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張次槐村的村民,我們村在收錢建廟搞封建迷信是否正確

2021-04-18 17:33:34 字數 6024 閱讀 9183

1樓:八楞經

自發行為,信仰自由 你無權干涉。如果涉及非法組織邪教,斂財,傳播極端思想,那就是了。當然,侵害了你個人權益,比如噪音 煙塵等,你是可以依***的

宗教與民俗的區別 10

2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宗教,我理解的是。在法律和道德行為準則完善形成之前,宗教本身擔任著規範人們行為底線的職責。比如說多數宗教都有描述地獄、煉獄、或類似的內容。

而且宗教也在很長時間內是朝廷治理國家的一種工具,也類似於現今的法律和社會**。而宗教信仰多是對未知自然世界的敬畏,對英雄人物的敬仰。至於宗教文化,「文化」這東西很難說的,太過於綜合。

民俗的話,把理想化的宗教對映在現實生活就是民俗中的那一部分。而真正的民俗涵蓋量就更大了。

文化是一道菜,宗教和民俗就是油和鹽,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甚至有時候都可以互相轉化。很亂很複雜。

3樓:匿名使用者

宗教與民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分屬兩個不同的範疇,宗教屬於上層建築。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它們既有聯絡又有區別,宗教與民族的聯絡就是宗教的民族性,每一種宗教的產生,總是同某些民族的社會歷史條件聯絡在一起的。

民族風俗是一個民族在物質生活,精神文化和家庭婚姻等社會生活各方面的傳統,是各族人民在長期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風尚習俗,是反映了民族的特點和形式,反映了一個民族共同的心理感情,是構成民族「表現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的心理素質」這一特徵的重要組成部分,風俗具有傳承性,社會性,自發性等特點,是民眾自發重複的行為,由某些指令所規定的行為在演變為民眾的自覺行為前,雖已廣泛流行社會,也不能列入風俗習慣之範圍,宗教作為一種意識形態,雖然對於信仰它的民族的社會生活各方面有著深廣的影響,與這些民族的風俗習慣有著密切的聯絡,但其與民族風俗習慣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4樓:從鄉村走出來的

寫**呀,我不行。

宗教是一種精神信仰;民俗多指生活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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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代宗教學角度說,民俗信仰是一種近似宗教信仰的準宗教現象,在某種意義上人它也可以被視為宗教信仰。但是,民俗信仰終歸和嚴格意義上的有組織的宗教信仰不同,其社會作用、社會控制力、約束力也是不完全相同的。

換而言之,宗教是有組織的。

5樓:匿名使用者

我這麼跟你說吧,宗教是一種文化現象,屬於社會意識形態。主要特點為,相信現實世界之外存在著超自然的神祕力量或實體,該神祕統攝萬物而擁有絕對權威、主宰自然進化、決定人世命運,從而使人對該神祕產生敬畏及崇拜,並從而引申出信仰認知及儀式活動。

再來說說宗教本身,宗教是一種特殊的文化形式,過去,人們往往只看到了它的反認識邏輯性、危害性和主觀性,很少認識到它的價值邏輯性、有益性和客觀性。   宗教是理論化和系統化的倫理道德,它以「上帝」、「真主」、「天公」、「諸神」等神祕偶像的意志為一條邏輯主線,把各種零碎的、具體的道德規範以及各種自然規律和社會法則聯絡起來、統一起來,這些神祕偶像實際上就是社會利益(特別是統治階級利益)的化身。總之,宗教的本質就是用主觀的、虛假的形式來反映客觀的、真實的自然規律和社會法則,用唯心的外殼來包裝唯物的核心。

例如,「生死輪迴」理論反映了社會發展連續性的客觀要求;「因果報應」理論反映了人際交往的等價性規律。

民俗,指一個國家或民族中廣大民眾所創造、享用和傳承的生活文化。它起源於人類社會群體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時代和地域中不斷形成、擴大和演變,為民眾的日常生活服務。民俗就是這樣一種來自於人民,傳承於人民,規範人民,又深藏在人民的行為、語言和心理中的基本力量。

他們直接的聯絡是信仰著共同的神祕,如宗教裡邊信仰**耶穌上帝釋迦摩尼的,民俗裡面信仰觀音天公財神的,都是神祕的力量。

6樓:匿名使用者

從現代宗教學角度說,民俗信仰是一種近似宗教信仰的準宗教現象,在某種意義上人它也可以被視為宗教信仰。但是,民俗信仰終歸和嚴格意義上的有組織的宗教信仰不同,其社會作用、社會控制力、約束力也是不完全相同的。

換而言之,宗教是有組織的。

宗教與民俗的關係是什麼

7樓:home馬俊剛

正義的宗教能破除陋俗而發揚優良傳統;**的宗教只會變本加厲地禍害人間,而更加熱衷於惡劣風俗。

8樓:匿名使用者

二者互利共生的道理。

9樓:

緣於民俗,脫胎換骨.

包括些什麼內容

10樓:喝倒彩專家

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水裡遊的,包羅永珍啊!o(∩_∩)o~

11樓:蘇北申哥

幾乎是所有的,在法律的範圍內的

都涉及哪些領域?

12樓:那時花開__為

具體去這裡瞭解。

宗教與民族風俗習慣有什麼區別?

13樓:腳印大點

1.形成宗教和民族風俗習慣的過程不一樣。

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屬於社會特殊意識形態。古時由於人類對宇宙的未知探索,以及表達人渴望不滅解脫的追求,進而相信現實世界之外存在著超自然的神祕力量或實體,使人對該一神祕產生敬畏及崇拜。

從而引申出信仰認知及儀式活動體系,與民間神話一樣,其也有自己的神話傳說,彼此相互串聯,本質是一種精神寄託和終極關懷。

民族風俗習慣,是民族在一定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中相沿積久而形成的生活方式。任何一個民族的風俗習慣,都是社會歷史發展階段的產物。

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風俗習慣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由簡到繁的發展過程。茹毛飲血、巢居穴處是原始社會人類的共同習俗。隨著生產的發展,社會生活的多樣化以及民族共同體的形成,逐漸形成了民族的風俗習慣。

2.宗教和民族風俗習慣的作用不一樣。

當今世界主要的宗教有:**教(包括天主教、新教、東正教)、伊斯蘭教(包括遜尼派、什葉派)、印度教、猶太教、佛教、道教、神道教等。

宗教在人類生活中具有多種功能:

(一)宗教之原始功能,在滅除苦惱不安,獲得希望與安心,主要系感情方面之功用。

(二)在善惡意志方面,宗教力量有助於匡正世道人心,確立倫理道德,乃至於發動社會反省、調整**風潮等積極之價值。

(三)與『科學』之關係,科學與宗教之間界限分明、不能互相取代,存在牢固的依存性。 [2]  很多科學家在科學研究和實踐中,從宗教中獲得啟迪,從而推動科學研究和實踐的發展。

民族風俗習慣具體表現在各民族的生產、居住、飲食、服飾、婚姻、喪葬、節慶、娛樂、禮儀、禁忌等方面。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民族的歷史傳統、心理感情以及道德準則、宗教觀念等。作為民族特點的一種外在表現,風俗習慣對民族的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

3.宗教和民族風俗習慣的本質不同。

宗教本質上是人對超越於自然界與人自身的神的敬拜和遵從。宗教相信世界存在超越物質世界萬物的神明,並且神明是與人一樣具有意識、情感等生命特質,能夠與人的生命相通。宗教對於其信徒來說,絕非是一堆教訓和理論這麼簡單,不應簡單的將其理解僅僅存在於人腦中的意識。

有些民族風俗習慣與一個民族的重大歷史事件、歷史人物有關。還有些風俗習慣是一個民族在一定歷史時期的經濟文化生活的反映。

例如,從事畜牧業、農業、林業或漁獵業的各民族,在飲食、居住、出行、服飾、婚姻、喪葬等諸多禁忌、好惡是不同的。還有些民族的風俗習慣與宗教信仰有密切的聯絡,如有些宗教對於教徒的婚喪、嫁娶、飲食等方面的規定,有的慢慢地變成了民族的風俗習慣。

14樓:莫小默

1、定義方面:

民族風俗習慣,是民族在一定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中相沿積久而形成的生活方式。它具體表現在各民族的生產、居住、飲食、服飾、婚姻、喪葬、節慶、娛樂、禮儀、禁忌等方面。

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屬於社會特殊意識形態。古時由於人類對宇宙的未知探索,以及表達人渴望不滅解脫的追求,進而相信現實世界之外存在著超自然的神祕力量或實體,從而引申出信仰認知及儀式活動體系,本質是一種精神寄託和終極關懷。

2、黨和國家政策:

對於宗教,黨和國家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護公民信仰宗教的合法權益。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這種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種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裡,有信仰這個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個教派的自由,這就是我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對於民族風俗習慣,黨和國家的法律政策是尊重各民族風俗習慣,各民族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風俗習慣的自由。主要體現在保障飲食自由,保護民族服飾,保留民族習俗,懲處侵犯民族風俗習慣的行為等方面。

3、法律法規:

在宗教工作方面,有《宗教事務條例》等法規政策,其中《宗教事務條例》包括總則,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宗教活動,宗教財產,法律責任,附則等共九章內容。

在民族工作方面,有《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法律政策,對發揮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積極性,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鞏固國家的統一,促進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都起了巨大的作用。

4、其他:

一般來講,民族風俗習慣是由自然環境、歷史條件、經濟發展等因素造成的,所謂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隨著地理環境、歷史條件、經濟發展的變化,民族風俗習慣也有所不同。

而宗教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對信徒的精神生活和世俗生活有規範作用。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15樓:格子裡兮

區別:一、形成環境不同。

民族風俗習慣不同於宗教信仰。各民族的風俗習慣,是由各民族所處的地理環境、生活條件和歷史發展等種種因素決定的,它是一個民族政治、經濟和精神文化生活的一種反映,是一個民族歷史相沿、積久而成的風尚、習俗,具體反映在各民族的服飾、飲食、居住、生產、婚姻、禮節、文娛活動、節日、喪葬、禁忌等方面。

二、廣泛性不同。

風俗習慣涉及到一個民族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各個領域,它比宗教信仰要廣泛,具有突出的民族性和全民性。

三、社會性不同。

風俗習慣還具有深刻的社會性,即在一個民族的社會生活中,它往往成為一種模式和準則,被當作行為、道德規範;有的還起著習慣的作用,約束著每一個民族的成員。而宗教信仰則是可以超越地理環境,不受生活條件的限制。

16樓:百度使用者

最近我在調研中,瞭解到一些幹部群眾分不清宗教與民族風俗習慣的區別。譬如,封齋、作乃瑪孜(禮拜)原本屬於伊斯蘭教的功課,但有人說是民族風俗習慣。對於年輕人留大鬍子、婦女蒙面紗,有人說是民族風俗習慣,有人說是伊斯蘭教的教義教規,甚至有人說不留鬍鬚、不蒙面紗就不是穆斯林。

以上問題在社會上議論紛紛,認識也不統一,也帶來了不穩定。顯然,對這些問題分清是非,統一認識,很有必要。

馬克思主義認為,宗教與民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宗教與民族不能等同。一個民族的人們可以信仰不同的宗教,例如漢族中有信仰佛教、**教、天主教、道教的人,也有不信教的人;同一種宗教可以被不同的民族所信仰,例如伊斯蘭教在中國就有10個民族的群眾所信仰。因而,宗教不是民族的特徵之一。

宗教不同於民族風俗習慣,黨和國家對宗教和民族風俗習慣的法律政策也不同。對於宗教,黨和國家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護公民信仰宗教的合法權益;對於民族風俗習慣,黨和國家的法律政策是尊重各民族風俗習慣,各民族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風俗習慣的自由。在宗教工作方面,有《宗教事務條例》等法規政策;在民族工作方面,有《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法律政策和共同團結進步,共同發展繁榮的主題。

一般來講,民族風俗習慣是由自然環境、歷史條件、經濟發展等因素造成的,所謂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隨著地理環境、歷史條件、經濟發展的變化,民族風俗習慣也有所不同。而宗教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對信徒的精神生活和世俗生活有規範作用。

對於一般信仰伊斯蘭教的人來說,封齋、做乃瑪孜屬於宗教功課,履行宗教功課是穆斯林的基本職責。當然,隨著生活現代化、世俗化的發展,也有很多穆斯林不再履行這些功課,有的認為只要內心信仰就可以了。

據維吾爾族老人講,哈密歷史上從來沒有年輕人留大鬍子的習俗,只有老年人留大鬍子。而老年人留大鬍子也只有當了爺爺才留。哈密維吾爾族婦女歷史上也沒有蒙面紗的習俗,只有穿裙子的習俗。

哈密宗教人士也講,哈密維吾爾族所信仰的伊斯蘭教遜尼派哈乃斐學派屬於溫和派。在伊斯蘭教中,留大鬍子屬於聖行,年輕人可留可不留。同時,伊斯蘭教只講婦女要遮住羞體,而面部不屬於羞體。

可見,年輕人留大鬍子和婦女蒙面紗既不屬於哈密維吾爾族的風俗習慣,也不屬於伊斯蘭教的教義教規。所謂不留大鬍子、不蒙面紗就不是穆斯林的說法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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