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前科的人每到地方住宿,都被叫到派出所去念指紋,這和法嗎

2021-04-24 12:59:42 字數 1097 閱讀 8194

1樓:龍鈺飛

當然合法,現在旅客登記,全國聯網,無論到哪,有前科的是麻煩一些。

我坐牢出來6年了,派出所打**給我說2023年新出來的政策說有前科的人都要到當地派出所報到?

2樓:匿名使用者

千萬,千萬別信,你信了工作馬上就沒了,我就是例子

3樓:匿名使用者

就不去,現在他們對前科人員**管控身份證使用都會預警,配合個毛淺

4樓:黃帝內經信用卡

是這樣的

主要就是對你進行定期檢查

看你最近有沒有不良思想

或者有什麼不良情緒

5樓:我去我去你那

那是每個地方……指定的一個……典行人

被帶到派出所協助調查,做了筆錄,為什麼還要拍**,採指紋,採血樣呢?

6樓:一首歌一個人

公安局為了儘快破案需要建立資訊庫,以便比對。

協助調查,沒有違法犯罪,會關24小時的時間,但是公安機關的協助調查,例如刑警隊,經偵隊,禁毒隊這些所說的協助調查,基本都是違法犯罪嫌疑人,在經過48小時的調查後,大部門都是轉送到看守所了。

2023年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7樓:匿名使用者

一:查你通訊記錄,有沒有合夥作案嫌疑;二:掛名是協助調查,實則懷疑你是作案人員,取證對比;三:

罰的是未經登記進**屋出租及租房人員身份未經記錄核實就給予租賃,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四:不是砌你,是懷疑你。還有就是老闆不想露臉做當事人,讓你頂著。

獲得保釋的人是不是就屬於有前科的人

我國沒有保釋,有取保候審,符合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而能取保候審的並不是都有前科的人。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 可能判處管制 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

請問我算有犯罪前科嗎?謝謝

打架只是治安問題,不是刑事或民事責任,所以應該不算前科,不過也要看你到底打別人打的重不重或者是不是你惡意蓄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如果是的話可能就要治安拘留了,那就有可能有案底了,但不一定是前科。你這離犯罪差遠了,一般治安問題。不過必須說的是,如你所說,你已經在公安機關留下檔案了。不好意思還得給你說,在公...

有前科的人,再次犯罪,會怎麼樣量刑,會從重處罰嗎

有前科的人再次犯罪可能會從重處罰,量刑要根據以下兩種 刑法 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