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遠親不慎落水死亡了,當時周圍有很多看客我們在譴責看客的同時,我媽說那些看客做得對,叫我也要

2021-04-21 22:01:36 字數 5717 閱讀 1525

1樓:匿名使用者

對啊,人本身就是一個矛盾體,有一種暴力叫圍觀,有一種愛心叫拯救,現實你想自己麻煩嗎?許多父母都是按自身處境所想對於事實都是無可奈何的

2樓:張偉傑律師

有一定道理,

我們提倡見義勇為,但是要保證自身安全,見到落水者,如果你不會水,盲目下水,不但救不了落水者,還把自己陷入危險境地。

3樓:品味和感受

如果會水並且有相應條件,當然應該去救。

但若自己不會水,慎重。不贊成用自己命換他命。自己命也有生存的權利。

但可以呼喊和報警。盡力所為。

4樓:匿名使用者

就手旁觀不對,但如果你不會游泳還救人也不可以。你不下水救,可以找人救,可以報警,但如果什麼都不做就是**。換個角度想,如果你是那個落水的人,你也想被救吧!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媽說的不對,但是她不希望你出事

6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社會,就是這樣,

7樓:匿名使用者

救人的時候也要考慮自身的安全以及能力。

8樓:穿著彩虹跳芭蕾

你媽bai的說法太片面了,我之du前看過一篇文章zhi,文章裡面媽媽是這樣跟

dao孩子說的,如果內你會水,一定要救,但不能容立即去救,剛落入水中的人有著極強的求生欲。如果立刻去救不但就不上來還會把你自己拖下水,應該等落水者力氣不足以把你拉下水的時候去救,也就是快要精疲力竭的時候~

家庭成員法律定義

9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請問離婚家庭的孩子在學校讀書期間填家庭成員要如何填。

法律上的家庭關係有哪些?

1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的家庭關係包括:夫妻,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繼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繼兄弟姐妹,

兒媳,公婆,女婿,岳父岳母。

12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繼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繼兄弟姐妹,

兒媳,公婆,女婿,岳父岳母,

13樓:寥廓沙漠

婚姻關係、撫養關係、扶養關係、贍養關係、繼承關係

關於家庭關係的法律問題

14樓:2012想換工作

綜上看來,她是你的生母無疑。你要不是她的親生女兒,她咋可能給你買房子呢,要知道現在的房子的價錢,那可不是小數目。

遺產方面,如你是她的親生女兒那你當然有權繼承她的遺產,如不是的話,她有遺囑的話你也可以繼承她的遺囑遺產。不過不要為了遺產傷了和氣,我覺得沒有必要,血濃於水嗎。

你對你的生母有贍養的義務,這是法律規定。不管她在你未成年期間,你的生母對你有沒有盡到養育的責任,但是贍養父母是法律賦予子女的責任和義務。你母親可能當時和你父親有協議吧,做老人是會有他的難處的,但是從他們後來對你的補償來看,他們還是很痛愛你的,我想你今後知道該怎樣做的。

再說房子,既然產權證上是你的名字,那任何人都爭奪不了的,那是你的老爺合法贈與你的,是受法律保護的,即使你不是母親的親生女兒。

以上是我的淺解。

15樓:光雨之

首先,關於離婚後父母子女的關係: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其次,關於你對生母的法律義務:如前所述,離婚並不改變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管生母在你未成年時期對你撫養情況如何,你對生母將來仍有扶養義務,否則可能觸犯《刑法》上遺棄罪或虐待罪。

再次,關於如何證明法律上母子關係:法律是講究證據的,在法庭上,一切都以證據說事。證明你與生母間母子關係,主要有兩條途徑:

一是檢視戶籍情況、結婚離婚登記、離婚協議,看能否看出你與生母關係的記載;二是做一個親子鑑定,證明你們間的母子關係,這是個證據效力高又簡單的方式。

最後,關於你的繼承權利:如果在法律上確定了你與生母的母子關係真實,而且之後盡到了扶養義務,那你將具有無瑕疵的繼承權。生母和姥爺給你買的房子(房產證只登記你的名字),其所有權歸你一人所有;其他生母財產,若無遺囑繼承,你有權參與共同繼承。

16樓:郭子福律師團隊

首先,你對你母親有贍養的義務,這個不論他是否履行了對你的撫養義務,都是你法定的義務。

其次,你擁有繼承權,在你母親沒有訂立遺囑的情況下,你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與你妹妹等人一同繼承你母親的遺產。如果你母親留有遺囑,那麼所有人按照遺囑繼承。

最後,房產證已經寫了你的名字,屬於你的個人財產,不需要擔心

17樓:匿名使用者

在遺產分割上,你有權利繼承你生母的遺產,但是你繼父因為與你之間並不存在撫養關係,所以不能繼承他的。你和你妹妹得到的是不同的財產。生母的和繼父的夫妻共同財產平分為二,你生母的二分之一財產被她的合法繼承人繼承,你只有生母財產的幾分之一。

法律問題,涉及家庭關係

1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的。屬於民事訴訟。不過你最好先想清楚。然後再進行報案等等一些流程。不過你需要一些證據。最好是錄音的那種。

19樓:化曉雨沫

已涉及隱私問題,若滿十八週歲應可以因保護隱私而提起訴訟,並要求道歉,停止侵害,如若有精神折磨還可獲取精神賠償,但詳細應尋求律師

20樓:豆豆

是的他侵犯你的隱私權可以起訴他

關於家庭關係的法律疑問!急

2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結婚!不存在任何血緣關係,法定關係不代表血緣關係,就是不離婚也能結婚!

法律依據如下:

《婚姻法》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解釋:直系血親:1、包括生出自己的長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長輩)

2、包括自己生出來的下輩(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後輩)

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2)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即自己和父母的姐妹的孩子不能結婚。

(3)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男性不能和兄弟姐妹的女兒結婚;女性不能和兄弟姐妹的兒子結婚。反過來就是不能和父母的親兄弟姐妹結婚。

22樓:八三老人

沒有血緣關係的在法律上並不禁止,可以結婚。

23樓:_旒_逝

他們可以結婚,因為他們之間沒有血緣關係,也不存在影響社會倫理道德問題,法律是不禁止的。

24樓:百度使用者

可以吧!電視上是這麼演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了!又沒有血緣關係

道德和法律對婚姻家庭關係調整的特點和作用是什麼?

26樓:吾本漁樵

在規範和調整婚姻家庭關係中,道德和法律缺一不可,只有在約之以法的同時束之以德,才會使千千萬萬個婚姻家庭更加和諧美好,社會更加文明進步。道德是基礎,法律是保證,法律不是萬能的。 如果把本屬於道德調整的範圍納入法律規範,就會降低道德的權威性,法律執行起來也失去了基礎;得不到法律支援的道德,其影響力也將大打折扣。

二者關係相互依存又相互轉化,只有將這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更好地發揮其積極作用。

家庭是倫理的實體,調整婚姻家庭關係的法律,是一部帶有鮮明倫理色彩的重要法律,它所規定的義務,也是道德的要求,像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項基本原則,一切形式的包辦強迫或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如果採取暴力,則觸犯刑律,將被追究刑事責任,這是法律的功能。同時實行婚姻自由,也就意味著要以愛為前提,感情才是締結和維繫婚姻的道德基礎。如果感情已經消失,那麼結束這種死亡婚姻將是明智的選擇,強制維繫無感情婚姻是不符合道德原則的。

但感情破裂是一方的過失引起的,要視情節承擔相應的責任,其中包括道德的責任和法律的責任。感情破裂是准予離婚的法定條件,對於配偶一方有過錯的,有的要承擔行政、民事責任,有的觸犯刑律,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這種有層次的處理體現了法律和道德的不同作用。

27樓:暨騫席傲旋

法律規定的是底線,潛臺詞:你敢越界試試?所以法律靠震懾;道德基本靠自覺,當然偽君子也會顧及**。比如家暴不能構成虐待,外遇不能構成重婚。所以道德標準肯定高於法律。

法律也不僅是強制性的,還有調整性,引導性,規範性的,就是告訴你可以怎麼做,不是必須怎麼做,比如婚前婚後,離婚後的財產處理問題。不排斥發揚風格的做法。

法律還能定紛止爭,道德因為價值觀多元的關係,沒有那麼實用;不同的道德標準反而會使雙方都振振有詞。

有關家庭關係的法律問題???

28樓:駝絨色特

有關家庭生活的法律法規。

民法通則,物權法,婚姻法,侵權責任法,戶口條例,工傷條例,土地承包法,土地法,房產法,身份證條例,稅法,環境保**,消費則權益保**,產品質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勞動法,合同法等。

29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1。你應該已經成年了,所以談不上要求與母親一起生活了,因為你成年後不存在撫養權歸誰的問題。你願意與誰一起生活是你的自由。

至於戶口,想遷入你母親所在地,要看你母親戶籍所在地戶籍部門的戶籍政策,以父母子女關係遷入的條件。

2。從法律上看,當初他未盡撫養義務,你母親應該代你起訴,贍養和撫養義務都是法定義務。很遺憾,雖然他當初未盡足夠義務,現在如果他確實需要贍養,你還是有贍養義務的。

對是否需要贍養和需要支付多少贍養費有爭議的,讓對方到法院起訴。

30樓:心果心

父親沒有盡到撫養子女的義務,可以要求或強制其盡法定義務,但子女不能以此為藉口,不盡贍養義務。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雖然男方沒有極盡其撫養義務,但婚姻法並沒有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自行解除或者可以解除。

因此,女孩對生父的贍養義務依然存在,將來父親年老體衰後,女孩仍須對其父盡贍養義務。

夫妻死先立碑有什麼說法,夫妻死一個先立碑有什麼說法

碑文死者名子可以把夫妻的名子都刻在上面,而未去世的一方姓名上面塗上紅油漆,待健在一方百年後 去世後 再把紅油漆刮擦掉。而現在大多數子女不願意這樣做,覺得這樣心裡不舒服,所以就在碑文姓名處只刻上死者的姓名,而隱者預留出灶跡薯一定的位置,待夫妻另一方百年後再刻上名子。關於為他人立碑的人 我國大多數地區是...

有生與死兩個詞的成語有哪些,表示死的詞語要2個字有哪些

生死關頭 非生即死的緊急關頭 生死未卜 或生或死結果尚難測定 生死相依 在生死問題上互相依靠。形容同命運,共存亡。生死與共 同生共死,相依為命。形容情誼極深重。生死之交 同生共死的交誼。誓同生死 立誓同生共死。形容十分密切,不可拆散。生死肉骨 生 肉 用作動詞。使死人復生,白骨長肉。形容恩惠極大。生...

有的人兩個死有不同的價值,用詞語來替換

我是這樣寫的 前一種死 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無私奉獻 後一種死 作威作福,自大狂妄,自私自利 本人語文學霸,但不知道對不對,明天批出若有錯必告知!由於所寫的是 價值 所以樓下說的不對!有的人中死有不同的價值,用其他詞語替換 1全部我是這樣寫的 前一種死 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無私奉獻 後一種死 作威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