 和前夫離婚後又跟別人結婚生了孩子後又跟現任老公離婚了,想跟前夫復婚可以嗎 只要對方願意,就當自行車丟了,讓別人騎一圈又送回來,法律是可以的,但是想問你一下,你想好了嗎?婚姻不是兒戲...

我喜歡一女孩,能否幫我做首詩,表示我愛她,最好能把她名字加上去,她叫藍縣利,跪求大神

藍幕深深掛月鉤,縣垂悠悠滿瓊樓。利齒伶牙若天籟,試問月老緣來否。白日依山盡,自習獨自愁。想找女朋友,你能否點頭。我喜歡一個女孩,她叫藍縣利,我想請求哪位大神幫我寫首詩,意思就是表達我愛她一生 我願做你雨天的傘,冬天烘烤的火炭,海水若干,石頭若爛,對你的愛永不變卦,除非比你先去火化,不然我敢對天詛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