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病重,母親健在,父親想把房子給我,讓我給母親養老送終

2021-04-17 06:17:35 字數 5501 閱讀 1576

1樓:淮口一把刀

可以直接立遺囑,把房子

給你繼承,這樣你的姐姐是沒有權利分房產的,前專提是這屬個房子只有你父母的名字。不過這樣做會影響你和姐姐的親情,能夠事先談妥在立協議最好!這就是先說斷後不亂,因為繼承財產鬧的分離崩析的情況比較多。

那麼你繼承了財產也同樣就是繼承了養老的責任,你姐姐他們後期有可能什麼都不管,所以這些問題大家先說清楚怎麼處理,不要光想著繼承房產,還是要更多的考慮親情!

2樓:匿名使用者

在你贍養老人的情況下,你有優先繼承權

我國調整婚姻家庭與繼承關係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3樓:野馬幫何莫

很多,例如《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等等

家庭財產繼承法、

4樓:匿名使用者

您指的是離婚?還是繼承?

在離婚訴訟中,先劃分夫妻個人財產與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對半分配共同財產,

此外可以行使以下權利得到救濟:

1。離婚補償請求權——婚姻存續期間,對贍養老人、撫養孩子、對方工作付出頗多者,可以請求補償

2。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在離婚訴訟中,有以下情形出現的,無過錯方可以對過錯方提起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重婚的

(3)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實施家庭暴力的

3。離婚救濟請求權——婚後,無經濟**生活困難的,向對方可以酌情給予補助。

在繼承開始後,——這裡到底是那位過世了呢?看起來似乎是夫婦中的一位。言而總之,應當先劃出發生繼承的遺產。

留有遺囑的優先適用遺囑處分,當然如果遺囑存在無效情形那麼根據具體情況部分或者全部無效。

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原則上平均分配。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權利義務,都是第一序位繼承人。

法律還規定了一些特別情形,如可酌情分得遺產的人——被繼承人生前對其進了主要義務的以及受其照顧無勞動能力的第三方

5樓:故我本色

根據繼承法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如果你父親過世,你們家財產先分刨去你父母財產共有的一部分(即: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其餘的由你母親·你·姐·哥和私生子五人平分。

私生子的母親沒有權利分遺產。

當然以上繼承是發生在你父親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否則如果他立遺囑指定分給該子及其母,那麼你父親的遺產必須分給他們。

另外補充一下,繼承法規定: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祝好運!

補償:即使房都在你母親名下,只要不能證明這些房產是你母親的婚前單方財產,或者你父母沒有明確的約定這些房產只屬於你母親,那這些房產都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

6樓:佘思琪

家庭中有一子女私自改房本來繼承怎麼辦?

7樓:

私生子可以分到財產的,他媽是不可以的。不讓他們分就是把財產轉移掉。

家庭成員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8樓:特特拉姆咯哦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這樣說吧,你家的戶口本上是不是還有該子女的名字,有就是一個家庭的成員;反之,則不是。

可以繼續住。《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財產繼承:《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男女平等】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當然,如果父母有遺囑的話,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但是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9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10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

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姻法第九條規定指出了結婚登記後的家庭歸屬,當事人不做約定就採取預設方式即女方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這條規定最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換位思考的理解。這可以解決描述的第一個問題。特別注意這裡的家庭指傳宗接代方面的,有時候大小家庭不同情況不提場合分開而論,不考慮戶口所在地。

戶籍方面的家庭不能與之相提並論。另外家庭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沒有特殊情況家裡現有的東西全部屬於家庭,第三個問題只能發生在特殊情況中,一般家庭沒有特殊情況。第二個問題可能是家庭內部矛盾,商量處理。

11樓:面無表情

1、子女成年後,法律上父母不在對其有監護權。但是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因為其還有繼承權。

2、假如子女成年未結婚,法律意義父母對其搬出去,沒有明文規定;

3,、根據繼承法,若父母沒有遺囑(口頭或書面)他人情況下,財產為子女繼承。

12樓:我就是我

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

從大眾的通常觀念來看,婚姻法沒有將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等關係作為家庭成員關係予以規定,似有不足。再如,根據收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且這種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如果具有這種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一方對另一方實施虐待行為,對侵害人不以虐待罪處罰,難以被社會所接受,也不符合公平正義理念。

因此,我們認為,這種具有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也應當認定為家庭成員。

已經父母離異的孩子與祖父母家庭是否還有法律關係??

13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父母離婚不影響孩子與父母的法律關係和相關權利義務,基於血緣關係,與爺爺奶奶之類的親屬的關係當然也不受影響。

至於繼承權,如果他父親先於爺爺去世,他會有代位繼承權,不管父母是否離婚,對叔叔的財產本來就沒有繼承權。

1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了!基於血緣關係的親屬關係仍然存在!他叔叔仍然是他叔叔啊!舅舅也仍然是!爺爺奶奶也是!

15樓:秋雨濛濛

離婚,只是夫妻雙方脫離了關係。而孩子與家庭的血緣關係是不會受到影響的。

可以繼承爺爺的財產;跟沒有離婚的叔父的子女的繼承順序是一樣的。叔叔的財產當然不能繼承了;除非他沒有子女,是可以的。

家庭房產繼承協議具有法律效應嗎?

16樓:自信才能成功

房子是你爺爺奶奶的共同財產,你爺爺死後應該先拿出一半給你奶奶,

剩下的一半由你奶奶,爸爸,姑姑,小叔,依法繼承,嚴格說來,他們四個人所籤協議,只是對於他們四個對你爺爺財產繼承的部分有效,因為你爺爺去世後,你奶奶還要繼承一部分,他們四個不能把你奶奶繼承的那部分分了。如果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們四個所籤協議是有效的。與按不按手印沒關係。

你奶奶的那部分實際上包涵了兩部分,一是房屋本身一半是你奶奶的,由你奶奶處分。二是你奶奶從你爺爺那裡繼承的那部分。這兩部分都由你奶奶處分,她要給誰都可以。

可以叫你奶奶把她部分贈與給你們,就是在未去世前。如果可能要離開了,可以叫她立個遺囑,進行公證。

17樓:匿名使用者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所以你們簽訂的協議有效。只要你奶奶再立一個遺囑,就可以了。

如果想現在就更名也可以。你根據這個協議,再由你奶寫一個贈與協議,拿去辦理過戶就行了。不過現在房產局一般都要求公證,你要是怕麻煩就公證一下,要是不怕麻煩就告房產局不作為。

現在辦過戶對你們比較有利,別等動遷或者老人去世再辦理,以免夜長夢多。當然除非你家親屬關係非常好,不會爭房子和拆遷補償款。

18樓:星瀚雷聲律師

理論上來說,這不是一個「協商由你父親繼承爺爺遺產」的協議,而是一個其他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協議。粗略看了一下,這份協議應當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執行起來會比較麻煩,因為房子到現在還沒有過戶到您父親名下。至於奶奶那一份,也可以在這份協議中看做是對您父親個人的贈予了。

現在解決方法最好是立即辦理一個繼承公證然後將房產過戶到您父親名下,這樣即使其他人在拆遷時再有異議,也很難再主張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嚴格說來,他們四

個人所籤協議,只是對於他們四個對你爺爺財產繼承的部分有效,因為你爺爺去世後,你奶奶還要繼承一部分,他們四個不能把你奶奶繼承的那部分分了。如果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們四個所籤協議是有效的。與按不按手印沒關係。

你奶奶的那部分實際上包涵了兩部分,一是房屋本身一半是你奶奶的,由你奶奶處分。二是你奶奶從你爺爺那裡繼承的那部分。這兩部分都由你奶奶處分,她要給誰都可以。

可以叫你奶奶把她部分贈與給你們,就是在未去世前。如果可能要離開了,可以叫她立個遺囑,進行公證。

20樓:紅星宣紙

你家的這份房產繼承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如你的叔、姑反悔,你起訴,你勝訴。如你不想打官司,你叔、姑反悔,你老爸還有這房產的1/2繼承權(你奶奶的那一份屬於你老爸)。

21樓:法律實務研究

各繼承人之間簽訂協議,約定遺產由一個繼承人繼承。視協議的約定情況可構成贈與或放棄繼承。

你爸爸是該財產的合法所有人。

22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有法律效力。如果通過贈與把房產過戶給你父親,以後就不會有什麼麻煩了。

23樓:小氣大聖

你們最好去公證處做個公證,你姑姑,小叔叔,奶奶放棄繼承把所有的產權繼承你爸就可以。之後房管局辦理過戶,房產證就可以辦成你爸的名字

鄉下房子,父親健在,母親去世,父親的份額給弟弟,剩餘如何分割,哥哥可以拿到多

母親去世,房產一半為母親的遺產,如果沒有其他人了,由你們三個繼承。假如平均分,每個人得到房產的1 6,所以父親共有2 3。把父親的份額給弟弟,是給1 2還是給2 3,要落實清楚。其實自己兄弟,商量著辦就好。這個一家人可以自已協商,協商不成讓村委會調解,親弟兄都應該肚量大些,不要傷了親情,兄弟二人打斷...

母親去世,父親健在,房產證是父親的名字,可以按買賣過戶給其中子女嗎

1全部可以,但需要其他子女都同意才行,因為房子的一半已經變成母親的遺產了,而對於母親的遺產,其他子女都有繼承權。如果房子是父母的共同財產,母親去世屬於母親的一半份額由父親和所有子女繼承,如果父親想把房子給其中一個孩子,必須得其他子女同意才行。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提問 在嗎父親去世,房產證上母親...

父親去世房子在我母親名下母親把房子贈與給我問需要母親其

需要父親的其他子女去公證簽字。父親去世後,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父親享有的一半份額要按法定繼承順序繼承,在母親 子女 父母之間分配。所以,父親去世後,父親的子女也有繼承父親享有的份額的權利。另外,母親對自己的財產進行贈與,自己作出決定即可,不需要她的子女同意。房產屬於你父母共同財產,你父親去世,因沒有...