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樓道堆放雜物鞋櫃物業有什麼辦法制止

2021-04-24 16:28:45 字數 4633 閱讀 8953

1樓:匿名使用者

加強巡查,發現後立即通知到人,勸導制止。

最好上門說服,講解不安全因素可能帶來的影響。

發宣傳頁,告知業主,佔用樓道侵害了全體業主利益。

2樓:請雨停空

這種事情很多,也很麻煩。

加強巡查,發現後立即通知到人,勸導

制止。回

最好上門說服,答

講解不安全因素可能帶來的影響。

發宣傳頁,告知業主,佔用樓道侵害了全體業主利益。

同時上報社群辦事處,聯合消防部門一同行動。

如果實在影響,卻又無人認領清理,可以找個空置房間將物品集中。前提是通知多次的。(把通知,告知函等都儲存好)

清理完畢後必須加強巡查,發現之後立即行動。不能形成習慣。

破窗效應,路邊一座空房子原來玻璃完好時,沒什麼,後來一扇塊玻璃壞了,路過的好事者,就會習慣的再打碎幾塊。結果可想而知。

樓道一樣,一個人放點東西,不管不問。看到的人也感覺沒什麼,我又不是第一個放的,緊跟著就是堆積如山。

素質是一方面,勤奮也是可以努力的。

希望能給你參考。

物業法有規定家門口不讓放鞋架嗎

3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的相關法規沒有規定家門口放鞋架,但是家門口屬於公共區域,物業是有管轄權的,即為了維護公共利益是可以要求業主不要再公共區域堆放私人物品的。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物業服務企業僱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第五十五 條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4樓:紅色獵人

你說的是家門口外的公共走廊吧?原則上都是不被允許的,雖然是你家門口不錯,但是那裡屬於公共的空間。

5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你是住的別墅或獨門獨院可稱「自家樓道」,只要不影響公共管理與公序良俗。你願意怎麼罷放鞋櫃就怎麼擺放,法不限。但要是公共樓道則屬於公攤面積,不屬於任何一家居民,只是門裡外的面積才是你的支配與實際使用面積。

樓道擺放物品須受限制:不影響他人的通行與心理感受,還不能對抗公共管理制度。

6樓:冰菩若水

反正我這裡很多人家都是這麼做了,只要不妨礙正常出行,我是無所謂

7樓:萌寶育兒之圈

不管家裡有多大,3個地方牢記不能放鞋架,不是迷信,要拿走

法律是否規定自家樓道可不可以放置鞋櫃

8樓:七臺河李陽平

除非你是住的別墅或獨門獨院可稱「自家樓道」,只要不影響公共管理與公序良俗。你願意怎麼罷放鞋櫃就怎麼擺放,法不限。但要是公共樓道則屬於公攤面積,不屬於任何一家居民,只是門裡外的面積才是你的支配與實際使用面積。

樓道擺放物品須受限制:不影響他人的通行與心理感受,還不能對抗公共管理制度。

9樓:watch咪咪

第一,素質高的,不會放;

第二,法律可能沒有規定,但是如果有人走下來被你的鞋滑倒受傷,或者樓房著火,有人跑下來被你的鞋滑倒,那你不止是承擔民事責任,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是你造成別人的身體生命的傷害,所以不要以身試法;在臺灣,就有樓道放鞋被告,最後打輸了官司的案例,做人不要自私,好好發揮自己的公德心!

10樓:亢俊雲律師

樓道是公攤面積,不是屬於你們家的!所以,你當然不能堆放妨害通行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不是法律解決的問題,是自身道德的問題。再有財從門入,不僅影響您自己,還影響到你的鄰居。煞氣黴運會跟隨你的。提高點素質吧!!!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只要不影消防通道和其它妨礙住戶的,是可以放置的,但前提是需要經過物業同意方可。法律對此沒有規定。

13樓:v施朵

我覺得按理說,在不不影響通行的情況下是可以放置的,畢竟是自己花錢買來的,現在公攤面積又都不少

14樓:濰坊李俊龍律師

法律規定不了這麼細!!!!!!!!!!!!法律理論上是公共空間,原則上不能佔用;但是,實踐只要不妨礙通行,鄰里理解、謙讓,放上又有什麼不可以!!!!!!!!!!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法律規定。公攤面積上也沒規定放什麼吧

16樓:yuanyuan靜

如果是西邊戶 我們放個小鞋架但不影響中間戶出行 以及他們搬放東西 我們可以放嗎

17樓:孤巷裡遇見你

沒有這個規定。物業一般都沒有明確規定家門口能不能放鞋櫃,但是還是放家裡比較好。

18樓:做努力的女人

物業法沒有規定門口不能放鞋櫃,但是門口是公共區域,只要不妨礙其他人,門口是可以放鞋櫃的。

19樓:lylq別鬧

物業的相關法規沒有規定家門口放鞋架,但是家門口屬於公共區域,物業是有管轄權的,即為了維護公共利益是可以要求業主不要在公共區域堆放私人物品的。

20樓:阿瑤說遊戲

物業相關的條例並沒有規定,在自家門口不允許擺放鞋櫃。不過自家的門口,可以算是全小區業主的公攤面積,這個公攤面積歸大家所有,拆遷的時候也會考慮到公攤面積。不過公攤面積屬於全體業主,是不允許個人私自使用的。

就算在不影響樓道交通的情況下,物業也有權利進行制止。如果你不同意的話,物業也有權利強行搬走。

1、沒有不允許的規定生活中有很多人為了方便,私自在自己家門口擺放鞋櫃,還擺出一副自己家門口,就是自己專屬位置的樣子。這種做法是錯誤的,物業相關的法規沒有規定家門口不能放鞋櫃和鞋架,可是《物權法》卻規定,商品房公攤面積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擁有和使用,公攤面積不允許個人私自侵佔。也就是說你在家門口擺放鞋櫃和鞋架,屬於私自佔用了全體業主的公攤面積,這是不被允許的。

2、物業的管理《物業管理條例》中有明顯的規定,物業應該做好物業管理區域的安全防範工作。一旦有安全事故發生,物業必須採取應急措施,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救助。在維護公共秩序的時候,不能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聽起來物業沒有權利私自搬動鞋櫃,但是我們要清楚,鞋櫃佔用的是公共區域。在存在一定安全隱患的情況下,業主必須配合。如果業主不同意的話,經過業主大會同意,物業可自行處理,費用還是自己承擔。

3、公攤面積使用的危害實際上公攤面積的使用,也是存在一定危害的。比如說樓道出現安全事故,一旦你的鞋架影響到了別人,你就必須負責。或者說有人踩到了你的鞋,不小心摔倒了,這也會是你的責任。

嚴重的話,可能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業主強行要在公共走道放鞋櫃,物業公司應該採取什麼辦法。

21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管理不了要誰來管理,本該物業處理的事情為什麼一開始的就得兩個業主在衝突爭執,物業是用來幹嘛的到底是物業管理費還是物業服務費。

22樓:沒有顏色的灰

物業公司管不了,物業公司是為業主服務的,他沒有權力對業主採取任何措施,只能協商,你們可以打官司,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3樓:蘭朝苟驪萍

首先門告知《業主管理規約》面明確要求私物品佔用公共部位簽字規約給看;效樓道貼通知請業主收集走道私物品否則幾內視作主物品物業收處理;效拉走唄

起訴東西起訴效性何握其業主否滿意呢

24樓:笨蛋

對這樣毫無素質,沒有公德的把臭鞋子放在公共樓道內的業主應該拉出來示眾。

25樓:匿名使用者

1、要求其立即移走2、若不服從要求則向當地派出所報案,依據治安條例處理3、其他受影響的業主也可向派出所報案要求其移除。

2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上門告知

來《業主管理規約》自裡面有明確要求,私人物品不得佔用公共部位,把他簽字的規約給他看;如果無效就在樓道貼通知,請業主收集走道的私人物品,否則幾日內視作無主物品,物業收回處理;還無效就拉走唄

也可以起訴,但這樣的東西去起訴時效性如何把握,其他業主會否滿意呢?

27樓:老白

物業可以線與業主協商讓他自行處理,如果不行可起訴違規業主

鄰居樓道放鞋櫃,物業出面她也不搬走,怎麼辦

28樓:

樓道是公共的。

放在樓道的東西可以視為無主物。

無主物誰撿到,歸誰所有。

29樓:紫電人生

樓道是公bai共區域,也是

消防逃生du重要過道。

你可以直zhi接向當地區dao消防大隊版進行反饋,說鄰居的這個鞋櫃權已經嚴重威脅到了你的人生安全,懇請執法。

也可以向當地城市建設執法大隊進行投訴,侵佔公共區域名義。

或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訴,侵佔公共區域名義。

30樓:法工

物業可以到法院起訴他

妨礙公共通行

消除妨礙,

樓道里鄰居將雜物堆放在我家門前,自行車也擺在我家門旁邊,該怎麼辦

提醒他們,還這樣可投訴到物管,還不行可搬開 可以要求鄰居將這些東西移走。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八十四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 方便生活 團結互助 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基於相鄰關係的規定,作為不動產權利人,這種限制來自兩個方面 一是,不動產權利人不能在他的不動產內胡作非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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