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事故我全責,現在對方車開去修理需要半個月,要求每天賠他100塊交通費,這個要求是不是太過分了

2021-04-24 01:38:57 字數 1787 閱讀 8805

1樓:重慶李昕翰

你好,bai

1這個他是可以向你索賠交通du費的,但是你也有zhi權力向他索要發票。

dao2如出差辦事這個單專位一般會有相屬應補貼,你出這份錢時可以要求見面,不然向他單位反映反套路一波。人心不足蛇吞象

希望下次小心,畢竟這個流程會是比較麻煩求採納

2樓:斯蒂芬包子

要求賠償交通費沒有法律依據,可以不予賠償。題主出於道義考慮,適當補償也是可以的,但絕不是義務。

3樓:正氣長春

追尾事故你全責,現在對方車開去修理需要半個月,要求每天賠他100塊交通費,這個要求是不是太過分。

你應支付他的相關損失。

但費用可以協商解決。不是他說一百元就一百元。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只有人傷事故才賠付交通費,這種情況不給他他也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告你,他要開口太大,談崩了一分不給他也沒轍,大不了不給你維修發票,這樣他更虧,不給發票熬著唄,看誰熬的過誰,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簡單,反正現在都有保險,由保險公司負責,個人不用管他,如果他要提出,那麼建議他去找保險,不行起訴就可以了。

追尾了,我全責,對方要求賠償修車期間的交通費.合理嗎

6樓:金果

不合理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7樓:匿名使用者

1、合理。只要在修車期間的合理車費等費用應該由負全責的當事人承擔。

2、關鍵看車傷的情況,要是比較重,對方可以告訴他的車被撞了,要是賣車,肯定得折價,得補償。但操作起來比較麻煩,如果交警協調不成功,就要去法院打官司,耗時耗力。所以向去4s車費油費之類、交通費的,還是找到辦案交巡警協調一下吧。

8樓:狹膽雄獅

當然合理,但他要有證據才可以,比如公共汽車票,計程車發票,等等,要是營運車輛你還要賠償營運損失呢!

我開車把別人追尾了,我已理賠,但對方車主向我索要他修車期間(2個月)的交通費

9樓:大仙林

合理。對方可以租和他**差不多的車輛,租的費用應該由你來付。打的費肯定比這更高。

10樓:love某某某某人

應該不用吧,交通事故屬於意外又不是你故意撞他的 把應該負的修車責任負了 就行了 對於這種不合理要求完全不用理會 謝謝 (法律不支援他的這種要求)

11樓:匿名使用者

放心不用賠,法庭不會支援這種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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