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領結婚證多月,但沒生活在一起,也沒舉行婚禮,女方要求離婚,又不退還彩禮,請問大神們怎麼辦

2021-04-18 20:39:02 字數 6229 閱讀 4343

1樓:聽浪的石頭

領了結婚證就是受法律保護的了。先找女方父母談一談看看能不能解決。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女方無理由要求離婚,彩禮應該要退還,如果兩家熟悉,可以找個熟人勸說女方,實在不行,只能起訴

3樓:

這個事情不怎麼好辦啊,需要說明的是是否舉行與是否已經成為法定夫妻沒有關係,已經版領取結婚證權了那麼在法律上他們就已經是夫妻了,沒有舉辦婚禮和沒有生活在一起不能證明他們沒有結婚。另外彩禮是以婚姻為前提的,收了彩禮也已經領取了結婚證那麼說明送彩禮的目的已經達到了,再出現離婚的情況想要回彩禮的可能微乎其微,即便對方是騙婚的你也只能是吃了啞巴虧了。

4樓:匿名使用者

沒在來一起

也就是說自

沒有形成事實婚姻,也就沒有懷孕,即然沒有孩子,她也沒理由拿你們家任何東西。你可查查婚姻法或者婚姻法的司法解說,你還可查查刑法,以詐騙也就是騙婚的方式,看能不能要回,女方若不給,她可是要坐牢的。

5樓:崔俊雲巨集偉

這個問題確實很難辦,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你們還是好好的和女方聊聊看看這段感情還能不能挽救。實在是不行你們只能找個律師看看起訴女方看看能不能要回彩禮。

6樓:木易千萬元

先協商一下,不行你就報警告她詐騙罪

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理由這是第一條

然後,領了證就是合法夫妻了,彩禮什麼的必須要退,只是問題出在誰身上,要是女方,全額退還,否則就是騙婚,要受法律制裁的

也別吵別鬧,溝通不行直接報警

8樓:神奇中衛

協商解決,這是保護你兒子的一個途徑,協商不成,立馬法院告她騙婚。毫不猶豫。講明實情。自會替你公正審判!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彩禮,一般這種情況能得到法院的支援

10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搞清楚你兒子和他老婆是否真有感情而結婚的,現在是否鬧什麼矛盾而離婚的,還是因為有其它特殊原因。

第二,假如女方為了騙彩禮而結婚的(某些地方很高彩禮金的),你可以報警騙婚處理。

11樓:主宰我的遊戲

離婚的理由是什麼?合理不?通過法律解決吧

12樓:光頭人蔘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來你的問源題資訊不夠完整。

沒有生活在一起,也沒有舉行婚禮,原因是什麼?錯誤過失在哪一方?

這個問題如果不搞清楚就匆匆上法庭,會吃大虧的。

如果過失,錯誤是在女方,那麼可向法庭上訴,尋求**前的法律調解。

如果過失在自己一方,那麼可尋求讓女方退回部分彩禮。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兒子領證了,在法律上講是有道理的,你拿的彩理時有證人沒有,或錄音沒有,如果她要求離婚,如果彩理多你可通過法律來解決。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離婚,要求退貨退款。

未領結婚證但舉行婚禮並一起生活一個月,女方無過錯情況下男方要求離婚並退還彩禮 我想知道女方該退麼

15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酌情退還部bai

分彩禮。du

依照《婚姻法》的zhi相關規定,未辦

dao理結婚登記手續回便同居生活的行為是答不受法律保護的。男女雙方未婚同居,道德風險、財產風險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在彩禮問題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中明確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從情理民俗上講,女方在共同生活過錯並無過錯,退婚對女方勢必會造成一定傷害,應當考慮對方的感受。法院在判決時,法官可能會用「自由裁量權」,判決酌情返還彩禮,而不一定會全額返還。

16樓:勞動律師陳彬

你好,未辦理婚姻登記,按同居處理,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17樓:zrq曦曦

沒有領取結婚證,首先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至於禮金。既然大家都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了。

然而現在又要分開,在這中間我想彼此都都應該付些責任。所以最好是可以自己 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禮金問題。

18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悔婚女方不必退彩禮吧

19樓:手機使用者

男方退婚,為什麼要退彩禮錢

20樓:九零後璇

應該,我覺得你應該去諮詢一下律師

領了結婚證一個月,同居過,沒辦婚禮,現在女方想離婚,要退彩禮嗎?

21樓:law大叔

當事人bai請求返還按du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zhi,如果查明屬於以下dao情形,人民法回院應當予答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原則上,給付彩禮後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或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其他情況的,根據已給付彩禮的使用情況或消耗情況,婚姻關係或同居關係存續期間的長短、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給付人的困難程度等具體事實,綜合把握,酌情返還。

據你所述,返還彩禮應以離婚為前提。如果不能協議離婚,一方起訴離婚的,法院會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以此來決定是否判離。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望採納,謝謝!

22樓:雲夢之巔

樓主才和女方領證一月,她如果就想離婚了,感覺有欺詐行為。樓主可以要求對方歸還彩禮,否則就告她騙婚。

23樓:老天爺為大

結婚領證一個月,現在女方要離婚,彩禮是要退回去。

24樓:常勝將軍

領證是判斷婚姻的事實根據。辦婚禮只是一種儀式。退彩禮這事吧,你是女方嗎?

居然還有這心思 。不錯啊。如果男方堅決要求 ,應該退一些吧。

不過財產你也應該能分一些吧。

25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來說應該退彩禮的,不管你們有沒有舉辦婚禮你都領了結婚證了,就是結婚了,但是一個月就離婚,應該退還彩禮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領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作還沒有一個月就要離婚你一定要摳對方的彩禮錢退不然人家告你是騙婚

27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彩禮不應該退領了接婚證就是合法夫妻不管你接婚多長時間離婚你們曾經都是合法的所以彩禮不用退

28樓:我

按照法律應該要退的,這樣短時間結婚有騙婚嫌疑,如果有男生悔婚證據就可以不用還

29樓:常青樹之魂

領證結bai婚一個月

了,而du且同居過,那女方想離

zhi婚,女方應該dao退還男方的內彩禮,只要你們領了結婚證容就是合法的夫妻受法律的保護,但是按照農村的風俗,還沒有舉行婚禮,在這種情況下,應該退還男方的彩禮,如果女方執意不肯退彩禮,那也是說得過去的,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畢竟兩人已經是合法的夫妻。

30樓:顏值爆表姐

結婚一個月就離婚,怎麼說都要讓退一半以上的彩禮,這不騙錢嘛,必須退

31樓:匿名使用者

領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了,不管你有沒有辦喜酒的,新婚姻法規定,彩禮是不好退的,就因為你們領證了,|

32樓:無用的醫生

關鍵是看男方的態度了,總歸是離婚的事情,對於雙方都不是好事。再結婚就是二婚了。

33樓:1981櫻桃

這個只能雙方協商了,已經領證了,就算一天沒同居也是夫妻,婚禮不是認定夫妻關係的憑據。退彩禮肯定是不能全部退的。只能協商吧。

34樓:肽蕊女性私護

按情況啊

要把已經消耗掉的 去掉 再退個8層吧 不過分吧

35樓:微所欲為

你好朋友

這個需要退彩禮的

關於沒有結婚證離婚退彩禮

36樓:華律網

沒有辦理結婚bai證,du就不是合法的夫妻zhi,在法律上就是沒dao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內可言。法

容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3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領證就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婚姻,也無從說離婚了,想分手的話,我個人認為從道德角度專上來講如果你自己或

屬者你的家庭用了對方的錢,應該適當歸還,如果用於購買雙方共同使用的物品你可以放棄物品的使用權,或兩人協商解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3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來完全可以退自彩禮的。

《最高人民

bai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du共和國婚姻法zhi>若干問題的解釋(dao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9樓:匿名使用者

我跟你來的情況一樣,現在男自方起訴了,我就氣的要死bai,跟你的情du況很像,還有十zhi

幾天**了

dao,今天去找律師去了,律師說這邊要找證人證明彩禮歸還回去了,而且咱們女方這邊也可以舉證說明男方的過錯,毆打暴力,辱罵,感情不合,最後還可以要求男方那邊返還嫁妝

40樓:匿名使用者

律師你好

我女兒結婚沒領結婚證在一起生活一年,丈夫常歐打妻子,沒法生活提出離婚,彩禮需退回嗎

4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如果確實收了彩禮的話,對方要求退彩禮。是沒辦法拒絕的。但是女方也可以提出要求。來減少彩禮的退還金額。

4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的問題,回答如下:1和2合併,女方只要證明是男方的錯,就可以不返還彩禮;3、女方只要證明是男方的錯,男方一般要退回嫁妝;4、無論怎麼判決,都沒有你所說的其他賠償。

4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抄證明雖然沒有領結婚證,但已經按照農村風俗舉辦了婚禮並同居生活。而且已經以嫁妝的形式返還了彩禮或者等值的財物就可以了。比如說按照農村風俗舉辦了婚禮,完全可以找證婚人作證,並且可以找雙方的村委給出具證明。

至於說男方的生活困難,男方是必須要提供證據的。

44樓:匿名使用者

1、男方需bai

舉出何時何地向du女方交送彩禮的

書面證據或者zhi證人證dao言,包括彩禮的名稱、專數量及價值。2、誰主屬張,誰舉證。女方無需自證自己是否收到彩禮,只要對男方提出的主張加以反駁即可。

但如男方提出了交送彩禮的證據,則女方須就是否收受了彩禮、所收彩禮的具體情況進行舉證。這方面要根據男方的舉證情況來決定己方的取證、舉證內容。一般情況下,此類案件雙方的書面證據較少(書面的主要就是購物發票之類),大多是證人證言方面的證據。

3、嫁妝的問題。同樣需提供購買、陪嫁到男方方面證據,至於已被損壞,可根據發票或收據計算出金額,男方應予退還或折價賠償。4、所述的這些費是沒有要求男方賠償的法律依據的。

訴訟費則是由法院根據誰敗訴誰承擔的原則判決的。5、基於雙方沒有登記結婚,此類案件對訂婚中自願贈與的財物,一般是按《民法通則》規定的贈與關係處理。但對於交付的信物,一方要求歸還的則應歸還。

4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抄就你描述的問題,律襲師答覆如下:

首先,作為訴訟的要確認原被告的訴訟地位,原告和被告的訴訟地位不同,那麼他們的舉證責任也是不同的,我國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 其次,對於彩禮數額的舉證要確認彩禮為何物,是首飾還是金錢還是其他的物品。 第三,作為你描述的情況,彩禮應當返還這是司法解釋規定的。

第四,沒有結婚登記,不是法律上的婚姻關係,那麼就是一般的民事糾紛,追究精神損害無依據。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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