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和分封制的本質區別和聯絡,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區別是什麼相同點和不同點

2021-04-20 19:33:30 字數 2604 閱讀 8242

1樓:楊星興

西周(前2023年[1]  ―前771年)是由周文王之子周武王滅商後所建立,至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申侯版和犬戎所殺權為止,共經歷11代12王,大約歷經275年。定都於鎬京和豐京(今陝西西安市西南),成王五年營建東都成周洛邑(今河南省洛陽市)。

2樓:匿名使用者

很好分的

通俗的來講,宗法制是由大宗和小宗組成,大宗就是嫡長子(由大版老婆生的第一個兒

權子),將來是要繼承王位的,小宗則是大老婆的其他兒子或小老婆生的兒子。也就是說大宗和小宗是有血緣關係的。

分封制是指分土地給諸侯,諸侯有該土地的管轄權。周王只分給有血緣關係的人(小宗),立了功的大臣等

宗法制作用①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②與分封制互為表裡,建立封建等級政治結構

分封制有利加強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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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語の冰

宗法制是規定皇權繼承的問題

分封制是規定非皇權以外以及諸侯大臣的權利繼承問題

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區別是什麼相同點和不同點

宗法制與分封制的關係

4樓:anyway丶

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諸侯的制度,宗法制是與分封制密切相關的政治制度,分封制與宗法制最突出的特點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宗法制是分封制實行的基礎,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體體現。

它們互為表裡,相互依存,成為維繫統治階級內部關係,加強奴隸主貴族世襲統治的工具。層層的分封,形成森嚴的等級,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宗法關係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把「國」和「家」密切地結合在一起。

這種制度確立於夏朝,發展於商朝,完備於周朝,影響於後來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稱天子,稱為天下的大宗。

天子的除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被封為諸侯。諸侯對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國內卻是大宗。

諸侯的其它兒子被分封為卿大夫。卿大夫對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內卻是大宗。從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

因此貴族的嫡長子總是不同等級的大宗(宗子)。大宗不僅享有對宗族成員的統治權,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權。後來,各王朝的統治者對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漸建立了由政權、族權、神權、夫權組成的封建宗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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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家譜

家譜,是使後代知曉統系來處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傳。然而修家譜的目的是治國,將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則,變成了修宗譜、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長、訂族規為特徵的體現封建族權的宗族制度。家譜的雛形,在殷商卜辭中的世系關係中有所反映。

隋唐以前,家譜的修撰已相當發達,大量的家譜書籍問世,但大多未留傳後世,人們一般認為家譜起於宋代。 [13]

宗祠宗祠習慣上稱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進行祭祀的場所,被視為宗族的象徵。宗廟制度產生於周代,《禮記·王制》中已記載了 帝王貴族的宗廟制度 。即天子七廟太祖、三昭、三穆,諸侯五廟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廟太祖、一昭、一穆。

秦代「尊君卑臣,無敢營宗廟者。漢世多建祠堂於墓所」。

士大夫不敢建宗廟,從此宗廟成為天子專有。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個家族建立一個奉祀高、曾、祖、禰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龕,而且,初立祠堂時,計現田每龕取1/20以為祭田,親盡則以為基田。

由宗子主之,以給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國城鄉各個家族,祠堂是族權與神權交織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當於天子;管理全族事務的宗長,相當於丞相;宗正、宗直,相當於禮部尚書與刑部尚書。

祠堂最能體現宋代宗法制家國一體的特徵。

5樓:長髮慧慧

分封制和宗法制的關係,看完漲知識了

6樓:韋芷蘇涵潤

宗法制是按照血統遠近以區別親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時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為一種維繫貴族間關係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現,則是周朝的事情。

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左傳》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統而完整的制度。宗法制的一個關鍵內容是嚴嫡庶之辨,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其目的在於穩固貴族階級的內部秩序。

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係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於權位和財產的爭奪。在宗法制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系統稱為大宗,嫡長子稱為宗子,又稱宗主,為族人共尊。

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麼庶子才可代為祭祀。和大宗相對應的是小宗。

在一般情況下,周天子以嫡長子繼統,眾庶子封為諸侯,歷代的周天子為大宗,這些諸侯就是小宗。諸侯亦以嫡長子繼位,眾庶子封為大夫,這些大夫為小宗,而諸侯則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長子繼位,為大宗;眾庶子為士,即小宗。

在宗法系統裡,諸侯和大夫實具有大宗與小宗雙重身份。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區別與貴族等級裡的層層封建是完全合拍的。如果說分封制從政治結構方面建立了貴族間的等級秩序,那麼,宗法制則以注入了特定內容、貫徹了嶄新原則的宗族傳統觀念使這個等級秩序得到穩固。

文獻和彝銘記載中屢有「宗周」的記載,《詩經·公劉》說:「食之飲之,君之宗之。」從宗法系統看,周天子乃是地位最高的宗子。

周初,宗法制首先在周天子和諸侯間實施,以後逐漸及於中、小貴族,以至士與庶民之間,具有了普遍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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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與分封制的關係

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諸侯的制度,宗法制是與分封制密切相關的政治制度,分封制與宗法制最突出的特點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宗法制是分封制實行的基礎,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體體現。它們互為表裡,相互依存,成為維繫統治階級內部關係,加強奴隸主貴族世襲統治的工具。層層的分封,形成森嚴的等級,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

高三歷史題分封制與宗法制的特點

a選項實抄際上是他們的根本目的而襲不是特徵 由於分 封物件的多樣性,b選項就不太符合要求 c選項的正確性是否是確鑿無疑的?我們不妨把題目拆成兩個問題 分封制最突出的特點是什麼?由課文標題可知,分封制的突出特點是等級森嚴 宗法制的最突出的特點是什麼?由教材宗法制的文字表述和大小宗的結構圖示可知也是等級...

簡述分封制與郡縣制的含義特點,分封制和郡縣制的特點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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